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后,工会还可以慰问吗

员工 0 101

结婚1年后,工会还可以慰问吗,第1张

结婚1年后,工会还可以慰问吗
导读:结婚1年后,工会不可以慰问。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工会对于结婚是有慰问金的,按照要求,需要在领取结婚证的一年之内携带结婚证原件到工会申请结婚补贴,超过了一年那就视为主动放弃福利就不可以在领取了。工会结婚福利发放规定是指工会根据本单位所在地政

结婚1年后,工会不可以慰问。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工会对于结婚是有慰问金的,按照要求,需要在领取结婚证的一年之内携带结婚证原件到工会申请结婚补贴,超过了一年那就视为主动放弃福利就不可以在领取了。

工会结婚福利发放规定是指工会根据本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及工会章程规定,为职工办理结婚登记并符合福利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经济补贴。

《工会结婚福利发放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婚育保健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该规定要求,工会应当根据本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及工会章程规定,为职工办理结婚登记并符合福利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经济补贴,如礼金、物资等。该规定明确了一个单位内部的福利分配标准,同时还可以帮助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组建家庭,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工会结婚福利发放规定也规定了福利申请的具体条件、申请流程、审批程序、经费来源等细节问题,保障了福利发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工会结婚福利发放规定中符合福利条件是指什么?工会结婚福利发放规定中符合福利条件指的是单位内职工办理合法结婚登记,并且符合工会和政府相关规定的员工。具体而言,通常要求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入职年限、缴纳一定的工会会费、符合政府相关福利政策等条件。

工会结婚福利发放规定可以帮助企业增强员工凝聚力、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企业应当积极执行相应规定,保证福利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八条 各级工会应当按照本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及工会章程规定,为职工办理结婚登记并符合福利条件的,给予经济补贴。

 根据各省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不同省份的不同情况发放的慰问品也不尽相同。慰问品包括有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品、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生育慰问品、生病住院慰问品、员工或直系亲属去世慰问品、员工退休慰问品。

  扩展阅读:

  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四)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目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基层工会可于会员生日当月给予慰问,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标准,可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头胎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实物慰问,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生育二胎的,标准不超过1000元。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可以进行慰问。普通疾病慰问金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大病慰问金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一次住院,限慰问一次。工会会员去世,工会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生病住院、去世慰问另可购不超过200元的实物。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欢送,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予以慰问,但不得购买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

 各基层工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慰问制度规定,统一明确慰问标准和方式,不得搞特殊化慰问。

  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职工集体福利项目

第三条 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过节类项目指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慰问类项目指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婚丧嫁娶、会员退休离岗的慰问。

 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

 第四条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劵等。

 第五条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人均不超过400元。

 第六条 工会会员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生育,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第七条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予看望,慰问金和慰问品总额每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

 第八条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发放标准为会员去世给予不超过3000元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指的是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九条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油、肉、蛋、水果等。基层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实物慰问品 ,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结婚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 ,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基层工会开展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会员退休等慰问活动时,须与单位行政部门做好统筹,不得重复慰问。

  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不可以转账。工会慰问结婚可以转账给对方,有明确规定的

一、查看上级、本级有关慰问文件规定,

二、可以从党费中列支,但应当走正规党费使用流程;

三、可以发放现金;

四、参照本省市有关慰问标准执行,各地标准不一致,也可以单独形成方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这个还要看预算,一般的话像家电类的,冰箱、电视、微波炉、洗衣机等等。或者员工自己购买拿发票报销这样也能买到自己想要的岂不更好。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广大会员职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于近日正式发布。

《办法》对基层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福利支出方面,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慰问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工会经费怎么用?工会会员福利怎么发。

这31条说的很明白。职工教育支出。

1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开支。

2职工专题教育和技能培训,可评选优秀学员,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训人数的15%,给予物质奖励的每人不超过300元。

3聘请授课人员酬金支付标准参照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文体活动支出相关标准。

4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开支。

5基层工会举办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团体操、歌咏等团体类的文体比赛,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可为参加人员购买服装(含鞋子),人均不超过500元,每年限一次。参加省级工会及以上举办的重大文体比赛每年可增购一次,人均不超过600元。

6举办文体比赛活动期间,需聘请导演、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支付标准:导演、教练每半天不超过400元,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元。

举办文体比赛活动单位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