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分析:1、干股是要负责公司亏损的,因为你占有了公司整体的股份的比例,所以要承担风险。2、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
法律分析:1、干股是要负责公司亏损的,因为你占有了公司整体的股份的比例,所以要承担风险。2、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如果所赠干股是超过公司实收资本所出,就会形成掺水股,使股价减少和每股收益减少。若以公司留成收益转作干股,等于是把对股东负债的留成收益转成公司资产,使每股权益降低,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总之,赠送干股对股东有极大的不利影响,但若能从干股赠送中,对公司的发展或整体利益带来好处,股东也愿意牺牲眼前的利益。这多少有不正当的投机因素在里面;因此,有的国家和地区禁止这样做,但合伙企业可用劳务代替出资,接受干股。而属于公司的组织形式,不允许以干股赠送,获得股份的形式,只能以货币出资而得。以杜绝实质的或变相的掺水股。干股一般只参与盈利分红,如果亏损一般是没有分红的。如果没有书面正式的干股协议应该是不受法律效力保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规定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干股员工基于协议,并非出资获得,一般采取奖励等方式赠与给员工。
干股取得的几种情形
: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
3、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
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
办理变更登记。
4、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
干股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干股是股份的一种;
二是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
三是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
四是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
你是个好老板。还没有开始就想着给干股。
1如果是干股,就应该在股东名册里面有的。
2新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3需要,干股是在股东名册里面。
4怎么被罚,你怎么罚,要人家拿钱出来估计不行。
5那个协议用途不大。
6不好收回。
建议你不要谈干股,你可以考虑跟员工签订协议,给与期权性质的股份。比如按照股份给与分红,在公司服务多少年后,将协议期权转让给员工。
在上海吗?出点费用,我给你做一个全面的。
“干股”,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不出股金,赚了分 红而赔了不受损失的股份”。干股在《公司法》上被运用于企业经营 当中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干股的出现有其客观必然性,或是激励
在职的员工和技术骨干,或是稳定管理层,或是人情交际的馈赠等 等,原因不一而足。我们此处所讲干股是指权力干股,即公司或股 东无偿送给掌握某种公共权力的人的股份,这是新时期权力腐败的
典型。由于穿上的是股东“马甲”,披上的是“合法”外衣,收到的是 “投资”回报,加之企业有不公开干股持有人身份这道“防火墙”,使
得这种“曲线腐败”方式十分流行。
根据法律文件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干股型受贿犯罪主要有 以下几种类型:其一,在现实受贿的过程当中,根据国家工作人员收 受干股保密的程度不同,把干股型受贿分为隐形干股受贿和显性干 股受贿。其二,根据有无实际出资以及出资的多少进行划分,可以 将干股分为无实际出资型干股受贿、低价受让型干股受贿和借条掩
护型干股受贿。
如果您的公司从干股方式改为工资劳动方式,您认为这个决定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维权,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查看公司关于员工的劳动合同、干股协议等相关文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解释和方案。
3 如果公司不愿意与您进行合理的沟通和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仲裁委员会将会介入调解,并最终做出裁决。
4 如果仲裁裁决对自己不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聘请律师代理进行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相关的文件、邮件、通讯记录、工作记录和收入证明等,以便为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另外,如果需要操作以上事项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主观:
员工辞职后, 劳动关系解除 ,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 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
法律客观:根据《 公司法 》第144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