工会慰问生病职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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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生病职工制度,第1张

工会慰问生病职工制度
导读: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节日慰问:春节、节日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职工疗休养的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新政策提高了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

2、根据新政事业单位疗休养经费可按每年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执行,凭据在单位行政福利费列支,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自理;

3、国有企业疗休养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执行,费用根据财务规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4、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5、积极组织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让更多来自基层的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广大一线职工参与到疗休养活动中来。

6、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提升疗休养活动的年度参与率,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应休尽休。

加大力度推动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继续对开展疗休养“本地行”(含为职工购买“湖州职工‘本地行’公园年票”)的非公企业进行专项补助。持续推进疗休养事业山海协作、城乡合作,积极开展对口地区疗休养活动。严格落实职工疗休养活动须由工会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有序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基层工会要切实按照本地、本单位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疗休养承办主体的确定工作。疗休养组织或承办单位应为参加疗休养职工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中列支。不得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

综上所述,总的来说疗养院的工作必须坚持以医疗为中心,同时加强疗养生活的组织管理,不断提高疗养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疗休养要职工满一年。职工疗休养是劳动者休生养息的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赋予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三年一次(在第三年安排);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二年一次(在第二年安排);已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一次。职工疗休养假期原则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休假时间(含往返途中),疗休养时间与当年度的年休假时间相抵。

职工疗养是指通过举办疗休养院、所,来恢复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的一种福利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伤亡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工会应当维护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