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辞退员工是一项敏感而复杂的任务,公司需要审慎考虑并采取合适的方式来处理。下面是一些公司可能采取的方法来辞退不想要的员工。1 考虑转岗或再培训:在决定辞退员工之前,公司可以考虑是否有其他职位适合这些员工,或者提供再培训的机会来提升他们的技能。
辞退员工是一项敏感而复杂的任务,公司需要审慎考虑并采取合适的方式来处理。下面是一些公司可能采取的方法来辞退不想要的员工。
1 考虑转岗或再培训:在决定辞退员工之前,公司可以考虑是否有其他职位适合这些员工,或者提供再培训的机会来提升他们的技能。这样不仅能避免辞退的需要,还能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表现出公司的关怀。
2 提前沟通和警告:在辞退员工之前,公司应该与他们进行充分的沟通,让他们知道他们的表现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并提出改进的机会。通过明确的警告,员工有机会改正错误并展示他们的价值。
3 提供合理的解雇补偿:在解雇员工时,公司应当提供合理的补偿,以减轻员工的经济压力。这有助于保持员工的尊严,并减少与解雇相关的法律纠纷的风险。
4 遵循法律和劳动法规:公司在决定辞退员工时,必须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法律。这包括提前通知员工、支付合适的赔偿和福利、申请法定的离职手续等。
5 保护公司声誉:辞退员工可能会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应尽量保护公司的声誉,避免公开讨论或批评辞退员工的情况。
6 保护员工隐私:在辞退员工时,公司应确保员工的隐私得到尊重与保护。不应向其他员工透露不必要的细节或讨论辞退员工的原因。
7 提供支持和资源:在员工辞退后,公司可以提供一些资源和支持,如提供求职咨询、推荐信等,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总之,辞退员工是一项需要慎重处理的任务,公司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员工的权益和尊严。通过提前沟通、转岗机会以及合理的解雇补偿,公司可以减少冲突和法律纠纷的风险,同时维护公司的声誉。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赔偿金补偿金
5、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内容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针对这两种情况,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一个是确定的,一个是预计的。辞退福利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确认
1、确认的条件:
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企业应当确认由于辞退福利而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
2、确认时应注意的问题:
1)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由企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2)如果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还在制定和讨论中,未最后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对该项辞退福利不能确认。
3)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准备辞退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辞退补偿金额;以及实施辞退的时间。
4)企业的辞退计划和裁减建议必须制定的较为完整,已具有可操作性,这是评判能否即将实施的标准。
5)企业在制定辞退计划和提出裁减建议时就可以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需要等到实际支付补偿款时再进行确认。
6)要求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是因为只有辞退计划或裁减建议具有不可撤销性,才能保证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可靠性,否则在会计上无法对该项辞退福利进行确认和计量。
7)辞退福利的支付应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因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并不是职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而是企业要辞退职工,而被辞退职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不能计入资产成本。
8)实质性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到一年后支付的,视同符合确认条件。
相关规定
会计规定
1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和每一位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2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对于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预计将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例:2007年1月13日,A企业集团主业改造、辅业分流过程,拟解除与一部分职工的劳动关系,因此一次性支付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但未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共计金额100万元。
借:管理费用10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1000000
注: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或虽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实质上是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新准则的应用指南要求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例:2007年1月19日,A企业集团根据辞退计划(职工有选择权)条款规定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计算并计提预计负债500万元。
借:管理费用5000000
贷: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5000000
注: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将其计入“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税法规定
1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属于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2职工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属于或有事项,通过预计负债计入了费用。税法上对费用的税前扣除,原则上为据实扣除,因此按税法规定对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而计入费用的金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失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六)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员工没有达到公司的要求可以辞退_劳动者有过错 公司辞退员工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有过错 公司辞退员工的注意事项导读:因为是劳动者的过错行为,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但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风险。为了更好的减低辞退的成本, 企业应该特别注意。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过失为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要看 是否符合以上情形,若不符合,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了六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1)在试 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规章制度 的;(3)严重 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 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 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论适用哪种情形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仅需 要实体上符合该种情形,而且需要严格按程序进行。
在上述 6 中情况下, 因为是劳动者的过错行为,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风险。为了更好的 减低辞退的成本,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对于第一种情形, 用人单位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并公示, 并做好试用期内的考核。
一经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
须注意一定要是“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过了试 用期,则不能以此条此款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第二、 三、 四种情形, 用人单位对于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反”“严 重失职”“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等要在其内部规章制度中予以规定, 并公示, 让劳动者清楚明白地知道单位有哪些规定是属于即时被辞退的情形, 从而减低用 人单位在以后可能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败诉率。
3、对于第五种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 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使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这 种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确认后,用人单 位也才享有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对于最后一种情形,用人单位要了解何谓“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人 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 32 条免 于刑事处分的。另外,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教养的事实解 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过失为由辞退劳动者, 劳动者要看是否符合以上情形, 若不符合,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用工单位辞退被派遣员工的条件导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务关系, 并无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工单位 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劳动者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工单位 的安排下提供劳动。
用工单位辞退被 派遣的劳动者,应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劳动 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 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用工单位退 回被派遣劳务者只能是因为劳动 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以及不能胜任 工作等情形。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再依据劳动合同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劳 动者的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并无违反 《劳动合同法》及劳务协议约定的行为, 则用工单位不得随便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亦不得随便与劳 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劳动法:如何取得辞退证明案例:一个朝阳区的饮食行业的企业,辞退一名员工,这名员工向朝阳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庭审 中,企业所聘请的律师,当庭答辩说是单位并没有辞退该员工,是该员工自己离职 至今未归的。员工目瞪口呆,由于单位辞退员工时,进行了口头通知。员工手中 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结果败诉,后来起诉到朝央区法院,同样也是败诉。
在我们接待的当事人中, 很多劳动者在受到辞退时,没用或者没能向单位要 求一份书面的辞退证明。
由于缺乏证据,使很多被辞退员工失去了拿到经济补偿 金的机会。
在实践中, 劳动者在正常无法得到辞退证明的时候,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取 到辞退的证明的,我们建议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工作交接单 在办理工作交接过程中,在工作交接单上写上离职原因为“辞退” ,并想办 法让单位盖章或者法人签字。
有的没有工作交接单的,就自己想办法打印一下工 作交接单。自己手中的一定要是原件,否则用处不大。
记住:制作的要及时,不要和公司索要赔偿没有结果后,再制作,那个时候 公司就警惕了,盖章的可能性不大。
二、离职证明 现在找新的工作, 新单位都要离职证明, 要求单位开据离职证明, 合情合理。如果能够写明是被单位辞退的,更好!不能写得就只写离职事实也可,离职原因 仲裁时由单位举证去吧。
三、录音 录音一定要录取公司主要领导的,特别是法人的,其他人的用处不大。要清 楚,内容完整。
特别提醒: 取证时机要注意, 要在通知你辞退得一两天内, 先拿到辞退证明, 再谈经济赔偿的问题,一定要在单位还不是太防范你时,去取到这些证据。否则 单位警惕, 你将很难拿到有力的证据,因此建议发生辞退的前兆时及时学习劳动 法知识或者咨询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一套完整周密的的方案,这样才 能为你今后的索赔奠定基础。作者:张峰律师--劳动仲裁律师
如果员工没有达到公司的要求可以辞退_辞退员工的风险规避建议
我们是上海一家电子研发类企业,技术部有一位新进员工,目前处于试用期,还有 2 周就要 转正了,但因为公司业务方向的调整,导致他的岗位没了工作任务,基本上就是闲着,所以 公司决定撤销这个岗位,调他到其它部门,经过沟通后他本人同意去,不过公司方面希望能 多延长一个月试用期,看看他在新岗位的适应情况,这一点他不愿意,一定要公司承诺他转 岗后按正常时间转正,且态度强硬。公司不同意,决定辞退这位员工。该员工认为公司没有 理由辞退他,他希望公司能给他补偿。
现在, 公司辞退他的决心已经下了, 但是要怎么样操作才能避免风险呢?请大家帮我想想办 法。
一、结合本案例,企业的意图是要在试用期内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相关法律规定明 确如下: 1、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 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 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 理由。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案例事实分析 1、员工情况:员工尚处在试用期,再过 2 周才可以转正,目前岗位基本无工作任务,闲着; 同意调岗,但不同意延长试用期;对于公司的辞退要求给以补偿,说明其愿意在公司继续工 作并且具有一定的工作配合度,且具有维权意识; 2、公司情况:公司业务方向调整,导致岗位工作任务缺失(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 生变化) ,愿意留下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调岗,但要求延长试用期,不同意按照原计划 转正,因试用期问题未与员工协商一致,于是决定辞退员工; 三、案例风险规避建议: 1、确认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与该员工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可以避免两倍赔偿金 的风险; 2、劳动合同签订内容:确认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岗位名称、试用期限、工资标准、试用 期考核及是否有关于调岗的说明,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岗位名称、试用期起始日期,则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相应的试用期限并按实际工作岗位进行考核; 3、试用期工作考核:对该员工试用期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进行考核面谈,让员工进行签 字确认,不签字的最好能有第三人在场进行见证,做好记录,留作证据; 4、搜集书面证据:包括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员工评价、上级评价,着重审查是否有 违纪违规现象,是否有书面惩处单据,结合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 法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这方 面的证据搜集尤其重要,不能单凭口头说辞退就辞退; 5、考察员工与拟调岗职位的匹配度:虽然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但企业还需 要对该员工自身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量, 确认该员工是否适合拟调岗职位, 如该员工不具备 拟调岗位所要求的核心能力,则需慎重进行调岗处理,以免引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如该员 工综合能力较强,具备拟调岗位所需核心能力素质,则不必过分纠结于试用期限的长短 6、签订劳动合同变更手续:与员工就岗位变动相关事宜签订变更协议,双方留存;可在协 议中约定一定的考察期限, 如在考察期限内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则给以降薪等方式的处理对 待,迂回变通; 7、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该员工深入沟通,晓以利害,利用 HR 资源优势给予推荐其他公司 相关岗位工作机会,使员工主动辞职,保留良好的工作记录,当然是皆大欢喜的; 8、做最坏的准备:提前与老板沟通,告知实际情况及风险的存在,做好协商不成需给予员 工赔偿的心理和经济准备 说到底,还是要多关注日常员工关系的处理、自身制度的规范以及合同签订的风险规避,功 夫要下在平时,不能临时抱佛脚,更不能视法律法规不见,随意处置员工。
如果员工没有达到公司的要求可以辞退_公司下达辞退通知后员工未办手续就不来上班如何处理
公司下达辞退通知后,员工未办手续就不来上班,如何处理?主题描述 我们是福建的一家广告公司,在 2014 年年初招聘了一名平面设计师李某,李某生性懒 散,住址离公司只有 20 分钟路程,但频繁的迟到,一个月 22 个工作日迟到了 18 天。试用 期结束时,鉴于他的这一表现,公司决定对李某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口头通知) ,但他在这 一个月内还是一再迟到,公司决定辞退他。我们把辞退决定通知到李某后,他第二天就不来 上班了,没办任何手续,而且打电话给公司,说不承认之前的试用期延期通知,要公司给予 辞退补偿。
我想请问: 在这个事件中, 我们公司存在哪些风险?我们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或规避措 施?一、解析: 针对本案情及提出的问题,对其存在的风险,简要分析如下: 1、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 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是转岗、重新入职或工作表现不佳等都不能再约定或延 长试用期,这是许多单位都存在的潜在风险,如果员工仲裁,则仲裁庭极可能依 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裁定公司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 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 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 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辞退理由不充分。李某一再迟到是否达到公司制度规定的辞退条件,还得看: 这个制度经过工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否?领导批准后公示否?组织李某学习签 字否?一般而言,多次迟到也达不到辞退的程度。另外,多次迟到,进行了哪些 批评教育, 证据在哪里?如果没有证据进行过批评教育,则证明迟到是被公司允 许的,则不得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
3、辞退流程有问题。按照规定,辞退员工首先要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听取他 们的意见,然后要以书面形式送到员工手中。二、建议:针对以上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避或补救: 1、以严重违纪辞退他。一个月迟到 18 天、不假就不来上班连续旷工多少天等, 在公司的规定中,应当有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啊,再根据劳 动合同法 39 条第二款的规定就可以辞退他,而且不用承担经济补偿的。
2、以虚假证明辞退他。如今的应聘者,简历、面试过程中、证件、经历等,如 果认真去发现或调查,是容易找出一些虚构事实的,如果证据充分,则可以根据 劳动合同法 26 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予以辞退。
3、协商补偿金额。因为延长试用期确实违法,如果上面两项均不方便实施,则 只好找李某协商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就其工资 50%的金额,最 好能协商降低点,如果想多要,则只能走仲裁程序,绝不能答应。
4、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达到哪些行为对应哪种处 罚, 根据平时遇到的违规行为情况去完善并且具体描述清楚,或者同一种违规行 为多长期限内累计多次少可以对应什么级别的处罚等。
5、做到流程和证据充分。对员工平时的小违纪,既要批评教育,又要让其写检 查,必要时出台通报,而且尽量让其签字,制度出台要讨论公示培训等,怎么可 以“口头通知”呢?只有这样,才容易辞退时不乱套。
6、协商是永远管用的措施。完善的制度、流程和充分的证据、理由、事实等这 些东西,有时是可想而难以实现的,这时就要利用好协商、交流的技巧,特别是 要利用好如果仲裁诉讼费时、费力、费神、影响名声和再次择业等,况且结果也 不一定比协商的结果好。
当然是本着比理论上计算的补赔偿低但也适当照顾员工情绪的角度来确定的,比如:理论上应当补偿 7000,协商到 5000 左右就可以 了,也不是说 3000 或 6900。
三、总结: 劳动纠纷要促使对方答应你的条件,其实很简单,你得从事实、理由、证 据、 法律依据等方面都让人家清清楚楚、 不得不服, 也就是说 “打蛇打准了七寸” , 他还怎么动嘛?所以,研究、吃透法律规定(本案例主要涉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 条、第八十三条的内容),同时平时掌握好员工工作和表现的事实、证据是非常 重要的,即使要让步,也是出于人道主义,也不会被员工拿住七寸不能动弹,否 则,就是 HR 部门工作没有做到位了。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辞退员工应当用书面方式提前通知,提前一个月通知,告知员工辞退的原因及相关手续办理办法。如果员工患上严重疾病或者因工伤不能返回公司的,公司辞退要履行通知义务,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公司就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通知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职工是否签字不是必经程序。企业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示送达的方式送达辞退通知书,告知其权利与义务,以及要办理的手续。辞退行为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综上所述,公司因为员工存在过失或者员工有特殊情况要辞退的,应当书面方式通知本人,并且应当提前一个月办通知手续,可以用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不管员工是否签收,一个月通知期限届满后,公司就可以正常办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管理者,为了公司的发展免不了需要辞退员工。要辞退员工时,可以这么做,既落实了工作,又不伤人。
开除员工怎么说委婉不伤人攻略
1)开场。找一个相对隐秘点的洽谈室,避免被外界干扰,或是被听到而影响员工的形象。一开始氛围不要那么严肃,适当唠点家常,或是问问他最近工作如何,生活上如何,有没有什么困难
2)表达事实。聊完最近生活上的事情后,这时候你就要作为主导了,开始跟员工谈谈工作上的事情,从当月业绩来看,你表现出一定的工作能力不足(语言上不要变现偏激,从事实引到结论),基本上那些还在试用期的员工听到这些话都知道自己没戏了。一般说明完问题后,很多都会在后面加一些鼓励性话语,希望你接下来业绩能够提升诸如此类的话。
3)告知目的。我们综合考虑你的工作表现和公司要求,将决定对你做出辞退的决定,HR语气要坚定,毕竟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4)温馨收场。我们很抱歉做出这个决定,但是无法不做这个决定。假如你离职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请向我提出,我会尽我所能。
与即将被辞退的员工面谈时,必须牢记以下禁忌:
1)面谈时间过长
时间过长,话多必失,容易情绪失控。最好控制在15—20分钟之内,把辞退的原因解释清楚即可。
2)指责员工表现
对于那些与员工表现无关的裁员,有些领导也总爱将责任推在员工身上,一味强调这个裁员决定的正确性,这很容易引起争论。其实只需强调基于经济不景气或公司并购或结构调整等客观原因,请员工不要怀疑自己的能力和表现,帮助他们正面面对即可。即使是因表现不好,也不要在这时候打击他,尽量宽容地说,不是你不行,而是这岗位不适合你。
3)承诺做不到的事
在辞退员工时,有些人往往会过分安慰被解雇者,比如,你还年轻,出去很容易找到工作;又如“其实我也觉得这个决定不妥”、“我也不想让你走”之类,记住你是代表公司宣布辞退决定的,说这话帮不了他,反而让他心存让企业收回成命的幻想,这不利于他坦然接受被裁员的现实。
4)谈及其他员工
比如说这次裁员谁谁其实也受影响等等,容易流言散播,动摇军心。
5)悬而不决
公司里常有一些员工,对公司忠心耿耿,但其能力却满足不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对这种人,最好让他们到一个他们所能胜任的部门去工作,你的任务就是帮他们找到这样的部门或岗位。若迟疑不决,对公司及个人均无好处。
被违法辞退公司不给补偿款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仲裁申请书,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证据,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有聘请律师的话,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只要是违法辞退的,公司就有义务给员工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在办理离职后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做录音。用快递的形式向用人单位发送索取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并要杜绝工作失误,防止用人单位找其它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进入公司,应立即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请求他们来解决。即使最终未进入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也有了立案记录,以后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可以此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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