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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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妻子,第1张

夫妻共有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妻子
导读:在婚内把房产过户给妻子的办理流程是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材料直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不过,婚内过户房产是属于房子的赠与,这样的话,很有可能还先得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正,婚内过户房产不征收其他任何

在婚内把房产过户给妻子的办理流程是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材料直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不过,婚内过户房产是属于房子的赠与,这样的话,很有可能还先得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正,婚内过户房产不征收其他任何的税费。

一、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新规定的过户流程是什么

      1、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的流程是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双方一同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去办理,因为要当事人亲自填表格。

      3、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还要先到公证处去办理赠与公证。

      4、关于婚内财产的转移,不收税费,只收工本费。

二、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新《民法典》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实,绝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是在房产证上写双方的名字,男方婚前买房,婚后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的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男方必须要知道这样做的法律后果,如此一来就意味着以后房产就是妻子一个人的了。就算是将来反悔了也都没有分割房子了,所以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决定。

夫妻关系中,如果有房子是只有丈夫的名字,想要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的话,如何办理呢?其实现在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这种事情,比如夫妻离婚时也需要进行房产的过户,那么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夫妻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夫妻关系中,如果有房子是只有丈夫的名字,想要把房子过户给妻子的话,如何办理呢?其实现在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这种事情,比如夫妻离婚时也需要进行房产的过户,那么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 夫妻房产过户 注意事项?

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

1、当然可以。房产由丈夫转给妻子程序十分简单,到本地 房地产 交易中心,或者政务服务中心,只需要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就可以了;过程分申请、审查、批准,费用较低,主要是工本费和手续费。

2、可以呀,这叫房产夫妻更名,不交税,只交85元工本费。

夫妻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如果是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 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那若非 住宅 转移,还需提交 土地使用权 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实 房屋 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 承租人 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 优先购买权 证明;

5、那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 房产证 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妻子?夫妻房产过户注意事项的相关问题,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其实我们知道办理这些手续问题,只要是我们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达到一定的条件要求,办理起来也是比较方便的。

房产证过户给妻子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申请表、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审验材料;

4、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

5、取证。

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加名的行为可以视为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被加名字的女方有权在离婚时对房子主张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

(1)男女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的结果分割房产;

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的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婚后通过特殊约定或者赠与等方式,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是目前大部分购房者的主要选择,对很多人来说供房贷的时间很长,可能是在几十年间,在这期间有些人想要将房产过户给另一半,那么,房贷没有还完老公可以把房子过户给老婆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内容。

房贷没有还完老公可以把房子过户给老婆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买方为卖方提前还贷,买方再贷款的方式。

      (一)妻子房产过户给丈夫如何办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财产可以在夫妻之间实现转移,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叫婚内财产变更,婚内财产变更不纳税,只需80元的登记费。

      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房屋变更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2、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3、到地税局申请免税;

      4、到房管局领取变更后的房产证。

      (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房贷没有还完需要对房产进行过户但不了解具体过户手续已经其他方面知识,应该要及时请律师从旁指导。

需要先办理房产证,再通过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等方式进行过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因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等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200元左右,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由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局申请办理夫妻住房更名过户,或者加名字。只要手续齐全,收费200元左右,没有任何税费。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

夫妻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手续: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法律分析:房子老公过户给老婆可以通过赠予过户或者是买卖转让过户的方式过户给老婆。具体的房产过户手续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