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厂家送的烟酒能拿吗现在能拿吗2、下属有必要给领导送烟酒来讨好他吗?为什么?3、开车送同事他给我买烟了还应该收红包吗4、公职人员收受烟一般如何处理厂家送的烟酒不能拿,什么时候都不能拿。厂家之所以送你烟酒,是因为厂家对你有所求,所求的事情
- 1、厂家送的烟酒能拿吗现在能拿吗
- 2、下属有必要给领导送烟酒来讨好他吗?为什么?
- 3、开车送同事他给我买烟了还应该收红包吗
- 4、公职人员收受烟一般如何处理
厂家送的烟酒不能拿,什么时候都不能拿。厂家之所以送你烟酒,是因为厂家对你有所求,所求的事情会损害你所在单位的利益,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果你拿了厂家的烟酒,就会在厂家面前自觉有亏欠,就会做有损于你自己企业的利益。
在职场中,下属是有必要送烟酒来讨好领导的。因为这样会让自己显得更加懂的人情世故,也更能得到领导的赏识。适当的给领导送点东西更能够将事情办成。现在的社会自己的能力是一方面,人情世故是另一方面,可以说两方面缺一不可。所以说给领导送烟酒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需要给领导送烟酒。首先是因为在领导手下工作。我们在领导手底下工作的时候,如果偶尔给领导送个烟酒来讨好领导,不管对于我们的晋升,还是对我们的工作的顺利与否都是非常有用的。这也是当今职场的一个现状;其次,难免有求于领导。在领导手底下工作,我们经常会遇到有求领导的时候,如果在平时给领导送一点烟酒的话,领导也会尽量给自己行个方便,虽然说这样的行为不值得提倡,但是也是一个职场“潜规则”,确实能够给自己带来很多方便;最后,有助于晋升和提拔。虽然说下属没有给领导送烟酒的义务,但是下属对于领导的提拔和关照也是应该适当表示一下的。这也是人情往来的一个需要,所以说适当的给上司送点烟酒其实也是非常正常的,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就没有什么不妥。
一、有利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我们如果能够适当的给领导送点烟酒,就刻意得到领导的欣赏和喜欢,这样的话对于我们以后的工作是非常有利的。
二、有求于领导。下属在领导的手底下工作,难免有有求于领导的时候,如果在平常能够给领导送点烟酒的话,关键时刻确实能够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有利于晋升。虽然说通过排上司马屁、给上司送礼的方法来获得晋升机会,得到重点关照是人们所不齿的,但是这种方法确实有效而且好用。
应该。开车送同事他给我买烟了可以收红包,要是是当面给钱,那不能收,要是是发红包那就收了吧,要是不收就太矫情了反而不好。同事,指行事相同、相与共事、执掌同一事务、共事的人;后指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相同的事物。
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办法
一、应区别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收受的烟酒实物尚未灭失。对烟酒实物尚未灭失的,需要对烟酒的真假和收受时的价值同时进行鉴定,在确定真假的情况下以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其价值。此时如保有相关烟酒的购买发票、支付凭证,在鉴定为非伪劣品的情况下,也可以实际购买发票和支付凭证显示的价格认定其价值。
第二、收受烟酒提货券、烟票。烟酒提货券、烟票本身不存在真假的问题,应以烟酒提货券、烟票相关面值作为认定价值的依据,同时要调取相关店家关于烟酒提货券、烟票面值与实际价值是否等值或存在一定差额的证据材料,如相关抵扣记录、结算凭证等,在实际购买价格低于面值载明价值时,则应以实际购买价格认定其价值。如查实某管理服务对象以8折优惠购买一张面值1000元的烟酒提货券,则应认定相关数额为800元。如果烟酒提货券、烟票注明的是一定数量的特定烟酒,未标明面值,又难以查明票券购买价格,也可考虑以同类烟酒实际鉴定的市场价格作为价值认定依据。
第三、公职人员知悉或参与烟酒购买过程的。实践中对于送礼方在商场购买烟酒,相关公职人员在场并知情,特别是根据公职人员要求或指定购买的,则应以对方实际支付价格作为认定相关烟酒价值的依据,烟酒本身的真伪不影响对其所收烟酒价值的认定。
第四、收受的烟酒实物已灭失。由于烟酒属于消耗品,实践中存在烟酒已被消费或转送他人,实物无法查证的情形。对此,有人认为应以被审查调查人供述的同类烟酒当时的市场价格作为认定依据,由价格认定机构出具相关价格鉴定意见书,以此为依据认定烟酒的价值。笔者认为此类做法不妥,在无法确定烟酒真假的情况下,鉴定其同类商品价值无实际意义。本着有利于被审查调查人的原则,笔者认为在烟酒实物已被消耗或灭失的情况下,则无法对所涉烟酒进行价格认定,不宜对相关烟酒价值作出评价。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因相关烟酒已经灭失,无法确定相关烟酒的价值,因受贿罪对犯罪金额有法定要求,即使收送双方供证一致,也不能认定受贿犯罪。而由于认定违纪违法对金额没有规定要求,故在相关证据到位且达到“明确合理可信”或“清晰且令人信服”证据标准的前提下,可以认定违纪违法。
二、国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如何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受贿罪给予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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