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领导口头辞退了我,诱导我写了辞职信,回来看到劳动法这样我可以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员工 0 26

今天公司领导口头辞退了我,诱导我写了辞职信,回来看到劳动法这样我可以得到公司的赔偿吗?,第1张

今天公司领导口头辞退了我,诱导我写了辞职信,回来看到劳动法这样我可以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导读:你好,千万是不能写辞职信的哈,写了你几乎就丧失了你主张利益的权利。建议与单位沟通下,领导要看你是否有继续干下去的意愿,要是想干下去,只要你没有单位能够举证的过错出现法律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单位无权辞退你。不想干下去可以就经济补偿进

你好,千万是不能写辞职信的哈,写了你几乎就丧失了你主张利益的权利。建议与单位沟通下,领导要看你是否有继续干下去的意愿,要是想干下去,只要你没有单位能够举证的过错出现法律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单位无权辞退你。不想干下去可以就经济补偿进行协商。单位违法解除只要支付每年2个月的赔偿金,单位要是有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权,可能给每年一个月,也可能一分都不用给(比如你严重违反劳动规章)

你好,公司辞退员工有无按照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有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那么可以写辞职书的。

如无,则不要写

希望能帮到你

老板辞退我但又又不给我书面材料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辞退你就不上班,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如果单位拒绝进入公司,应立即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请求他们来解决。即使最终未进入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也有了立案记录,以后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可以此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

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单位把我辞退又不给我书面证明,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但是不给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相关证据影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资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至少储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公司辞退但又不用书面形式辞退怎么办

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由以上条款可见,公司解除合同不仅要出具证明,就连证明的内容都要明确的法律规定。

工厂不辞退我!又不给我上班!怎么办?

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那么员工需要要求单位按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的话,员工即可申请劳动仲裁索取工资,并且可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老板叫我走但又不给我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局告他

没鉴劳动合同老板给我辞退了又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想有意辞退我,却又不给我事情做怎么办?

你只管天天上班打卡,在属于自己的岗位上,公司不安排事做也无所谓,到发工资点有工资领就行了,如果没工资,就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免费)。但是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请问老板不让上班,但又不辞退工人怎么办

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未上班期间的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或者拖欠支付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并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好?请问老板辞退我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韩国的水利专家郑国来秦国支援水利建设,结果被发现是间谍,于是秦国本土的土鳖们掀起了排外风,秦始皇迫于压力,下了逐客令,将秦国的一切外来引进的人才,不论是农民工,还是高级知识分子,统统辞退。这辞退的人群里,就有楚国来的李斯。

李斯刚摸上最高领导秦始皇的衣边儿,到手的荣华富贵还没享受够呢,怎舍得离开?况且自己跟荀子学得是帝王术,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一身才学还没来得及施展,就要卷铺盖回家?难道自己也要沦落得跟当年说秦的苏秦一样,父母不理,妻子不管,嫂子怨骂的地步?

文人的笔,不亚于赵子龙的枪,秦始皇敢下辞退信,李斯就能让老板收回。于是,李斯打了个报告。

打报告要看对象,对外来人才们来说,这个报告属于恢复原状型问题,就是废除逐客令,这就需要按照“掌握状况”、“应急处理”、“分析原因”、“根本措施”、“防止复发”的流程写。如果你真的是这样写,就错了,因为你的阅读对象不是被驱逐的外来人才,而是秦始皇。外来人才(以下称之为“客卿”)的状况再怎么糟糕,关秦始皇自己什么事。

对于秦始皇来说,这个报告属于预防隐患型问题。预防什么隐患?不能统一六国呀。预防隐患型问题的核心课题范围包括“诱因分析”和”预防策略“,关键主题包括“假设不良状态”、“诱因分析”、“预防策略”、“不良状态发生时策略”。

李斯报告的核心课题是“诱因分析”,关键主题包括“假设不良状态”、“诱因分析”。

报告头一句独立成段,李斯直接写结论,也是文章的主要信息,即“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由三个关键信息进行支撑,都放在每段的结尾,即“客何负于秦哉!”,“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文章结尾是一个评价信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根据“应该回避对自己不利”的实利性规范命题,委婉劝谏秦始皇应该废除逐客令。

报告第二段是设定情境,描述客卿状况。采用并列式金字塔结构和实证论证法,各个次要信息之间逻辑关联不大,都可以独立证明关键信息,即“客何负于秦哉!”。每个次要信息的叙述手法都是记述性信息,内容具体,都是在秦的客卿举例,按照得人(做了什么事)→事功(取得什么功绩)→意义(对秦国的意义)进行叙述。在顺序上,次要信息之间有时间顺序,“缪公”、“孝公”、“惠王”、“昭王”;也包含秦国的地位层层提升,“霸西戎”、“举地千里”、“西面事秦”,“成帝业”。段尾总结评价,并假设逐客令存在时秦国的不良状态。

报告第三段提出了问题。李斯选择了符合秦始皇认知的问题类型——预防隐患型,并打破了秦始皇的安定感。本段从秦始皇身边的事物开始记述,次要信息组织采用运用并列式和实证法,列出记述信息,内容为他国有而秦国用的事物,并假设逐客令存在时,秦始皇所处的不良状态。将“色乐珠玉”和客卿比较得出结论,也就是本段的关键信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段尾提出了问题,“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该问题属于预防隐患型。

报告第四段设定课题,分析原因,采用直列式和因果论证法,推出“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报告第五段是结论,评价这项政策的后患,暗示秦始皇废除逐客令。

通观全文,按照SCQOR方式,SCQ(设定情况、发现问题、设定课题)三阶段均已提出,至于OR(克服障碍,解决收尾),李斯没有提出来,而是委婉劝谏秦始皇,这正是李斯充分把握秦始皇行动原理的聪明之处。

这个报告打上去,“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

附《谏逐客书》李斯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甕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甕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老板辞退员工没有通知或无正当理由的,应投诉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我国的劳动仲裁部门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保护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的合法经济损失。

一、老板辞退员工怎么举报办理

      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发生的辞退争议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进行维权。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二、私人公司的老板不可以随便辞退工人。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扩展资料: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应积极的收集案件证据,递交劳动仲裁部门。如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要求相关的劳动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拟补自身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办理。

请把握几点:

1、语气表达出对老总的尊重(越是尊重老总,他越是和你们亲近,越是能听得进你们的意见)。

2、实事求是列举这个主管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部分是重点,只摆问题。

3、该主管的工作带来的消极影响,包括严重消弱了大家的工作热情,打击了大家的工作信心,工作效率出现下降,大家之间不团结,影响了单位形象和内部和谐。

4、提出建议,一致请求老板将该主管调离,或者将大家调离该主管分管的部门,请老板予以考虑。

自己本来是主动辞职,但是公司给的离职证明上却写着“被辞退”,这样的情况,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自己未来求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可能因为你的前一份工作是被辞退的,而认为你犯了错误,或者能力不足,而不愿意录用你……另外,自己本来是主动辞职,却被在离职证明上写了“被辞退”,这与事实不符。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自己可以要求公司改正离职证明上的说法。具体来说,自己可以通过两个方法去达成目的:1,找公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将自己的离职证明上的内容改正为“主动辞职”。2,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改正离职证明上的错误说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个问题并不是必须改正的问题……

如果不考虑理解偏差而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等因素的话,本来是主动辞职的自己却被公司认为是被辞退,自己可以因此而获得一笔额外收入呢!这是因为:主动辞职,没有任何补偿。被辞退,可以依规拿到公司的一笔补偿款。于是,当主动辞职的自己被公司认为是“被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款……自己因此而得到额外的一笔收入,这件事也是挺好的嘛,公司也是好意,这样可以领到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