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家长都不愿意送孩子去公立幼儿园,你知道为什么吗?

孩子 0 41

现在很多家长都不愿意送孩子去公立幼儿园,你知道为什么吗?,第1张

现在很多家长都不愿意送孩子公立幼儿园,你知道为什么吗?
导读: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我国每年的新生儿数量也在迅速增加,孩子多的话,孩子上学的问题成为困扰很多家庭的问题。因为上学的孩子多会使教育资源紧张。尤其是幼儿园的教育资源更是如此。家长把孩子送到私立幼儿园的现象越来越远,让很多人认为这是家长的

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我国每年的新生儿数量也在迅速增加,孩子多的话,孩子上学的问题成为困扰很多家庭的问题。因为上学的孩子多会使教育资源紧张。尤其是幼儿园的教育资源更是如此。家长把孩子送到私立幼儿园的现象越来越远,让很多人认为这是家长的自主选择。其实不是那样的。

很多父母把孩子送到私立幼儿园往往有自己的苦衷。这个选择是被迫的。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不愿意把孩子送到公立幼儿园?终于找到了原因,那家长为什么不能把孩子送到公立幼儿园呢?这里有很多原因。孩子太小,不收公立院

父母知道孩子越难管理,所以很多公立幼儿园相信自己的生源越多,不担心孩子不登记,选择不接受年龄小的孩子。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家长拿走幼儿园也没有办法。所以公立幼儿园没有接收年龄小的孩子,所以没有办法的父母不得不把孩子送到私立幼儿园。公立园太少,名额不好

有些公立幼儿园接收年龄小的孩子,但名额往往非常有限。有些父母说,为了抢公立幼儿园的名额,要绞尽脑汁才能抢下一个名额,这表明了公立幼儿园竞争的诱因。很多父母经常会回到羽毛上,尝试很多次,一个人也抢不到,所以对这种情况也没办法。

好的公立幼儿园,家长往往抢不到名额,坏的公立幼儿园在很多人看来不如私立幼儿园。因为不好的公立幼儿园有很多隐形消费,所以算一个学期也要花很多钱给家长。家长们想把孩子送到公立幼儿园是因为便宜,但幼儿园的各种费用不如把孩子送到私立幼儿园。

因为相信“10年树,100年树人”,孩子们的教育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所以在这件事上父母们总是太紧张。家长们紧张地表达对孩子的成长有一定的帮助,但也有不恰当的地方。孩子选择幼儿园一样,其实孩子上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都没关系。重要的是,孩子在上学的过程中可以学到一些东西,健康地成长。这是最重要的所以父母应该掌握问题的核心。

  一、肯定违法了,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二、我国幅员辽阔,在很多山区农村,由于经济文化落后,教学条件差,家长送子女上学读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意识不强,适龄儿童入学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辍学(失学)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影响全社会“普九”落实。

  三、对不送子女上学的父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一般是进行劝导,对于不听劝导的,教育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涉事的学生家长,面对行政处罚,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为依法保障辍学(失学)学生重返学校,当地政府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其实,对此类事情,必须针对个案进行具体分析,执行行政处罚不是根本目的,最重要的是通过执行,促进《义务教育法》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从而形成重学爱教、科学富民的意识。因此,处理时,必须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要手段,在农家、在田间地头,向当事人讲法析理,努力耐心说服,把思想工作做到家,通过耐心细致、严肃认真的工作,劝导这些父母及时送辍学(失学)少年儿童重返校园。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不让小孩上学是违法的。

1、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按照规定,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根据法律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去学校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2、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且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3、父母不让孩子上学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判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而是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