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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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是什么?,第1张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导读:为了提高销售量,和客户增进感情,不少企业在节日都会外购商品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对于外购的商品,应如何做会计分录?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对于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购入商品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

为了提高销售量,和客户增进感情,不少企业在节日都会外购商品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对于外购的商品,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

对于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

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形式的赠送会计分录怎么写?

1、外购原材料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对原材料买多少赠多少的,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产品—赠品

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随原材料的售出而赠送

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原材料——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是指用来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所得税等等。属于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贷方登记按规定应交的税费,余额则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

销售产品预收账款会计分录

答:企业预收的款项应计入预收账款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根据合同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货款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企业根据合同预收的款项;借方记减少,登记发货后与购货单位结算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已经预收而尚未结算的款项;期末余额咋在借方,表示购货单位应当补付的款项

4、明细账户:按不同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会计分录是怎么回事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为了提高销售量,和客户增进感情,不少企业在节日都会外购商品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对于外购的商品,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

对于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

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形式的赠送会计分录怎么写?

1、外购原材料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对原材料买多少赠多少的,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产品—赠品

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随原材料的售出而赠送

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原材料——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是指用来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所得税等等。属于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贷方登记按规定应交的税费,余额则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将自己的产品送给客户,这样的行为可以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人员应如何编制具体的会计分录?

赠送库存商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有时候企业会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将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发生该情况时,会计人员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

自产产品用于赠送客户分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会计处理不同:

第一种情况,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客户能得到一部分自产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B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种,在节日,采取单独赠送,大客户得到一部分自产商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收入。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上年累计数填写。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公司经营过程中,逢年过节经常会发生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业务,对于外购商品赠送行为,可以视同销售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外购商品赠送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赠送的礼品、物品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时也是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赠送消费者,对商品买多少赠多少的,属于捆绑销售。这种方式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赠品

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如钥匙扣、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

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销售费用包括什么?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赠送库存商品给客户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1月28日,财税(2005)165号文件:

一、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二、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视同销售行为是从会计和税法两个角度来说的,会计上认为这些行为由于大多数不符合常规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标准,而从税法上看,它们与销售行为类似,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对其所获相关收益进行计量并对其所得缴纳所得税。

无论是对外直接销售,还是内部自己使用,在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金时,一律是按照其产品的市场价而不是按成本价。

-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