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若是将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
若是将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8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品入账
现在的大部分商家,常常欺骗单纯的消费者,从而玩一些文字游戏。例如平时说的“买一送一”,有时赠送的不是消费者购买的同样商品,而是一些别的廉价物品。那么赠送的物品应该如何入账呢其实入账并不难,关键是增值税的确认。
1如果赠送的物品是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按分摊确认收入,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如果赠送的物品不是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则不需要确认收入。虽然赠品不确认收入,但是赠品价值要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赠品是否缴纳个税
正常来讲,这种买一送一的行为,虽然也视同销售,但是和无偿赠与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送一”,是以消费者“买一”为前提。也就是说,顾客必须先履行购买商品的义务,然后才享有获取赠品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了,要是如果不把个人看待成客户,则无偿赠与一般要求有理由,否则可能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消费者属于客户,所以赠送的商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票的开具方式
一般情况下,商品和赠品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这时有两种开票方式:
1将总的销售额按主品与赠品的公允价进行分摊,主品和赠品按分摊后的金额开具发票;
2将商品与赠品均按市价金额开票,同时根据赠品的市价列示折扣额。
如果商品与赠品没有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或者仅仅在备注栏注明赠品,赠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商品按购买方支付的金额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普通礼品,那显然你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赠送给他人,不是视同销售,只是交际应酬而已,做在费用的交际应酬科目里面;如果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货物,购进可以抵扣,那么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礼品不同于生活消费品,可以取得专用发票。而无偿赠送,条例规定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关键在于外购礼品是用于促销还是交际应酬,前者可以抵扣进项,而后者不能抵扣需作进项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是对条例第十条的补充解释;“(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这里面的货物指的是应税货物。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
在上海注册公司后购买酒水用来招待和送礼,会计做账讲解:
(一)一般公司选购后,即买即用的:
1、招待,借记销售费用-业务流程招待费,贷记存款
2、送礼,借记销售费用-业务流程招待费和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额),贷记存款和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
(二)商贸企业,从库存商品中取用的:
1、招待,借记销售费用-业务流程招待费,贷记产成品和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
2、送礼,借记销售费用-业务流程招待费,贷记产成品和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
二、税收难题
(一)所得税
1、招待,以下新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可从销项税中抵税:(一)用以简易计税方式记税新项目、增值税免税新项目、集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入货品、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和房产。在其中涉及到的固资、无形资产摊销、房产,只指专用型于以上新项目的固资、无形资产摊销(不包括别的利益性无形资产摊销)、房产。经营者的人际交往交际消费归属于消费。因而,选购酒类用于招待,归属于以上“人际交往交际费”,归属于消费,不可抵税进项税额,早已抵税的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
2、送礼,《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要求,企业或是个体户的以下个人行为,视同销售货品:(八)将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物资或是购入的货品免费赠予别的企业或是本人。因而,选购酒类用于送礼,应当视同销售计缴所得税。
综上所述,针对选购酒类用于招待与送礼,尽管会计师做账全是记入“销售费用-业务流程招待费”,可是所得税解决是有差别的,必须需注意。
(二)所得税
公司将财产移交用以人际交往交际和对外开放捐助(送礼也是一种捐助),因财产使用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理财产,应按照规定视同销售明确收益。因而,公司选购酒类用以招待或送礼,在所得税层面全是必须视同销售的。自然,业务流程招待费是必须依照税收法律要求开展纳税调整的,不可以全额的抵扣。
(三)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常常会被别人忽视。业务流程招待,大伙儿在一起聚餐,也没法量化分析到本人,因此业务招待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可是,如果是用以送礼得话,就牵涉到个人所得税,应当依照“偶然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有关本人获得相关收益可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所得新项目的公示》(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公示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要求:公司在业务流程宣传策划、广告宣传等主题活动中,任意向本企业之外的本人赠送礼品(包含互联网大红包,相同),及其公司在企业年会、交流会、庆典活动及其别的主题活动中向本企业之外的本人赠送礼品,本人获得的礼物收益,依照“偶然所得”新项目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公司赠予的具备价钱折扣优惠或折让特性的卡券、抵用券、抵扣券、优惠劵等礼物以外。前述所称礼物收益的应缴税收入额依照《国家财政部 国税总局有关公司营销开展业务的赠送礼品相关个人所得税难题的通告》(税务总局〔2011〕50号)第三条要求测算。
有人接洽:尔司买购烟、酒、茶及礼物用于交易款待,企业所得税方面要瞅共出卖吗
瞅瞅厦门邦税的证明
按照《中华群众同和邦企业所得税法名施规则》(中华群众同和邦邦务院令第512号)第两十五条文定:企业爆发非钱币性财产调换,以及将货色、财富、劳务用于救济、偿债、扶助、集资、告白、样本、员工利益或者者成本调配等用处的,该当瞅共出卖货色、让渡财富或者者供给劳务,但邦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另有规则的之外。
按照《邦家税务总局闭于企业处治财产所得税处置题目的报告》(邦税函〔2008〕828号)规则:企业将财产移送他人的停列景象,因财产一切权属已爆发变换而没有属于里面处治财产,应按规则瞅共出卖决定收进。
(一)用于商场实行或者出卖;
(两)用于接际应付;
(三)用于员工赞美或者利益;
(四)用于股息调配;
(五)用于对于外救济;
(六)其余变换财产一切权属的用处。
按照《邦家税务总局闭于企业所得税相关题目的公布》(邦家税务总局公布2016年第80号 )规则:企业爆发《邦家税务总局闭于企业处治财产所得税处置题目的报告》(邦税函〔2008〕828号)第两条文定景象的,除另有规则外,应依照被移送财产的公道价格决定出卖收进。
所以,你司交易款待用的外买烟、酒、茶和礼物,须要按上述规则瞅共出卖,按公道价格决定出卖收进。
弥补:另一方面,该笔开销该当依照交易款待费扣除方法从税前扣除。直交在饭馆吃了喝了没有波及瞅共出卖,名在是太风趣了。
大师即使感触以上实质对于你有助帮,不妨关心微信大众号大叔道管帐,领会更多管帐关系的名操、资讯,也有帮于普及大师的名操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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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做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因为做视同销售处理,红酒的价格可以第一次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收入的时候又可以结转成本。所以相当于计入两次成本,可以节税!!!
仅供参考!
购买烟酒作招待,取得定额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1、购进酒水环节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赠送客户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账务处理:
(1)购进酒水
借:库存商品-酒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送礼给客户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买烟酒送礼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企业购买烟酒食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烟酒食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尚未认证通过,则票面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科目,待认证通过,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然后视其用途、是否符合抵扣条件,决定是否进项税额转出
2、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购买烟酒送礼的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烟酒用于招待客户: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烟酒食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烟酒食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商品--烟酒食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生产成本(一线生产工人的薪酬)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的薪酬)
研发支出(研发支出人员的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购买烟酒作招待,取得定额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购买礼物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交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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