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个把刚出生的孩子,送给了别人抚养,但是没有收钱,这样还算是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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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有个把刚出生的孩子,送给了别人抚养,但是没有收钱,这样还算是犯法吗,第1张

我们这里有个把刚出生的孩子,送给了别人抚养,但是没有收钱,这样还算是犯法吗
导读:不算犯法,自愿把孩子送人犯不犯法,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若直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

不算犯法,自愿把孩子送人犯不犯法,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若直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法律分析

以营利为目的的收养,有拐卖儿童的嫌疑,若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人的,其余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别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余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类情况方可被收养,同时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抚养费,通常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并可以根据情况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若一方不给抚养费,如果此前是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离婚判决书所载明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可以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抚养费,再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先予执行。

我叫李文丽,是一个离异的女性,有过四年的婚史。因为丈夫出轨,所以我们离婚了。离婚后,我带着孩子一个人过。

刚离婚时,母亲和闺蜜都劝过我,不要小孩,说一旦有小孩拖累,以后再婚就很麻烦。当时我也很犹豫,但是毕竟割舍不下和儿子的亲情。而且前夫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我害怕小孩被荒废。那段时间,我流了许多眼泪,常常半夜哭醒,在黑暗中流泪,醒来看见身边的儿子,心痛如绞。最后,我鼓足勇气,心里很决绝的想:这辈子大不了单身,哪怕离婚放弃财产,也要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我一直住在娘家。我父母看着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辛苦,就劝说我再找一个男人嫁了。我不是没有这个想法,可是看到孩子还小,怕他受委屈,所以想等孩子大一点再找。可是母亲说年龄越大就越难找了,我想想也是,就答应了母亲,母亲开始给我张罗介绍对象。

我见过几个男人,都是离异的,一听说我带着男孩,大多退却了。这让我开始感到闺蜜和母亲的话是对的,离异带孩子的女人的确在再婚中减分不少。

那天母亲又给我介绍一个对象,大我三岁,自己开一家公司。男子开着一辆宝马,看起来也很文质彬彬,他说因为自己长时间忙于公司业务,很少能顾到家,所以妻子出轨了。我和他同病相怜,自然多了一份同情,彼此心心相惜。母亲非常满意,极力撮合我们。

他有一个男孩,和我的儿子年龄相仿,我想正好两个孩子有伴儿。我看他谈吐和做事都和得体,对我母亲和父亲都很客气,每次来也带着很多礼物。他也表示如果两个人合得来,可以接受我的儿子。这样我自然对他产生了一些好感。

我们约定交往一段时间,了解彼此。大概他对我的印象不错,他说,和他结婚,我不需要担心什么,车子房子都有。如果能够结合在一起,他考虑也给我买辆车。

我见到过他的孩子,总的来说还比较乖巧,也懂礼貌,但就是感到男人对他太宠爱了物,我心里有些担心。如果以后我们走在一起,他会不会对我的孩子有偏见。

当然这些话我们还不能这么早就说,毕竟我们虽然彼此有好感,但谈婚论嫁的事还没确定下来。

他也见过我的孩子,赞美我的孩子,但是我觉得他的赞美更多是出于客套,而不是内心的想法。不过我想这也很正常,因为他们毕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还没有处出感情。要想能够那么亲切自然,像亲生父子一样是很难的。我想彼此都要有个接触,交流信任的过程。

六个月之后我们觉得彼此磨合得差不多了,就开始谈婚论嫁。我也没有多少要求,因为他是开公司的,我不需要担心以后的生活。他很主动说他给我家10万彩礼,孝敬我的父母,这一点让我非常满意。

然后,我们开始谈到孩子,他沉默了半晌,似乎很艰难地说:“我直说吧,说得不对,你不要介意。我们两个都是男孩,在一起容易产生矛盾,特别是我的孩子脾气有点古怪。我想,你是不是可以把你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以后如果你愿意,我们再生一个,这样对我们的感情也好,你说呢?”

我真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觉得这么多天的相处,简直是耽误我的时间。我当时声音就提高了八度,对他说:“为什么要把我的小孩送走?为什么不送你的?既然你不愿意接受我的小孩,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

我抓起包就要走,他说:“我爱的是你,我不希望一个与我无关的人来干扰我们的生活。”他接着说:“我们共同生一个自己的孩子不是很好吗?”

我哼了一声对他说“我的儿子才是我自己的孩子!我们不要再见面了!”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老家,儿子正在玩玩具,我看着他,心疼得不得了。我抱起儿子,亲了又亲,儿子很奇怪的看着我说:“妈妈你今天怎么啦?干嘛老是亲我?”我笑着说,“妈妈喜欢你,舍不得你。”儿子说:“妈妈,我没走啊!一直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喃喃的说:“是的是的,我儿子不会离开我的,我们一直在一起。”

过了两天,那个男人又给我打来电话,说他想了想,觉得昨天他做错了,可以考虑让我带着孩子嫁过去。可是我拒绝了,我对他说:“你不需要再打电话了,我已经想好了,这辈子我就带着我的儿子一个人过。”

情感寄语:

李女士,你好!你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在离婚时争取了孩子抚养权。你完全知道未来会面对什么,会让你的再婚更加艰难。可是为母则强,你为了孩子承担所有的委屈。

其实你也不要责怪你的相亲对象,也许他真的喜欢你,一开始也想接受你的孩子。你说你发现他对自己的孩子太爱太宠,你感到担心。那么他也有同样的感觉,担心你对你的孩子太爱太宠,他感到担忧呢。他只不过基于现实的考虑罢了。

其实在你心里有个再婚的标准,就是那个人必须能够接受你的孩子,这本没有什么错。但是你要知道,男人不是因为爱孩子而爱上你,而是因为爱你而爱上孩子,所谓“爱屋及乌”。

所以对离异母亲来说,首要要让自己优秀起来,更加努力工作、生活。为自己的孩子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条件,如果你自己不够优秀,又怎么能指望一个男人去接受你的孩子呢?

带着孩子的离异女人,只要足够优秀,同样可以收获幸福的爱情。你若盛开,蝴蝶自来,祝你早日获得自己的幸福。

一般情况下,当孩子到了三四岁的时候,家长都会将他们送到幼儿园,一方面让他们跟其他的小朋友多接触,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父母有更多的时间去上班。但是有些家长在这方面却真的有些糊涂,最终闹出一些笑话,在东阳,有一位糊涂的爸爸,把孩子送错了幼儿园,从这件事中又能反映出什么问题呢?

一、这位糊涂的爸爸是如何将自己的孩子送错了幼儿园的呢?

在9月15日,东阳有一名男子将自己三岁的孩子送进了幼儿园,然后就自己上班去了,后来幼儿园的老师发现,这个孩子并不是自己幼儿园的,于是就像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赶到之后,将这个孩子带到了派出所,由于孩子太小,不知道父母的名字以及****,在经过查找之后,找到了父亲的联系电话,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

二、为什么他会将自己的孩子送错了幼儿园呢?

直到晚上六点多之后,经过多方打听,才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原来,孩子的母亲之前想让孩子去上这所幼儿园,但是并没有办理入园手续,而孩子的爸爸却认为已经办了入园手续,于是就将孩子送到了幼儿园。

三、这对夫妻在平时的沟通还是很欠缺的?

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两个人在送孩子上幼儿园这件事上并没有沟通,因为孩子的爸爸,就连孩子有没有办入园手续都不知道。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将她送到幼儿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虽然挣钱很重要,但是为了挣钱而不过其他的事情,甚至闹出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来,的确有些不应该。所以在对待孩子的事情上,还是应该多上心。

张爱玲曾说:“ 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

以此话来形容民国时期上海滩著名影星上官云珠的爱情,再合适不过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上官云珠女儿姚姚的爱情。

她们,一个靠爱情面对现实;一个靠爱情逃避现实。

1961年,姚姚17岁。

17岁,花一样的年纪,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少女,在感情一事上,往往都是懵懂无知的。

锦瑟年华,“寻得一人心,从此相与依”,是许多少女常常会幻想的事情。

姚姚也是其中的一员。

这一年的她,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不仅长得与母亲一样高,还继承了母亲的颜值,美丽娇小。

不过,上官云珠对姚姚的管教很严,除了在教育上严格之外,她也会插手姚姚的穿着。比如,她会让姚姚和自己一样穿自制的绷裤,从而保持身材的苗条。

在上官云珠看来,她自己是演员,自然要注意形象。而姚姚是她的女儿,也不应该差到哪里去。

故而,除了要求姚姚保持身材之外,上官云珠还会给姚姚购置很多奢侈服饰。在那个男女老少都普遍穿着布鞋的年代,姚姚却天天踩着一双皮鞋去上学。

不认识她的同学一看到那身服饰,都自觉地在心里给她打了个标签: 娇**

殊不知,所谓的“娇**”只是表面“娇”而已。姚姚虽然看起来光鲜亮丽,可她不过是按照母亲的要求在打扮自己罢了,就像洋娃娃一样。

但在穿漂亮衣服一事上,姚姚确实是开心的。这样子的她,看起来比一般同学要优裕。每每想到这,姚姚的面容总会洋溢着得意的笑,但她很快就收敛了,因为这种思想意识在那时是不被允许的。

再加上,在上官云珠的打骂下,姚姚这点凭外表而升起的小自信很快就没了。而和这份自信一起被扼杀在摇篮中的,是她的初次心动。

那时,中苏两国正致力于建设友好关系,中国**市场上唯一的外国**便是苏联**。因此,许多学生常常都会约上三两好友去看**。

不过,有些人还是会倾向于集体活动,与班里同学一起去,姚姚就是在这时对班里一个男孩子心动。

那个男孩子是资本家的儿子,“ 很像一个纨绔子弟,干什么都是吊儿郎当的,跟要求进步的同学不怎么来往。

当然,一般要求进步的同学也不会和他这类人混在一起,容易受影响。可同样追求红色进步的姚姚却喜欢上了他这般“出身不好”的小开。

与腼腆害羞的女生不一样,姚姚虽然内向,但行事却不拖泥带水,在明确自己的心意后,她很快就给那男孩写了信。

尽管在信中,姚姚只是写了“她喜欢《复活》,约他一起去看苏联**”而已,但还是被男孩发现了隐藏在字眼中的少女情怀。没有明显的“喜欢”字眼,却有明显的“暧昧之情”。

不知是出于不喜欢姚姚的心理,还是害怕触犯学校规定的想法,那男孩将信交给了班长,而班长,将其交给了能给姚姚致命一击的老师。

很快,姚姚给男生写信的事,在整个学校里传开了。很多人开始在背后议论起她,说:“ 姚姚是一个比较轻的女孩子,她对男同学的举动也常常很随便,高兴起来,会从背后抱别人一下啦,她就是这样的做派。

知道自己的信件被曝光后,姚姚又害羞又气愤,她不再肯去学校,连续两天躲在家里,抱着被子哭。

不知道她是在哭自己的少女心事被公开,还是哭母亲的冷漠。

从老师那得知这一事后,上官云珠极其生气,回到家来边吃饭边骂姚姚。从小就害怕母亲的姚姚在当时并没能上桌吃饭,她一直站在上官云珠后面,轻轻打着扇。

扇子一上一下,打出来的风轻轻的,像是要抚平上官云珠的怒气一般的轻柔。可上官云珠并没有这么容易消怒,她骂得不顺心了,就转回头打姚姚一个耳光,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不气。

至于姚姚,被打了也不哭,表情没有一点变化,“ 什么也不说,谁也不看,接着给妈妈打扇,一下一下地扇着。

常言道,花一样的年纪,理应去过花一般绽放的日子。姚姚此时就是正值花季,可在那个年代,她没有自由,活在母亲阴影下和 社会 压迫下的她,“绽放”不起来。她无法光明正大地喜欢一个人,也无法随心所欲地活着。

可上官云珠在她那个年纪,却能随心所欲地谈“喜欢”。

也正是因为这样,姚姚的同学们才会议论说:“ 她妈妈在生活上就是比较随便的。

1936年,原名为韦均荦的上官云珠为结婚而退学,嫁给同乡一个富家子弟,名叫张大炎。

这时的上官云珠,才16岁,比姚姚当时第一次对男生心动还要小1岁。而且,那时的她还已经有了孩子。

众所周知,在当时那个时代,未婚先孕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说出去都会被人骂上几句。而且,人们也只会骂女孩子,说她们不检点,不正经。

好在,张大炎是真的喜欢上官云珠,为了不让她沦为乡里人的谈资,他无视父母的反对,执意娶了上官云珠回家。

就这样,上官云珠走出了贫穷窟,过上了少奶奶生活。

只是,张家人从头到尾都没有待见过她,在他们看来,上官云珠就是坏女人,“狐媚子”。就算她给张家生下了儿子张其坚,也改变不了张家人对她的厌恶心理。

而她与张大炎的感情,也在时间中慢慢变淡。不过,真正导致两人感情破碎的原因还是在于上官云珠的思想变化。

在抗日战争的影响下,一开始只想做贤妻良母的上官云珠不得不改变人生规划,她不能再继续当少奶奶了,必须得外出谋生计,减少张大炎的负担。

于是,凭借着自己的美貌,上官云珠最后踏进了**圈。在21岁这一年,她一夜成名,成为了上海滩家喻户晓的明星。

对此,张大炎并没有感到开心,他压根就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在外抛头露面。可上官云珠已经接触到外面的世界了,她只想走得更高更远,不想倒退回最初的模样。

慢慢的,两人矛盾越来越多,沟通却越来越少。于1943年,上官云珠和张大炎离婚,儿子张其坚归张大炎抚养。

恢复单身后不久,上官云珠又投入了新的恋情中,与上海演剧界的才子姚克,即姚姚的父亲在一起。

其实,早在没离婚前,上官云珠就结识了姚克,而且两人当时都有家室。或许,那个时候他们就已经互相看对眼了,不然上官云珠也不会一离婚就和姚克在一起了。

可上官云珠没有了家庭,姚克却还有,那时的他仍和美国妻子在一起。对此,上官云珠是知情的,但她不介意,因为她知道,姚克会离婚的。

确实,如上官云珠所想,姚克很快就和妻子离了婚,并于1944年和她在北京结婚。

对于这场婚姻,有人说,上官云珠想嫁的不是姚克这个人,而是姚克身上的“资源”。身为上海演剧界名声响亮的人,姚克所结识的人大多都是名流贵族,以及各界著名人士,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都在姚克的好友圈内。

事实证明,在姚克的帮助下,上官云珠的事业确实越发顺利。而且,身为姚太太,她也算是上流 社会 的一员了,能与众多名流平起平坐。

可以说,是姚克将上官云珠带到了“象牙塔”顶端。只不过,这所谓的“象牙塔”并非圣经中所说的那个象牙塔。因为它不是完全的理想之地,若是上官云珠不继续奋斗,那她就会被人踩踏,重回底层。

故而,在生下姚姚后,上官云珠并没有什么时间陪伴孩子。她常常不在家,经常排戏排到半夜,第二天又大一早离开。对此,姚克其实是不满的,他希望上官云珠能在家带姚姚,至少也要将孩子带到5岁再回去工作。

可上官云珠不再是韦均荦,她不想再当贤妻良母了,她只想演戏,继续在银幕上绽放自己的美丽。

因此,上官云珠把自己的生活重心都放在了演戏上。但有时,事业心过于强,也不是一件好事。随着排戏越来越多,上官云珠完全忽略了家庭,忽略了姚克。

1946年,姚克出轨。得知此事后,上官云珠果断地选择了离婚,完全不顾及旧情,也不考虑姚姚的感受。

许是因为她太果断,所以才有人说,上官云珠只把姚克当事业的“跳板”,“资源”用完了,“利益”得到了,就不再需要维持夫妻关系了。

可这样的说法,并非完全正确。毕竟,在得知丈夫出轨后,上官云珠的第一反应便是大哭大闹。如果不爱,那她完全没必要为一个无关紧要的男人哭泣。

她放手得潇洒,不代表她不爱。

只是,她的爱情,多多少少都掺杂着功利。

这是上官云珠的同行对她的评价。那时的演艺圈,无人不知上官云珠的精明。后来甚至有人说,上官云珠是一个“攻于心计”的女人。

因为,上官云珠每次的事业巅峰,都是男人带给她的。

自从与姚克离婚后,上官云珠的事业曾陷入低谷。不过,很快,她又重新站到了大众眼前。而这一次,送她登上巅峰的是演员蓝马。

两人在合作一部话剧后便相恋了。在蓝马的推荐下,上官云珠接连得到了许多**资源。

但最后,他们这段恋情也只持续了三四年。

据说,两人分手是因为上官云珠结识了兰心大剧院的经理程述尧。程述尧是燕京大学的高材生,为人稳重,儒雅,在上官云珠看来,简直是结婚的不二人选。

故而,蓝马便退出了上官云珠的世界。他知道,上官云珠不会为他停留,她只会往更有能力,更能帮助自己的人跑去。

1951年,上官云珠和程述尧结婚。那时,上官云珠的事业可谓是达到了人生巅峰,她不仅成了上海**制片厂的演员,还接连出演了多部剧情**,以及为**配音。

可以说,那几年是上官云珠风头最盛的时候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1952年,全国开展“三反”运动,程述尧被怀疑贪污剧院款项。为了获得自由,在被多次审问后,程述尧稀里糊涂地给自己戴上了“贪污分子”的称号。

得知此事后,上官云珠恼羞成怒,对程述尧破口大骂,骂他不仅毁了自己的名声,还毁了她的前程。那时的上官云珠,正在为演员评定级别而努力,可自己的丈夫是贪污分子,她再努力,也是白费。

于是,对程述尧大失所望的上官云珠再一次选择了离婚。她不愿意,被一个男人影响未来。殊不知,在将来的某一天里,程述尧得到了平反,未来依旧光明。

可上官云珠不是上帝,她无法预知未来。她只知道,自己所追求的红色进步不能毁在程述尧身上。因此,她不愿意和程述尧共度风雨。

1953年,两人离婚,儿子灯灯归程述尧抚养。而姚姚,则继续跟在她身边,看着她的世界一个个男人走进又走出。

在姚姚的小视角里,她看过自己的亲生父亲被赶出家门;看过一起吃过几次饭的蓝马叔叔突然消失;看过自己最喜欢的程爸爸被母亲扇耳光,撵出家门;看过曾经来过自己家中后来又消失的演员叔叔重新和母亲同进同出。

这位演员叔叔即是贺路,上官云珠人生中的最后一个男人。

与前几任不同,贺路给上官云珠带来的并不是利益,而是惩罚。因为与贺路有私情,上官云珠被罚五年禁演。

对此,许多人都是抱着疑惑的态度。他们不懂,为何上官云珠选了才华最平庸,事业最一般的贺路。而且,贺路和她还不是夫妻关系。不过,他却是陪伴上官云珠时间最长的男人。

如此想来,上官云珠也不是只追求功利,奋斗了大半辈子,她也需要一个能休息的港湾。而贺路刚好就是她的“庇护所”。他虽然没有太多成就,无法给上官云珠任何利益,但他能给上官云珠一份安心。

或许,年轻时候的上官云珠,一心只在意演戏。但人到中年了,只求安稳。

神奇的是,看遍了母亲爱情历程的姚姚,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对于爱情,她一直都是有恃无恐。

与上官云珠不同,姚姚的爱情没有掺杂一丝一毫的功利心态,她的爱情是纯粹的,简单的。

尽管她的初次暗恋是以失败结尾,但姚姚也仍然对爱情抱有期待。只是,她的期待总是会落空,她的爱情总是没有结果。

20世纪60年代,在别人的介绍下,姚姚第一次和人交往。对方是研究军舰的工程师,许是因为工作优秀,上官云珠对他很满意。

可姚姚的家庭背景,却对对方的工作有影响。“ 那时候出身有问题的人,处处要碰壁的。 ”姚姚的背景太过复杂,若是那位工程师一直和她保持联系,那他就会失去工作。

因此,姚姚主动与他断开联系了,她不希望别人因为自己受到伤害,所以她将痛苦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并且在自己“消化”完这份痛苦后,继续乐观面对生活,积极等待下一份爱情。

从某种意义上说,姚姚仿佛活错了时代,毕竟那时候的意识形态,是禁欲的春天。而姚姚,并没有被这样的环境影响。

她就像是一只飞蛾,炙热地追求着那爱情之火,纵使下一秒会粉身碎骨,她也还是义无反顾。

1967年,23岁的姚姚爱上了比自己小两岁的同学燕凯。对于这两人的恋情,姚姚的同学们都表示不解。毕竟一个是上海娇**,一个是山东大汉。

再加上,燕凯是在标准的革命家庭里长大的,与姚姚的背景完全不一样。因此,当时学校里还传“ 姚姚是卖身投靠 ”。

但其实,就算生活跌入谷底,姚姚也不会去牺牲自己的爱情。

她对爱情是认真的。

姚姚的同学仲婉便曾亲眼见证他们这段恋情,她说:“ 他们真的是很爱,很爱,是那个时候少见的爱。燕凯是藏不住一点点事的人,他总是一下子把姚姚抱起来转圈。他们的脸非常的幸福。他们真的很疯狂。

在柔软人性稀缺的意识形态下,还能有如此青涩美好的校园爱情,着实难得。他们两人就像是把彼此带进了一个乌托邦世界一样,忘却着外界轰轰烈烈的革命,只看着对方而活。

可惜,乌托邦世界不存在,他们爱得再物我两忘,也得回归现实。他们得去接受学校里不断有教授死在隔离室的现实,得去承认那时中国确实处于动荡的现实。

而姚姚,在后来还得去面对母亲和爱人自杀的现实。

1968年11月23日,上官云珠从家中跳下。1970年3月,燕凯用剃刀割脉。

两年时间,两个心爱的人先后离自己而去,姚姚的内心,该有多崩溃?

或许,有人会觉得,在当时那个 社会 背景下,姚姚没有资格去获得快乐,没有资格去谈男欢女爱之事。可现实太压抑了,姚姚也是人,她需要发泄,需要一处港湾去躲避现实。

就像姚姚弟弟所说的那样:“ 从混乱的现实和是非观的冲突里逃开,从各自惨痛的家庭遭遇中逃开,总要有一个地方去吧。年轻人乐观的天性,爱的要求,很自然的,他们要逃到快乐和爱情那里去。

可母亲死了,爱人死了,姚姚的世界塌了一半。

青丝变白发,心中爱依旧。

然而,时间并没有完全抚平姚姚内心的伤痛,她依旧会时不时地去寻找那个高大的影子。

1971年,姚姚27岁,“ 是一个失去了父亲母亲,没有家,失去了情人,没有毕业也没有工作的人。

同时,她也是一个勇敢的人。在爱情上,尤为如此。

看着母亲婚姻一次次的失败,姚姚仍能保持对爱情的向往;看着自己历经一次次的感情失败,以及燕凯的逝世自杀,她仍没有惧怕心态。

相反,她又一次陷入了爱河中,对方是程述尧好友的儿子,长相酷似燕凯,名叫开开。

姚姚的邻居张小小曾描述说:“ 他们虽然大体上相像,但开开比燕凯卖相好。开开更斯文点,也是一样高大,开开没有燕凯的那种野气。

只是,他们的相爱并不被周遭人所祝福。

程述尧在得知两人在一起时,大为恼怒。开开都没有中学毕业,还小了姚姚整整十岁,这在他看来,两人就是**关系。

为了让姚姚和开开分手,程述尧还把姚姚拉到上官云珠跳楼的地方,要她对着自己已逝的母亲发誓,“ 以后不再与开开来往 ”。

然而,姚姚拒绝了,她不肯发誓,一直低着头,看着母亲跳下的那个地方,不停地流泪。过后,她再也不去程述尧家了,两人的“父女情”仿佛就在此时决裂了。

或许,自那一刻起,姚姚才是“ 真的一个亲人都没有了,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她拒绝了程述尧,独自踏上了布满荆棘的小道。

1972年12月7日,姚姚所在的上海音乐学院开始分配毕业生。分配前,每个人都要参加学校的体检。姚姚就是在这时,被查出怀了七个多月的身孕。

那时的女孩子若是未婚先孕,那就只有一个结局——身败名裂,不能做人。

姚姚的同学们在得知这件事后,都开始去找她,生怕她想不开。可事实却是,姚姚在体检的第二天就和开开私奔了。

开开的生母在纽约,她帮姚姚找到了正在做客座教授的生父姚克。因此,开开和姚姚便打算逃跑,从香港转道去美国,一个找妈妈,一个找爸爸,两人是这么想的,可现实却不是那么容易。

逃跑当晚,开开想着先去探路,便和姚姚在公共 汽车 站分开了,说第二天再在旅馆碰头。可姚姚并没有等来开开,她独自等了好几天都没有等到,最后只能去公安局报案找人。

12月29日,姚姚等来了学校工宣队的抓捕。后来她才知道,开开很早就被公安局抓了,罪名是叛逃出国,再无前途。

而姚姚的事情也不再归于生活问题了,而是政治问题。那时候想要偷渡去美国的人,都会被判为“现行反革命”,去吃牢饭。开开就是如此。

所以姚姚才会整天魂不守舍,自言自语道:“ 是我不好,全怪我,是我害了他。

可时代就是那样,谁对谁错,根本说不清。

1973年1月17日,姚姚生下了一名男婴。

问起当时的情况,为姚姚接生的医生说:“ 她看上去很平静,很硬气,看不出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就连生产过程,“ 她也没有叫痛,很安静。

或许,这就是姚姚的坚强吧。她和上官云珠一样,不会在人面前示弱。

但一个人生孩子,该有多孤独?内心该有多难过?常人都可以想象得到。可姚姚却能藏起自己的情绪,在病房里说说笑笑。直到晚上,她才敢“蒙在被子里哭”。

她哭的那一晚,就是她把自己孩子送走的那一天。

没有喂过孩子,也没有抱过孩子,就连正眼,姚姚都没有给过那个孩子。她用冷漠掩饰着自己的不舍,亲手将孩子推离了自己的世界。

签完“不要回孩子”的保证书后,姚姚一个人出院了,只留下对邻床的一句:“ 我走了,再见。

没有人接她回家,因为她没有家,也没有亲人,就连爱人,开开也不在。唯一离她最近最亲的,只有那个孩子。

有人觉得,姚姚太狠心了,把亲生儿子送走。可事实不是这样的,姚姚自始至终,都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她也曾想过将他送回开开家,可开开的家人并不同意。

那时,开开的父亲曾去看过姚姚,姚姚也开口求他收留孩子了。只是,开开父亲想都不想就拒绝了,说那孩子可能不是开开的,就算是,开开也不能养,因为他“ 在 社会 上绝无立锥之地 ”。

或许,就是这一番话断了姚姚留下孩子的念想吧。孩子留在她身边,也无法过正常日子,送给别人,才是对他好。

后来姚姚的亲戚好友们开始为姚姚找对象,他们都觉得,让姚姚“先找个人结婚比较好”。可姚姚那样的背景,并不被人看好。就算有人喜欢,姚姚自己也不喜欢。

在程述尧再娶的妻子吴嫣的介绍下,姚姚结识了程述尧远房亲戚家的长子程钰先。姚姚曾向好友说,“ 那个人对她很真心,也很好。

只是,姚姚只希望他能当自己哥哥,在她看来,“ 她和他不是一路人,她不能爱上他。她也努力过了,可怎么也不能爱上这个人。

纵使程钰先愿意帮她找孩子,愿意接受那般不完美的姚姚。可她还是不愿意,她不能忍受没有爱情的婚姻。

当程钰先说出要帮她养大孩子时,姚姚听着听着就哭了,不是小声啜泣,而是惊天动地的哭。

那个时候的姚姚,是想把心里的苦都哭出来?还是在哭程钰先所说的他不会轻易把孩子送走这句话?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姚姚不敢去碰触的伤心事。可她过后却写信给程钰先,直白地说出了自己的处境:

那个时代,有很多姨太太和**都会选择嫁给可靠的人来摆脱自己的不堪背景。像姚姚这种背景复杂的,大有人在。可很少人,会和姚姚一样,为对方着想。

而且,几乎没有人像姚姚那样认真对待爱情。

她和自己的母亲上官云珠不一样,她的感情里,从不掺和任何杂质。可她太认真了,只会苦自己。

但这才是真正的姚姚,简单,纯洁。

文 | 千拾

把小孩送给别人犯法吗

有可能违法。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你们办理送养收养等手续。被收养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能办理收养手续。

《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第4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除此之外,该法律的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当然,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合法的收养人。在第6条中,对收养人的资格做出了如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年满30周岁、有能力抚养孩子、有医院加以说明的不能怀孕的疾病及无子女。”另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送养的孩子必须在14周岁以下,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所构成的收养关系,都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意将自己的孩子送样给他人。父母们别再无知的把孩子随意送养了,因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送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给子女造成损害的 ,可能还会涉嫌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

二、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在收养关系中,主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包括送养人、被收养人以及收养人,这三方主体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因而我国不允许随意的送样孩子或是收养孩子。再则,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除了主体要符合条件要求外,还需要到收养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否则可能成立的只是事实收养关系。

大炮把儿子送人是出自电视剧《一世牵挂》,该剧讲述了大炮为了报恩把儿子送给恩人梁步贵,两户人家因为这个孩子纠结了一辈子的故事。

大炮原名叫石峰,是51858部队一营营长。他在参加朝鲜战争的时候遇到了危险,多亏梁步贵替他挡了一下,这才保住了性命。但梁步贵也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夫妻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后来梁步贵夫妻领养了一个孩子,养到两岁的时候,这孩子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把孩子带走了。梁步贵的妻子承受不住,得了精神分裂症。

石峰在得知战友没有孩子都是因为自己的时候,十分愧疚。他想到了自己的孩子,想把孩子给梁步贵作为补偿。他不顾妻子的反对,把刚满一百天的孩子送了过去,并且守口如瓶,从未透露过把孩子送到哪里了。妻子因此和他冷战,其他人不理解他,但他依然不肯吐露半点消息。

后来石峰含冤入狱,是梁步贵用尽一切办法,到处奔波,帮他洗清罪名,这才使得他能重见天日。两个老战友的感情十分让人感动,为对方牺牲的精神也是值得大家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