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孩子的出生给家庭带来了很多快乐,家长在照顾孩子的时候也是无微不至,害怕自己没照顾好孩子,导致孩子生病。但是孩子由于年龄小,抵抗力弱,生病也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在湖北有一位4岁的小孩,因为患病导致脑死亡,在她生命的最后时期,她将自己的两个肾脏
孩子的出生给家庭带来了很多快乐,家长在照顾孩子的时候也是无微不至,害怕自己没照顾好孩子,导致孩子生病。但是孩子由于年龄小,抵抗力弱,生病也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在湖北有一位4岁的小孩,因为患病导致脑死亡,在她生命的最后时期,她将自己的两个肾脏,肝脏和一对眼角膜捐献给了需要的人,可见这位孩子的母亲也是很伟大的。
湖北4岁孩子脑死亡据这位母亲介绍,孩子本来身体很健康,但是突然出现了排尿的困难,在带孩子去医院就诊时,被医生确诊为脑胶质瘤。父母也曾带着她去过北京,上海等大医院求医,但是因为肿瘤太大,医生也无法挽救。这位小女孩的病情渐渐恶化,尝试了很多治疗手段,但是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最终她陷入了脑死了。
妈妈捐献孩子器官妈妈说孩子在生前就比较喜欢乐于助人,她也希望自己的女儿在走了之后也可以再帮助别人一次。这位母亲决定捐献了女儿的器官,这位母亲告诉记者,捐献女儿的器官是希望女儿的生命能用另一种方式延续。她在求医的过程中也见过很多重症患者,因为没有等到合适的器官移植,失去自己的生命。虽然失去了女儿她很心痛,但是为了能够给别人带来生的希望,她也愿意捐献孩子的器官。
器官捐献的要求捐献器官是有要求的,首先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就像乙肝之类的。捐献器官的原则是必须遵守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任何人不能通过任何方式买卖人体的器官。这位小女孩在小小的年纪就因为生病离开了妈妈,她妈妈也是很心痛的,但是他妈妈也是很伟大的。她为了给别人带来生的希望,就捐献孩子的器官,让孩子救了更多的家庭,她们的心地是很善良的。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可以看出这里分了两类
一个是自己申请的,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这个当然不需要家属签字了。
另一个就是死后由直系亲属申请的器官捐献,这个当然需要家属的确认了。
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体捐赠不需要家属同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自愿捐献器官申请:
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申请人体器官捐献撤销的方法:
1、进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点击“志愿登记”;
2、进入自愿登记界面,点击“变更撤销”;
3、 进入变更页面,点击“捐献意愿”,删减或者增加捐献器官或组织,点击“变更意愿”;
4、如果是完全取消志愿者属性,则需要点击“撤销登记”,即可撤销志愿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这里将给出一个关于“捐赠器官算是生命延续”的分层次回答,供参考:
一、什么是捐赠器官?
捐赠器官是指健康的个体自愿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或机构,以达到救助或治疗目的的行为。
二、器官捐赠的重要性
21 给予患者重获生命的机会
器官的捐献能够为有重病或器官功能衰竭的人提供得到治疗、延续生命的机会。比如,严重肝脏疾病或肝癌患者需要进行类似肝移植手术等器官替代性治疗才能继续生命,而器官捐赠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
22 实现生命转化的觉醒
器官捐赠的行为,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感受到生命的转化、生命的延伸,肯定和珍视我们所拥有的生命,同时也在实现对生命的守护和对失败的承受。
三、捐赠器官算是生命的延续
31 器官捐献可让捐献者身后的生命延续
器官捐赠者在去世后,其捐出的器官可以帮助他人得到治疗或延续生命的机会,达到了生命的延续。
32 器官接受者因得到治疗,生命得到延续
对于器官捐赠者的器官接受者来说,机会得到替代性治疗,对他们的生命来说是重获新生的机会,也是对原生命的延续。
33 对捐献者生命的珍视
器官捐献者的生命虽然已结束,但在器官被使用前,他们为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所做的决定,则令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下去,即使只是一些小小的组织或器官。同时也让人们更深刻地意识到生命的宝贵和珍贵,引导人们珍视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四、捐献器官需要注意什么?
四1 捐献器官必须是自愿
自愿捐献器官是最基本的原则,在医疗伦理和法律上均有明确规定:器官必须是非商业、自愿捐献,任何人不得强制或贩卖器官。因此,捐赠者在仔细考虑后做出决定,医生也需要经过详细的审核以确保捐献者本人及其生命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护。
42 器官捐献与医学技术的发展
器官捐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医学技术等因素也需要考虑。一方面,器官移植的成功率越来越高,器官的运输、保存等技术也越来越高效;另一方面,把治疗及治疗后的回报告诉捐赠者进行判断也需要加强。一旦技术发生问题或机构管理不善,就会给器官捐献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对器官捐赠者和接受者的生命造成潜在威胁。
总之,捐赠器官是对生命珍视和爱的体现,也是一项重要的公益行为。只有在自愿、安全保障到位和健康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器官的有效使用和生命的实现。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参与到器官捐献中,为需要治疗或需要完成器官移植的人提供一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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