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销售员带出的样品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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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销售员带出的样品怎么做账,第1张

食品公司销售员带出的样品怎么做账
导读: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如果发出去的样品和备品需要收客户款,就做无票收入,挂应收帐款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发出去的样品和备品是不收款的,则记入销售费用,这属于视同销售,要计提增值税借: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

如果发出去的样品和备品需要收客户款,就做无票收入,挂应收帐款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发出去的样品和备品是不收款的,则记入销售费用,这属于视同销售,要计提增值税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一、应计入销售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与销售有关的差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购进样品的账务处理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我们先从主导该行为的企业(假定为该样品的生产厂家)的业务处理开始分析,通常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将自产、委托加工产品或者购入的商品(以下简称产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会计处理:

①变价销售,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类似于正常销售业务。在发出样品时借记发出商品样品,贷记库存商品等;实际销售时按变价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发出商品样品等;如果变价收入过低,

税务机关认为应当调整的,其调整增加的流转税额计入销售费用为宜。如果变价收入(不含税金额)低于货物账面成本的,考虑管理方面的要求,将其差额部分计入销售费用为宜。

②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在税务上属于视同销售。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发出商品样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回收报废,按其回收入库折价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发出商品样品,按其差额借记销售费用。

增值税方面,对于第①②两种情况,无疑是要计征增值税。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应该不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精神,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所得税方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企业发生本前述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寄样品等同销售,借:银行存款——样品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样品费

会计人员对赠送客户的产品进行账务处理时,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赠送自产产品的账务处理;二是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的账务处理。

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

一、赠送自产产品,按现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自产产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账务处理如下: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的,应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涉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礼品的所有权属发生转移时,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

样品怎么做账务处理如下:

对于样品的账务处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不同的处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样品账务处理方式:

单独列账:将样品作为单独的账目进行记录和核算。样品的进货、销售和库存等数据都需要在账目中体现,以便清晰地了解样品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

归入库存商品科目:将样品归入库存商品科目下进行核算。进货时,将其作为库存商品入账,销售时,从库存商品科目中转出,结转成本。

设立专项科目:设立专门的样品科目或专项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可以避免将样品与其他商品混淆,便于准确地了解样品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

适用会计准则中的特殊规定:如果样品销售对于企业的销售额有重大影响,或者样品具有特殊性,无法与其他商品混淆,可以适用会计准则中的特殊规定,例如采用特定的会计科目或者报表项目来记录和反映样品的销售和库存情况。

无论采用哪种账务处理方式,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账务处理规范、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账务错误和舞弊行为。

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和审计,确保账务处理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总之,样品的账务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确保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纳税

一、功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

1、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赠送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库存商品

赠送客户的商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公司赠送产品怎么入账?

进销售费用,相当于广告费了。广告费应该是不能超过年收入的15%如果超过15%可以下一年继续扣除。

财务做账时,赠送的东西怎么做?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处理

外购商品作为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急)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你先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

贷: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金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用于赠送的商品,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促销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平均销售价提取税金阀

销售100个结80个分录

借:应收帐款(100个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80个的)

贷:应收帐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个的)

贷:库存商品

请问企业无偿赠送他人自产产品要怎么做账? 谢谢

无偿赠抚他人产品,要做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赠送的物品怎么做账

买一赠一”作为商业零售企业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那么“买一赠一”行为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处理的呢?

关于买一赠一策略中附送的赠品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的问题2008年以前并没有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实务中对此问题争议非常大,一种观点认为:赠品应视同企业对外捐赠,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应该视同销售进行纳税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赠品的销售价款实质上已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标明赠品的售价,没有将赠品的售价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而已,属于有偿赠送,应当视为成套、配套或捆绑销售,即销售带有赠品的商品,所以无需视同捐赠处理。由于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则往往采用了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将“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则产生了税收与会计的差异。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也使“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有了明确答案。

一、税法基本规定。

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二、政策解读及举例

1、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文件的关键在于确定了买一赠一的行为性质,它属于两种销售行为的组合,只不过没有分别定价而已,而不是一个销售行为和一个捐赠行为的组合。

举例说明:如某企业采取“买一赠一”形式销售,销售A商品,售价不含税(公允价值)1000万元,成本700万元;同时赠送B商品,同类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50万元,成本30万元。则该企业“买一赠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1)确认A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1000/(1000+50)100%=952%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952%=952(万元)

则 A商品的销售收入=1000/10501000=952万元,A商品对应成本为700万元。

(2)确认B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50/(1000+50)100%=48%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48%=48(万元)

则B商品的销售收入=50/10501000=48万元,B商品对应成本30万元。

(3)该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52-700+48-30)25%=675万元。

2、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作为视同销售,也就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所列举的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情形。那么“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规定会不会产生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呢?

举例说明:某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2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该超市服装柜推出了一项某品牌棉袄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凡购买大号棉袄一件,赠送同品牌小号棉袄一件,该品牌棉袄大号进价150元件,售价220元/件,小号进价22元/件,售价40元/件,月末结账前,经核算12月份共销售该品牌大号棉袄900件,票以开、款已收。

(1)该企业的会计帐务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

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

直接做到外帐。不用入帐。我们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有个记录就行了。

接受赠送的商品再销售,该如何做账?

我认为不应做固定资产处理,要作为库存商品。不然要交税的

受赠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库存商品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

销售时,把电脑当作商品销售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库存商品 3000

无偿赠送的,为视同销售,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给客户的样品,视同销售。

企业为促销目的无偿赠送的样品、试用装、礼品等,无需受赠方履行一定义务(如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即可获赠的(如所谓“来就送”),此时的赠品成本应确认为销售费用,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因为此时赠品成本的付出并无对应的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不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

会计:

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会计专业领域涉及面广: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等都是会计专业将要涉及的领域。

所谓会计,就是把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成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具体而言,会计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是一种经济信息系统。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

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

工作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再做账),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须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办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由当地税务机关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笔分录。第一笔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笔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虽与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5、剩下是装订凭证_写报表附注_分析情况表之类的工作。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