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您好,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建给员工的房大多数是单位集资房。单位集资房的产权分配情况需要查看单位和职工的建房出资比例。在单位集资房未由单位出售给单位职工的情况下,该房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只有在单位集资房在分割产权后,出售给单位职工,员工才能办理
您好,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建给员工的房大多数是单位集资房。单位集资房的产权分配情况需要查看单位和职工的建房出资比例。
在单位集资房未由单位出售给单位职工的情况下,该房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只有在单位集资房在分割产权后,出售给单位职工,员工才能办理房产证,才可以办理上市交易。
给员工租房属于福利费,并且无需并入工资薪金来扣缴个人所得税。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需要注意的是房租根据不同的部],不同的用途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如果是租给行政管理部门的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销售部门]租用的办公区域,就应该计入销售费用
(二)如果是公司从外面租给员工的房子:
借:管理费用- -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给员工租房,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并根据租房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期末通过本年利润”科目
进行利润结转核算公司为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公司为员工租房取得抬头为公司发票的租房支出、员工凭公司抬头发票报销的租
房支出均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
1、公司为员I发放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公司抬头发票报销的租房支出均属于职工福利范围,应计入公司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建议:公司所发生的员工福利支出,单独设置账册,进行
准确核算)
如果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起发放必须符合以 下原则的:①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
员工工资薪金制度;②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③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是相对固定的,
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④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⑤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
以逃避税款为目的可将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准予税前
扣除(注意:对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工资不得超过有关部i ]给予的限定数额;超出部分,不得计入企业I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国有性质的企业应注意将住房补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是否会超出限定数额超标的话,建议仍然作为职工
福利费进行账务处理)
3、员工取得抬头为个人的租房增值税发票公司凭_发票为其报销租房支出,但不允许列入职工福利费,该项支出与企业经营无
关,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另外,对企业实报实销的住房租赁费用,如果是合理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虽然说这种说法,看上去是非常大方,但是其实也有自己的小算法。
一方面,格力公司这样说,其实是给员工的一种正向的激励,其实就是格力公司向员工表态,好好干,老子不会亏待你,如果你在我这里干到退休,我送你一套房子,相当于把格力公司变成了旧时代的一家养老企业,这样的话很多人员工当然会为格力公司死心塌地,鞠躬尽瘁,甚至确确实实的把格力公司当成是自己的家,因为你必须在这个公司干到退休,你才能获得这种奖励,而如果在这期间你的工作出现了失误,或者说因为很多的原因,你被出局了,这样的奖励你是得不到的。
董明珠:员工干到退休送两房一厅1月1日,董明珠说,格力要培养有爱国情怀的年轻人,不会因为他们创造价值让他们喝稀饭、住茅屋,而是要给8万员工提供两房一厅的房子,只要你干到退休,房价再高都跟你没关系。
另一方面,格力这样的做法,其实只能笼络基层的人员,对于一些才大志高的高层而言,其实并不奏效,一套房子按照市值也就几十上百万,但是很多的精英人才,他在乎的可不是这一点点蝇头小利,而是有着更高的眼光和更长远的追求,因此格力的笼络人心,也只是笼络普通岗位的人心而已,但是一个企业最核心的发挥作用的是精英人才,精英人才对于格力的这一套卖不卖帐,那还是很难说的。
总之,格力的这个小算盘就是要通过一套房子,把员工牢牢的绑定起来,和员工结成利益共同体,但是这套做法对一般的员工有效对抗 ,对于高层和精英有没有效,那就很难说了。
董明珠太壕了,要给新入职的员工分房子,对于这样的老板,格局也是非常的高了。从下面几个方面了解:
1、 懂得如何员工的基本考虑。其实,老板也是从普通人一步步的成长起来的。只是,很多的老板都没有认真考虑过员工的需求,当下人们的需求就是房子。
2、 结合实际,去跟员工谈未来。老板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跟员工谈理想和未来。对于员工来说,需要结合实际的问题去考虑。
3、 有着更多的人文关怀,这是现在很多企业缺乏的。尤其一些创业成功的老板,觉得支付了员工的薪酬,员工的责任就是理所应当的。
4、 懂得真正的激励方式。对于员工和企业的关系,身为老板都希望激励员工更好的工作,往往如何运用这个激励方式,就看老板的格局多大了。
一、 更真实的了解员工的需求对于员工来说,在现在这个通货膨胀的社会,其实房子是最真实的一个需求。人们都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小窝,只有安稳了家庭,才能更好的工作。这样的老板,也算是了解人间疾苦了。员工努力奋斗,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生活的基础就是房子。给新入职的员工分房子,了解他们真正需求,才能更好的留住人才。
二、 考虑实际去谈未来老板总是喜欢谈他赋予给企业的理想,比如在国内的排名,比如品牌的效果等等。但对于员工来说,他们需要更多的实际效果。比如房子,这就是他们能看到的实际效益。撇开了现实,去更多的谈企业理想,这是一种虚设的未来格局。把基础定在了实际生活中,才是一个比较现实的想法。
三、 更真实的关心员工对于企业这栋大楼来说,建设成什么样子,需要每个员工的努力。而更好的考虑员工需求的老板,她的格局中一定也很关心员工。希望在创建企业品牌,创造企业明天的时候,我们的员工也收获自己的幸福。
四、 知道如何运用激励给新入职的员工分房子,这是一个很好的激励政策。而不是所谓的层级分配,也不是只关注老员工。既可以让新员工感受到企业的福利,也能让老员工感受到激励政策的真实性。通过这样的方式,更多的体现了老板对于激励的一种长远格局。她希望用最稳定的激励政策,不断激励员工,才能让企业有着更好的进步。毕竟企业和员工相互促进,企业提供了平台,员工创造了价值,互相激励才能实现双赢的效果。
我仔细的阅读了你提出的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首先,你应该让你媳妇了解一下,她所在的单位,老板是否给每一位入职的员工,或者和你媳妇同等级的员工租房,让他们居住。如果是,那么,这是单位给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不必多心。
如果,这位老板只是单单给你媳妇租了房,而没有给其他员工租房,这就明显不合适了。对这种“特殊待遇”,你应该让你媳妇谢绝老板的“好意”,并告诉老板,自己有房居住,不用租房,自己也已经结婚,有自己的家庭。作为员工,家庭幸福美满,家人的支持,是为公司多做贡献的前提。所以,请老板把房间分配给真正需要它的员工。
老板一定会觉得你媳妇是一个正派的人,对她刮目相看的。
以上是我的建议,仅供参考。愿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让你满意。
最后,祝你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职工福利房是否可以买卖是会根据产权来确定的。如果单位房的全部房屋产权属于当事人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单位房的房屋产权部分属于当事人的则不可以进行买卖,那么当事人也是需要先向单位申请购买剩余的房屋产权部分后并征求单位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出售的。
法律分析
首先,购买时需要注意房屋买卖是否有交易限制。比如,单位的职工福利房是否对房屋交易有时间或是其它方面的限制。如果有这种情况的房屋,按照相关的合同限制,房屋可能是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所以,购房前都需要对这些情况进行提前确认,否则很难办理产权办理。如果职工福利房的合同内没有什么问题或是已经达到要求,这个时候职工福利房才可以进行房屋买卖。
其次,职工福利房还需要确认是否具备土地证,只有国有土地建设的房屋才能进行交易,而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是不能进行房产交易的。土地证和房产证都很重要,但是很多情况下,交易者很容易遗漏。
最后,如果单位具有优先购买权,交易前一定要提前询问单位的意见,双方都要征得同意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媒体称,员工福利房价格仅8500元每平米。华为员工表示,公司内部已发出帖子征集住房分配方案,员工住房前5年是租赁,5年期满后须购买。此外,华为总部将从深圳迁往东莞松山湖,新基地已经建好,有些部门已从深圳搬到东莞。
2016年5月,一篇《别让华为跑了!》的文章在网络上被广泛转发,文章称,作为深圳科技产业的支柱的华为,正打算拔营迁往深圳边上的东莞。事后华为曾对传闻予以否认,但一年多之后的今天,华为迁往东莞一事正在进行时。
1月10日,媒体创业邦消息称,华为公司将在东莞松山湖提供3万套员工住房,价格仅8500元每平米,远低于该区域25万元每平米的市场价。
华为对于人才的投入和重视众所皆知,华为的高达近百万年终奖也是让很多人羡慕的。任正非曾放下豪言,“给的钱给多了,不是人才也变成了人才”曾刷爆朋友圈。
“华为将在东莞嵩山湖提供3万套员工住房,价格仅8500元每平”的消息再次引发一轮话题。据一位华为内部员工声称,华为内部已经向员工发出帖子征集住房分配方案,根据方案,员工住房前5年是租赁,5年期满后必须购买。不过参与分房的员工也是有资格要求:在华为工作3年以上,且搬到松山湖工作。不过,8500元的房价还未证实,要知道,该区域的市场价是25万元每平方米的市场价。
早在2012年,华为终端总部落户东莞松山湖的规划就以获批。2016年6月,曾有报道称,松山湖地区华为终端“作用无敌湖景”的“欧式小城”已初步建成。而且,已有多个部门在2017年年底搬迁至该区域附近。
可见,“华为将搬迁东莞的”消息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而依照华为以往为了留住员工所提出的种种优待,“3万套员工福利房,价格仅8500元/平”消息应该大抵是相差无几了。另外,不只是分房,华为还忙着在东莞拿地。除了商业住宅,还有商业用地。显然,华为为方方面面为员工考虑,让员工在此地安居并乐业的。
而华为研发部门集体搬迁至东莞,与深圳楼市似乎有关联
任正非曾痛批深圳房价,生活设施太贵了,企业就承载不起;生活成本太高了,工业就发展不起来。对于踏踏实实搞实体,专注实体经济的华为来讲,离开深圳搬迁东莞似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而任正非一直在高调为华为树立起“以员工为本”这样的一种形象,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员工以“为华为人”而自豪。这种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建立当然是简单的加薪无法替代的。很多公司在为人才流失而焦虑的时候,不妨想想,是否像华为那样真真切切的为自己的员工着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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