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有义务给孙子带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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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有义务给孙子带孩子吗?
导读:子女应该支付老人带孙子女费用。父母是抚 养子女的法 定义 务人,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爷爷奶奶没有义 务抚 养孙子孙女。在没有义 务的情况下,老人如果帮助子女带孙子孙女,可以索 要抚 养孩子的抚 养费。一般而言,老人帮子女照顾孩子,系家庭成员之

子女应该支付老人带孙子女费用。

父母是抚 养子女的法 定义 务人,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爷爷奶奶没有义 务抚 养孙子孙女。在没有义 务的情况下,老人如果帮助子女带孙子孙女,可以索 要抚 养孩子的抚 养费。一般而言,老人帮子女照顾孩子,系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行为,或是完成子女的委 托,符合家庭共同利 益,在孩子并非长期与老人单 独生活,且孩子所需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医 疗费用均为亲 生父母支付的情形下,老人向子女主 张抚 养费依 据不足。但若是确有证 据证明孩子父母“生而不 养”,孩子长期与老人单 独生活,孩子日常所需费用均为老人支付,父母没有尽到抚 养义 务的,老人主张抚 养 费应当予以支 持。

从法 律上讲,老人对子女的孩子没有直接的抚 养义 务,给他们带孩子,老人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一定的报 酬。我们不能把“有 偿带孙”主张简单看成为将亲 情直接与金 钱挂 钩,而应视为老人所表达出的一种权 利主 张,老人不是无 偿的劳动力,有孝 心的儿女应多尽一点责 任,尽可能不给年 迈的父母增添负 担。“有 偿带孙”既是对儿女们善 意的提 醒,更是对老人自身权 益的保 障,社会和家庭对此应给予足够的理解与支持。特别是有一些老人没有退 休 金,子女更应该主动有所表示。

但是公公、婆婆、儿子、媳妇、孙子毕竟是亲人,双方过分斤斤计较无 疑是将亲 情世 俗 化,利 益 化,货币 化的短 视行为,容易影响家庭和 睦让亲 情变 质。 最好是在老人身体条件和精力允许的前提下,老人自觉自愿分 担家庭责 任的一部分,帮助儿女一起对 孙辈进行照 料,身为子女又对老人照顾孙 辈料理家务的劳动付出心存感 激,适时能用其他方式对老人表达感谢,让老人感受到了亲 情的抚 慰,这种心理上的互相体 谅、互相关爱应该远比“带 孙费”更能让家庭关系和 睦、美满。

新民法典规定爷爷奶奶一般没有带孙子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我个人觉得把孩子交给老人带是不好的,当然这仅仅只是我个人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我也清楚在很多家庭中父母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去照顾孩子,请保姆又害怕欺负孩子或者是把孩子拐走,只有自家人才是放心的,所以就会让自己的母亲或者是婆婆去帮忙带孩子。

站在女性的角度我是能够理解她们的不易,毕竟现在的女性大多都是有工作的,即便有了孩子也不会完全放下工作,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有收入在家里就不至于被动,相对来说会有底气一些;还有一方面的原因则是想要找些事情做,毕竟没有人是希望自己结婚生孩子之后就要围着家里团团转,这样就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而且长时间下来会跟社会脱轨的,这不是新时代的女性能够接受的事情。但是当女性大家成为母亲之后孩子就会成为自己最深的牵挂,如果没有把孩子安排妥当自己没有办法安心工作的。

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虑,把孩子留给长辈带是最好的,同意大家在忙的情况下是可以让老人帮忙带一段时间孩子,等到孩子年纪大一些上学父母就能稍微放松一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把孩子送到老家让老人帮忙带,我是觉得老人可以到孩子父母所在的城市去帮着照顾一阵子,孩子年纪小来回折腾对他们的成长也是不好的,而且作为孩子的父母长时间见不到孩子心里也会空落落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孩子的成长是离不开父母的陪伴的,缺少了父母疼爱的孩子长大后是会有一些心理缺陷,对于父母来说没有陪着孩子长大也会成为永远的遗憾。况且两岁半的宝宝已经开始认人了,这个时候父母选择不陪着孩子长大,孩子是会跟父母的关系变得疏远,对于孩子来说谁照顾自己、陪着自己时间最长,就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如果父母不希望孩子长大后跟自己不亲就不要把孩子送回老家,即便再难也要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

爷爷奶奶帮忙带孩子几乎成了现代社会的主流现象。然而,把一个婴儿带给下一代的喜怒哀乐,一言难尽。石榴妈妈经常在孩子因为爷爷奶奶错误的教育方式而成为不堪忍受的熊海子的背景下,受到宝妈的“吐槽”。那么,如何解决老人可能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呢?如何在家庭成员中找到教育孩子的平衡点?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帮到你有所收获。

生活中常见的一个场景是,孩子犯了错,父母教训了他一顿,爷爷奶奶站出来说,好了好了,他已经知道错了,不要太严厉。照顾孩子是老人的一个共同特点,物质上对孩子百依百顺,情感上与孩子相连。心理学家分析,老人之所以这样照顾孩子,是因为他们需要这样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很多老人都是从老家到孩子的小家庭,有“把别人关在篱笆下”的错觉,心理上很难找到归属感和安全感。在一个小家庭里,孩子是家庭的中心,是整个家庭的焦点。这个时候,老人就会争夺孩子的爱。如果孩子和老人很亲近,就会找到自己的存在感。

爷爷奶奶一般来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很多人都有深刻的“穷人思维”,有的人甚至因为贫穷而有狭隘的终身视野。而且,老一辈长大的年龄和现在的社会差别太大了。不是每个老人都有完美的人格。相反,由于缺乏教育和物质,大多数老年人的心智、心智和个人涵养都处于较低水平,局限性很强。而这种局限,他们已经进入老年,几乎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去突破和改变。所以,父母应该感恩帮助孩子,然后努力学习如何解决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溺爱孩子的现象?因为爷爷奶奶在家里占据话语权。父母出于对孩子成长的长远考虑,一般都有培养孩子独立的意识,但爷爷奶奶的实际需求是孩子不应该独立。如果父母教育孩子,爷爷奶奶会给孩子开路,孩子会认为自己有靠山,自己的行为得到认可,所以错误的行为会一直持续到形成习惯。

一般有独立意见的父母会和爷爷奶奶达成协议,孩子的教育由他们说了算,爷爷奶奶不应该干涉。尤其是孩子做错了事,给自己上了严格的课,爷爷奶奶也不能唱反调。只有这样,孩子才有规则感,以后才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孩子穿衣吃饭培养其他行为,一切按照父母的意见去做,可以大大防止溺爱孩子的情况。

过继孩子需要以下条件: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收养异性子女的,必须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