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钢铁厂给员工发汽车,你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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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钢铁厂给员工发汽车,你羡慕吗?,第1张

九江一钢铁厂给员工发汽车,你羡慕吗?
导读:超级羡慕啊!对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如果想买一台车肯定要分期付款,也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压力。看到这一钢铁厂给员工发汽车,我简直太羡慕了,甚至想马上跳槽去这家钢铁厂上班。一、这个福利太好了!每当过年过节的时候,一些大公司的攀比的现象非常

超级羡慕啊!对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如果想买一台车肯定要分期付款,也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压力。看到这一钢铁厂给员工发汽车,我简直太羡慕了,甚至想马上跳槽去这家钢铁厂上班。

一、这个福利太好了!

每当过年过节的时候,一些大公司的攀比的现象非常严重,因为大家都会比较老总给自己发放的礼品。当我看到我们公司只为我们买了一个中秋礼盒的时候,我就知道今年我肯定完败了,完全不敢和朋友们炫耀今年的中秋礼物。当我看到我朋友的公司发了1000奖金的时候我就已经很羡慕了,后来又看到腾讯公司为员工发放华为折叠手机,我又惊呆了下巴,这一次看到钢铁厂给员工直接发放汽车,我简直想哭的心态就有了,同样都是在外打工,为什么我们公司的福利待遇这么差,这家公司的福利待遇这么好?!

二、想跳槽!

看到这些大公司那个奖品,我分分钟都想离开我自己的公司,因为我们公司实在太抠了,不仅过节没有过节费连年终奖都是用200块钱哄我们开心。看到这些大公司有这样的礼品,我立马去网上看了一下他们公司招聘人员的要求,看完之后还是觉得我可以踏踏实实在现在的公司就职了。由于我的学历太差,所以没有资格进入这些公司,我只有羡慕的份了。

这种大公司的老板,对于员工的感情是非常深的,他们也希望这些员工能够和自己共同进退,所以在过节的时候会买这么大的礼品送给员工。不得不说这位老板真的是一位好人,他能感受到这些员工平时工作的辛苦,也能知道这些员工渴望有一辆属于自己汽车的急迫心态。

  首先看到这个新闻的我,直接当场变成了柠檬,先让我们来了解到底是哪个公司这么“壕无人性”,这个新闻出自江西省的方大九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事情的起因经过吧

  方大九钢是方大集团下属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方大九钢公司年产550万吨左右方大公司多年来坚持以顾客为中心,以管理为保证,以品质求发展的精神,先后获得了全国“五一”优秀劳动奖,全国优秀民营企业科技奖,以及江西省名牌产品等各种奖项,在在岗工人达到两万余人,规模很大,正确的企业精神让九钢用了六年的时间从亏损10亿元变成了盈利超过47亿元的公司

  针对于这次九钢一次性购买4116台汽车在10月1号的时候奖励员工,每人一台车,总价值5亿元,现场的汽车照片也是非常的壮观,在10月1号的当天,九钢举行了“祝福祖国感恩党,喜迎轿车奔小康”的轿车发放仪式,据了解是因为该企业连续五年达到预定利润目标,所以说这个结果是全体员工共同奋斗出来的,成功的果实会跟员工一起分享,那现场的气氛自然是不用说的,每个员工脸上都挂满了笑容要是我自己的话,估计能直接咧着嘴笑出来,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九钢第一次“壕无人性”了,在之前过年的时候,同样也上演了一次别人家的公司之前过年的时候九钢发年终奖的时候在工厂里面现金直接堆成了“钱山”,在职的员工每人6万元年终奖,退休的员工每人2000元,这个年终奖又是别人家的公司

  在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不管是公司还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都是相互的,公司奖励员工,那员工一定会更加努力的去工作,为企业或者是公司去创造更大的利润,所以说一个优秀的企业就应该是这样子的,有了很不错的利润,企业与员工之间一起享受利润,这才是最好的关系,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走得更长远,发展的更稳定

不可以转款给员工。首先单位购车需要使用单位的对公账户,其次转给员工就是私人购车,再者公司的财务需要做账。

首先单位购车需要使用单位的对公账户,这样子才是以单位的名义来购车。

其次如果转给员工就是私人购车,就是以员工的名义来购车

再者如果转给员工购车的话,公司的财务就没有办法做账了。

企业购车的好处:

1、可以得到购车的优惠。

2、可以获得购买汽车保险的优惠。

3、可以赠送更多汽车的增值服务。

在今年国庆期间,江西一钢企给每位员工发一台轿车,总价值高达五亿元。这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觉得,这家企业真的太壕了,为什么好的企业都是别人家的?现在跳槽还来得及吗?也有网友发自内心的说,成了家之后,总感觉现金要好一些,车贬值快一些。今天我们就说一说,这家企业给每一位员工发一台汽车,相比现金而言,什么最实惠呢?

这个问题我们还得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对于一些已经买车的人来说,再给他们一台汽车就是增加他们的负担。每一年的油费,停车费,保养等等。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给他们发放现金是一件更实惠的是。但是对于那些还没有买汽车的员工来说,你给他们发一台汽车,他们肯定会十分的高兴,第一台汽车就是企业送的,对他们而言也有特殊的意义。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肯定也会尽忠职守,以主人翁的意识服务公司。

我们要知道江西这家企业送给员工的汽车是江铃,福特,大众,每一台的汽车价格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追求,有人觉得能够日常代步,五六万块钱的小汽车就行了。如果这家企业给员工送十多万的汽车,员工肯定会觉得不实惠。

但是对于这家企业的做法,小编觉得还是很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很多员工都已经买车,如果企业再送一台汽车给他,员工的压力会增大一些。这家企业之前给员工发年终奖也是特别壕,在网络上也有相关的报道,将现金堆成墙,这种震撼的场面小编真的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你们觉得企业发放现金更实惠还是送汽车更实惠呢?快来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法律主观:

从09年开始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生产用车,属于运输工具的可以抵扣。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就不能抵扣(疑似个人消费品则不可以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第538号),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有以下方面的变化: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二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本条例所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执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法律客观: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需要的,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固定资产清理;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上牌照时候要缴纳。

(1)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是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

(2)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个税:”

1、企业为股东购置汽车。企业为股东购车,税务处理实务中要视企业的经济类型分别进行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3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员工应将取得的所得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车辆,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该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按企业法规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