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车位但是购房认购书没有写送车位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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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送车位但是购房认购书没有写送车位属于什么行为
导读:买房送车位但是购房认购书没有写送车位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首先,需要查看购房认购书是否包含送车位的约定。如果购房认购书中明确包含了送车位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在未经协商或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履行这一约定,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

买房送车位但是购房认购书没有写送车位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

首先,需要查看购房认购书是否包含送车位的约定。如果购房认购书中明确包含了送车位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在未经协商或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履行这一约定,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认购书中的约定履行送车位的承诺。

如果购房认购书中没有明确包含送车位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赠送车位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求开发商履行送车位的承诺。

此外,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对开发商赠送车位行为的约束。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中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系针对不特定主体,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对外出具的广告、宣传、视频等等信息中包含了送车位的承诺,那么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未能履行这一承诺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总之,在购房过程中,买方需要注意将所有重要的事项都写入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并确保这些约定合法有效。同时,如果开发商赠送车位的行为存在争议或纠纷,买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买房送车位使用权多少年,买房送车位使用权,一般签订协议,多数情况下,所谓的送车位送的都是车位使用权。也就是说,购房送车位,停车位是的,但停车却未必。

很多楼盘的物业公司都会向在小区内停车的住户收取管理费,此项费用不同于车位租金,无论是购买停车位的业主还是租用停车位的业主都需要支付。

买房送车位注意事项:

1、弄清送车位的条件

弄清是不是只有购买开发商指定的户型、楼栋或者楼层才能获赠车位。

2、送车位的房源均价可能高于楼盘均价

停车位尤其是位于地下的停车位,建筑成本要高于普通住宅产品。车位送出去的同时,为了弥补损失的成本,开发商可能会给房子“涨”一点价,即羊毛出在羊身上。

面对开发商买房送车位的宣传,一定要谨慎考察,问清楚是送车位名额还是真的送车位,必要时将承诺写进合同,以免后患。

开发商承诺购房送车位,明显违规。主要依据如下:

1、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规定;缺乏单独建设车库的土地出让合同,证明开发商赠送的车位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是业主共有财产。

2、如果赠送的车位在地下,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单独建设地下车库,要“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缺乏单独建设地下车库的一书两证,也证明开发商赠送的车位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属于共用设施。开发商无权处分。

3、住宅配套建设地下车库,是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小区的征地费、配套设施的建设费应当计入成本、构成房价;因此,地上、地下的车位都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赠送给个别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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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产权要看具体的车位的情况,如果是开发商建设持有的车位,这种很有可能是有产权的,在后续也可以办证。不过更多的赠送车位都是开发商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这种车位开发商只有使用权,所以赠送也只可以赠送使用权,但不影响使用本身。只要房子本身没有问题,赠送车位的产权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小区车位产权属于谁

1、敞开式地上车位。

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这类车位主要是指通过在地面的地上划出车位而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在权属属于业主的土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2、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

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方的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因为在规划之初,该地块就被规划设计为车位,没有计入业主的购房面积之中,所以在交易前属于开发商所有。但是这种车位,业主可以在入住后,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并拥有个人产权。

3、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

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如果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但是,这种产权确立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4、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

算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只是,作为停车使用,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该部分费用不能私自用作他途,只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5、人防工程车位。

人防工程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现在各地执行普遍有两种标准,一种是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第二种是它的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具体指的是,如果该车位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则开发商拥有该车位的产权,在管理和收益上具有所有权,但是需要在人防工程部门登记手续。但是,如果开发商将该车位建设的费用转嫁到业主身上,那么该车位的产权也随之转移到归全体业主所有。

6、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

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可以简单理解为我们常说的地下室或者私人车库。根据房管部门的核算方法,对层高大于22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业主购买时可以单独取得所有权。对于层高低于22米的则无法办理产权。即,购买层高大于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可以取得独立产权,购买低于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则无法办理产权。

7、机械车位。

机械式停车位因为操作方式和具有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等优势,在现在的很多大型社区里被广泛运用。但也由于机械车位是一个移动的非独立空间,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只能由开发商对外进行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