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报销回家车费方案:这是一种福利待遇,计入管理费用,保障员工权益;制定周期计划,规定具体时间,在某个时间段内回家路费可以报销,超过这个时间段不做报销,可以有效的管理员工上班时间;规定每个员工的次数,老员工可以每年报销4才,新员工报销两次,
报销回家车费方案:
这是一种福利待遇,计入管理费用,保障员工权益;
制定周期计划,规定具体时间,在某个时间段内回家路费可以报销,超过这个时间段不做报销,可以有效的管理员工上班时间;
规定每个员工的次数,老员工可以每年报销4才,新员工报销两次,增强员工企业凝聚力,防止员工流失。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其他应收款(职工承担的那一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同时: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收到职工承担的款项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扩展资料:
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
法律主观:
私车公用油费报销制度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每个公司应该有各自不同的规定。给你一个例子吧:
关于私车公用管理办法2010-09-04 09:01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经营工作和接待任务日益增加,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车维护成本等方面考虑,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私车公用”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私车公用”原则
1.有利于公司对外业务的开展原则;
2.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原则;
3.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原则;
二、名词解释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员工为了方便工作以个人名义在自己工作常驻地购买车辆,公司根据相差制度给予相应数额的车辆使用费用补助,车辆产权归员工个人。
三、适用范围及补助标准额度
以下岗位人员经审批后按标准限额补助:
1、主管市场销售、采购、服务等外部事务、月出外办事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一级部门以上负责人1000元/月;
2、负责对外销售、服务等业务部、月出外办事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二级部门负责人500元/月;
3、公司管理部门、客户服务中心等主管外部事务的部门负责人及经批准的人员(助理和员工)200--400元/月;
4、具体的补助标准额度由总经理批准的额度执行。
四、管理及费用补助办法
1、 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除出差往来车站、机场的交通费用可报销之外,不得再报销车辆上牌所在地及往返周边地区的其他交通费(“上牌所在地”,简称:本市,包括市内、郊市、郊县和郊区)。
2、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在上牌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办事(不含出差车站及机场往返)公司原则上不再派公车接送,特殊用车需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并由公司办公室严格控制及登记,更不得以部门用车为理由派公车办事。
3、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所购车辆必须保证本人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遇公司商务繁忙时, 车辆所有者应给予配合公司使用,否则可取消车补。
4、车辆在使用中购车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购车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5、补助实行包干制,限额范围内补助须根据当月出勤计算折算,领取补助时须提供:1、正式发票(①油费、②路桥费、③停车费;④其他费用)和填写每月公里数、油耗表数学;2、不足部分以领条的形式发放此补助。
五、符合私车公用条件的个人按照以下步骤申请:
1、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备案表》,由购车人提交车辆型号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核对,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2、按照规定程序报各有关领导批准,报送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车辆服务期内遇人事变化处理规定
所有实行私车公用办法的人员必须填制《私车公用申请备案表》审批,岗位发生变化后按新岗位重新审批。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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