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员工闯红灯,文明办约谈领导,要求整改。有人说,员工得病与领导受罪。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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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员工闯红灯,文明办约谈领导,要求整改。有人说,员工得病与领导受罪。对此,你怎么看?,第1张

文明单位员工闯红灯,文明办约谈领导,要求整改。有人说,员工得病与领导受罪。对此,你怎么看?
导读:提出观点:这种看似“连坐”的法子,却不是“员工生病领导吃药”,实际上是加大对闯红灯的惩罚,从而促使员工遵守交通规则,不会再犯闯红灯的毛病。是一种创新的治理方式值得推广。论证观点:必要性:1、治理闯红灯问题,放眼全国各地均是难题,可以说,各种

提出观点:

这种看似“连坐”的法子,却不是“员工生病领导吃药”,实际上是加大对闯红灯的惩罚,从而促使员工遵守交通规则,不会再犯闯红灯的毛病。是一种创新的治理方式值得推广。

论证观点:

必要性:1、治理闯红灯问题,放眼全国各地均是难题,可以说,各种治理招术不少,但成效却并不明显。

2、另一方面是惩罚太轻,作为行人闯红灯,几乎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有的地方虽然实施罚款,但也只是罚5元钱,起不到震慑作用。

3、可事实上,却总有不少人会闯红灯,这一方面是因为心存侥幸,觉得闯红灯不会有什么事,事故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可数据表明,行人闯红灯而导致生命凋谢的实在不少;

重要性:1、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全民的素养

2、有利于促进城市交通的规范化,在一定程度缓解交通拥堵

3、城市文明的一种体现

落实观点: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相应的体制。

3、纳入员工以及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尊敬的领导同志:

由于本人驾车行驶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了不便,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每当顾及此处,便悔不当初,涕泪交流,我愧对了党和国家对我的栽培,有负于党和国家对我的期望。

我怎么能如此堕落无视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呢?我是个头脑四肢健全意识思维清楚的老实人,扪心自问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谙熟于心的,我也是有着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深知每年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列国家伤亡人数之首,事轮到自己我怎么就对交通法规没引起充分的重视呢,我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事已至此请领导同志们放心,我会以认真而严肃、虔诚而紧张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造成的违章可能会危及生命安全、损坏公共设施,进而影响公共治安秩序,这些引起了我的深层思考,聪明如我,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经过此次的教训,在领导的教育下,我深刻的认识到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今后我将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最后,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教导,使我感激涕零,鞠躬致谢!

送人去医院连续闯红灯,如果被电子警察记录要罚款,携带相关的证明到交警处进行消除交通违法的记录。如果能有证据来证明是因为救助或者是紧急避险而不得已闯红灯的情况下,是可以消除闯红灯的记录的。闯红灯可以凭医院病例或医院急诊室出具的病情证明,到指挥中心消除交通违法记录。

闯红灯标准是什么:

1、车辆在驶过停车线,再驶到路口中,再通过整个路口才算闯红灯;

2、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经核查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其记录为实际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

第二十二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报案记录证明机动车被盗抢期间、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冒用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

(四)已经在现场被交通警察处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

(六)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七)经比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照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信息,确认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