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直接向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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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直接向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
导读:如果企业直接向医院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企业所得税该如何抵扣呢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捐赠最新税收政策。2月7日上午,财政部副部长对于捐赠相关税收优惠也作了明确指示。一、财政部副部长讲话对于捐赠税收政策作明确指

如果企业直接向医院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企业所得税该如何抵扣呢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捐赠最新税收政策。2月7日上午,财政部副部长对于捐赠相关税收优惠也作了明确指示。

一、财政部副部长讲话对于捐赠税收政策作明确指示

2月7日上午,我们可以从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的讲话中了解到:对于防控疫情,将会加大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以此缓解医疗物资方面的压力。第一是通过扩大捐赠范围,可以直接向医院进行物品捐赠。且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第二对于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上,将会取消。比如企业及个人进行捐赠,可以享受到全额扣除的政策优惠。第三,捐赠的货物,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都一律免收。第四,防控疫情期间,个人补助奖金上,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直接向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

根据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的明确指示,同时以《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为依据,我们可以获得以下信息:

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最新税收政策这样调整:

1、假设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途径捐赠现金、物品(应对新型肺炎疫情),那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全额扣除。

2、假设企业、个人通过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直接捐赠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的相关物品,那么纳税所得额可以享受到全额扣除的优惠。

小编有话说:面对当前疫情,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仅是一个指示性文件的作用,更深刻的意义在于:我们需明白,支持新型肺炎疫情工作,到底有多重要。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自尽己所能,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新冠疫情大爆发,影响了很多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帮助这些小微企业,根据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无需办理相关免税备案手续,可以自主申报增值税免税。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呢?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申报流程

一、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二、操作说明

1将本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填入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2栏的相关栏目。

2在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中选择相应的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等项目。

三、温馨提示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8号):

(1)纳税人运输防疫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防疫重点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2)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资料的快速收发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第9号):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己生产、加工、购买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以上公告自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当前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打响疫情防控战。不少个人出资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为疫情防控作贡献。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吗?

个人捐赠口罩能抵扣个税吗?

答案是可以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全额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我们来看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政策规定仅限于物品,并不包括现金。

公益捐赠扣除个人如何申报?

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防疫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需要取得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的捐赠票据。

相关政策:个人其他公益性捐赠扣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定国家经济和企业能有序发展。税务总局发布了最新文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其中从多个方面解读了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那么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

2、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第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将实行全额退还;第二,提供疫情防控相关重点保障物资运输的纳税人,将实行免收增值税;第三,对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其中涉及的收入所得,一律免征增值税;第四,对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因扩大产能而增加相应设备的情况,其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一次性扣除;第五,对于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相关物资,其关税一律免征。

3、关于支持公益捐赠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及个人捐赠的物品,将实行“全额扣除”的税收优惠;对于直接向医院捐赠的防疫物品,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方面,一律税前全额扣除;疫情期间,对于捐赠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疫情期间,对于免税进口范围将扩大。

4、关于支持复工复产工作所涉及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关于最长结转年限方面,将会获得延期的税收减免优惠。在原先5年的基础上延长3年,也就是8年。

疫情期间个体户增值税税收优惠

1、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3月1日至5月底的增值税实行免征,其他地区增值税征收率减至1%。

2、个体工商户可享有社保减免优惠。

3、为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将对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措施加以引导。

4、工商业电价实行降低5%的政策。

5、大力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户物业资金的行为。

疫情期间增值税税收的优惠政策

1、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4、对纳税人提供**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在武汉成为疫情重要防疫区的时候,全国乃至全世界都伸出了援手为湖北武汉捐献物资,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那企业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社会群众,捐献的公司自产产品,可以免税吗?属于免税还是不征税的项目呢?

(一)企业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社会群众是什么行为?

我们先来判断,企业无偿提供服务是什么行为,是否视同销售?根据(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以法规条例为基础,经判定,企业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则不需要视同有偿服务缴税。

(二)企业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社会群众,可以免税吗?属于免税还是不征税的项目呢?

很多人就发现了,那不需要视同有偿服务缴税,到底是免税还是不征税呢?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规定,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但公益事业不仅限于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所以应列为不征税服务项目。为什么小编要在这里区分免税和不征税的区别呢?免征增值税项目是不可以抵扣的,就算是抵扣了也要做进项税转出的,而不征税项目是可以抵扣的。它们的区别就在这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公告,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支持相关企业发展,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更多政策详见↓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摘要)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摘要)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第、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公司购买防疫物资捐赠会计分录

疫情购买物品捐赠会计分录包括:

1、疫情期间企业购买物品并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将物品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购买物品并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时,可以通过"库存商品"科目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处理其中"库存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等;"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购买防疫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账

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计入相应科目

一般企业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贸易零售企业计入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防疫物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公司是发放给员工使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公司是当作储备物资使用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贷:银行存款

疫情期间,不少有爱心的企业购买防疫物资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公司购买防疫物资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