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来带娃,究竟要不要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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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来带娃,究竟要不要给工资,第1张

爷爷奶奶来带娃,究竟要不要给工资
导读:当今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年轻人的压力也随之越来越大。尤其是结婚生娃后,这上有老下有小的,肩上的担子的确挺重的。于是爷爷奶奶和外婆外公成了带孩子的主力军。一般来说,外婆外公来帮忙带孩子,女儿女婿每个月都会给几千块钱生活费,这些钱也是给老人

当今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年轻人的压力也随之越来越大。尤其是结婚生娃后,这上有老下有小的,肩上的担子的确挺重的。于是爷爷奶奶和外婆外公成了带孩子的主力军。

一般来说,外婆外公来帮忙带孩子,女儿女婿每个月都会给几千块钱生活费,这些钱也是给老人用来买菜补贴家用的。

不少人认为,女婿给丈母娘钱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是爷爷奶奶来带娃,儿媳基本上选择不给钱,她们认为孩子跟男方姓,就是他家的后代,爷爷奶奶带孙子天经地义,根本不用给钱。

前段时间,就曾看到一位儿媳吐槽,说婆婆来帮她带孩子,竟然向她索要工资4000块钱一个月,还说什么请保姆也得花钱呢,她不想做免费保姆。为此她跟老公大吵一架,认为婆婆没把她当一家人,带孙子还要钱?怎么开得了口的?太不近人情了!

那么爷爷奶奶带娃,究竟要不要给工资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网友们的热议。

一:正方网友支持付工资

@在水一方认为:老人本来就没有义务带孙子。他们牺牲自己的晚年生活来帮忙带孩子,每天除了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就是送娃接娃,一刻也不得轻松。不仅身心俱疲,而且还要常年和老伴分居两地,对于如此辛苦的付出 ,难道不应该付工资吗?

@风飘摇认为:我觉得带孩子很辛苦,应该给钱。自从婆婆来帮我带娃,我每个月付3000生活费,平时家里的日常开支都是我付的,周末出去的各种花销也是老工和我付的。婆婆年纪大了,其实她也不花什么钱,这些钱不过是变相地帮我们存着,将来还是给孩子花,再说请个保姆还不止3000呢,这样老人也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路漫漫认为:必须要给生活费啊。现在物价这么贵,就连蔬菜都涨得飞快,没有一样东西不花钱的。城里的父母有退休金还不是问题,如果父母都是农村来的,又没什么经济来源,不给生活费这日子也没法过啊。更何况父母也不可能乱花钱,这钱都会花在孩子身上,又有什么理由不给钱?

二:反方网友不同意支付工资

@多多妈认为:本来就是一家人,支付工资太见外了。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是公婆倒贴钱给他们的,现在年轻人工作压力也大,拿的工资有时候都不够开支,如果再让他们拿生活费,这一家人的日子该怎么过?何况带孙子孙女,又不是外人,要儿子支付工资的确是说不过去。

@地瓜在线认为: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如果现在公婆带孙子孙女要收费,那么是不是以后为父母养老也要收钱呢?

三:中立方认为可以因人而异,酌情而为

@当头一棒:对于给不给公婆开工资,我认为应当根据小夫妻俩的收入而定,收入高的可以适当给点钱表表孝心,让老人知道你是懂得感恩的人,这样他们心里会舒坦很多。

赚钱少的就不要逼自己打肿脸冲胖子了,没有钱你可以在言语上多哄老人开心啊,平时多说一些安慰老人的话不就行了吗?见机行事呀!

@青春无悔:我没有每个月都按时给钱,但是重大节日或者公婆生日的时候,我会包个大红包给他们,这样老人既开心又不显得见外,还能趁机好好维护一下感情。

由此可见,网友对于给不给爷爷奶奶开工资,各执己见。那么社会学专家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晓洁认为:抚养孩子本来是父母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却把责任转嫁到老人身上,然后老人牺牲了自己的晚年生活,去替子女们承担养娃带娃的义务,而这种行为发展到最后,就演变成一种变相的“啃老”。

另外从现实问题上来看,老人年龄大了,体力已经大不如从前了,他们没有收入也没有经济来源,如果帮儿子带娃时还要出钱出力,那么他们个人的生活开销又怎么得到保障呢?

即使老人有存款和退休金,这些钱也都是养老的钱,因为人生无常,世事难料,说不定哪天就生大病或者出意外了,这些钱也是救急的备用金,不能轻易动用的。但是既然来带娃了,难免要贴钱买菜、买日用品,还会给孩子买吃的和玩具,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长此以往,老人也承担不起啊。

因此让老人来带娃,不给工资,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啃老。所以子女们应该对老人带娃有所表示,付出就该有回报。这不仅是对老人的感恩,同时也是体现自己的一份孝心,更重要的也是为了让老人知道,自己没有做免费老保姆。

妇女教育讲师张晓燕认为,父母跟子女提出要工资的做法,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是自我保护意识,第二是心里缺少安全感,第三是体现生命价值感,第四是希望给子女一点压力,让他们懂得感恩,第五是防范意识,作为养老储备 。

其实老人带娃是情分不是本分,带孩子的第一责任人永远都是父母,而非其他长辈。老人的付出虽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给钱表示表示,其实也是表达一份感激的心意啊。你主动给,是出于你的心意,她要不要,那是她的事。给多给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态度,就看你有没有这份心了。

结语:对于爷爷奶奶带娃要不要给钱,众说纷纭,也没个统一的定论。其实任何事情都是相对而言的,父母和子女都应该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子女要懂得感恩,尊重父母的付出,给予相应的报酬,父母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尤其在子女困难的时候,适当地给予帮助,只有这样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家庭关系才会其乐融融。

四川成都一位74岁的老爷爷,每次见到自己的孙女都要塞钱,为什么现在很多老人比较喜欢给孩子钱呢?给孩子钱应该也是爱他的一种表现吧,因为对于老人来说他不知道到底该给孩子买什么,而且现在的小孩喜欢的东西他们也不太懂,所以只能以给钱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孙女的爱吧,这位老人经常会偷偷的将钱塞给孙女,而且如果孙女不收下的话他还会很生气,孙女说每次回去吃饭看望爷爷他都会拿钱给自己,有的时候是一百,有的时候是三四百,每次给钱的时候爷爷都会非常的高兴。

其实人在年纪大了还是很可怜的,因为他们特别害怕孤独,也希望自己的儿女们能够经常回家看看,所以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去爱护老人,多回去陪陪他们,虽然老人嘴里面不说,但是大部分老人应该都是这样的吧,他们年龄大了就会觉得很孤独,希望儿女能够常常陪伴在自己的身边,有的时候并不是希望儿女给他们买多少东西,其实只是想要他们能够回去陪陪自己,即使说几句话也是好的,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女孩晒出了爷爷给他的钱,虽然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缺钱,但是却不能拒绝爷爷的好意,不然的话爷爷可能会很伤心。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老人,他们表达爱的方式就是给自己的孙子或者孙女钱,可能这个老人有退休工资而且生活的比较好,虽然他的孙女也不缺钱,但这也是他自己表达爱生育的一种方式吧,我觉得这个小女孩可以给爷爷买一些补品或者其他的东西,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应该很融洽,而且爷爷应该很疼他的这个孙女吧。

首先,你的公公的做法肯定是不正确的,因为不管是孙子还是孙女,都是他的孙子辈儿的孩子,他应该以视同仁,但是你的公公在骨子里还是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他会给孙子钱,不会给孙女钱。

其次,在一些偏远地区,或者思想比较落后的城镇,老人的传统思想还是重男轻女,觉得孙子才是自己的根,孙女以后要嫁人,所以在骨子里就觉得财产应该留给自己的根,哪怕是零花钱,也不愿意给孙女,这是明显的错误行为。

第三,对于孙女来说,爷爷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公平的,心里对爷爷也是有想法的,但是从爷爷的角度来讲,爷爷并没有抚养孙女的义务,他给钱,那是他的自由,换句话说,孙女有没有赡养爷爷的义务,人心换人心,爷爷的这种做法,定会让孙女对爷爷产生记恨,甚至让爷爷和孙女的关系越来越远。

第四,对于儿媳妇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直接去找你的公公,去找你的老公,让你的老公去和你的公公沟通,因为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你老公的孩子,让你的老公和你的公公沟通的时候,对自己的孩子要一视同仁,这样家庭以后才会更加和谐,爷爷和孙女,孙子之间的感情也会越来越好。

祖父母、外祖父母索要“带孙费”的条件

“带孙费”不仅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接费用,还包括保姆费等间接费用。

通常情,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抚养子女或双方在事前对代为抚养孩子约定有一定数额的报酬时,代为照顾子女一方可向子女的父母索要“带孙费”。

也就是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无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基于亲情帮助子女照看孩子构成无因管理,在抚养外孙女的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支出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为照顾孙子女,要求法定抚养费支付“带孙费”,法定抚养人经举证证明已尽到抚养义务且支付费用高于开销的,不予支持。

一、主张“带孙费”获得支持

基本案情

当小雨在2019年离婚时,他们约定他们的大儿子瑶瑶由她丈夫抚养,而小儿子安安则由小雨抚养。然而,小雨去工作了,把安安留给了她的老丈人妈妈照顾,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现在,这位婆婆已经年老,没有经济能力来支持即将上学的安安。她多次要求小雨回来照顾安安,但小雨拒绝回家,即使孩子生病了也是如此。结果,这位婆婆在江津区法院起诉小雨,要求她支付每月300元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雨离婚时约定安安由自己直接抚养,抚养教育安安是小雨应尽的法定义务。安婆婆作为小雨的母亲、安安的外祖母,帮助抚养安安,抚养期间必然产生抚养费。现安婆婆以低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每个月300元主张费用,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最终判决小雨支付安婆婆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代为抚养安安的抚养费8100元。

二、主张“带孙费”未获支持

基本案情

儿子、儿媳外出打工期间,爷爷、奶奶照顾孙子,负责日常生活开销,另外承担幼儿园费用、培训费用2万元,期间儿媳向婆婆转账5万元,还给孩子网购衣服、玩具、零食等,并且给孩子购买人身保险,每年续费,之后儿子、儿媳闹矛盾,儿媳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随后爷爷、奶奶起诉儿子、儿媳,要求支付垫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共计 23 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我国传统的大家庭观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子女共同居住生活或共同抚养照顾孙辈在我国较为普遍,在经济较宽裕的情况下对子女进行帮扶,开支部分家用亦符合情理,也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美满和谐。

孩子的父母在外出打工期间,祖父母代为照顾孩子期间,儿媳向婆婆汇款补贴加用,而且网购物品给孩子,并非未尽到抚养义务,而且儿媳向婆婆转账款远高于有证据支持的开支,而本案的原因系儿媳起诉离婚,家庭矛盾激化导致,二老起诉要求支付近六年的抚养费缺乏证据支持,不予支持。

三、法律分析

案例一中,小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儿子安安由其直接抚养,而小雨实际未尽抚养义务,小雨母亲作为安安的外祖母,帮助小雨抚养期间必然产生抚养费,该抚养费小雨有义务承担,因此判决小雨支付安婆婆代位抚养的抚养费。

案例二中,祖父母代为照顾孙子女,要求法定抚养人支付“带孙费”,法定抚养人经举证证明已尽到抚养义务且支付费用高于开销的,法院不予支持支付“带孙费”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1074、1058条,抚养未成年子女系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只有当父母均已死亡或无力抚养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教育中父母不应缺位。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若父母在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将该义务转嫁给老人,由老人实际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老人可依法向孩子的父母主张相应的抚养费。

判断父母是否尽抚养义务时,不应过于机械,而应综合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父母抚养能力、抚养方式等,最终作出合理判断。通常,只有在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抚养子女或双方在事前对代为抚养孩子约定有一定数额的报酬时,代为照顾子女一方才可向子女的父母索要“带孙费”。

民法典1043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经济高速发展,许多年轻夫妻会选择双双外出工作,而将孩子交于父母携带照顾。但不应将金钱作为带孙的交易条件,更不应在子女婚姻产生裂缝时,以索要“带孙费”为由,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