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工作两年零两个月,公司让孕期员工离职,并同意给予补偿,孕期员工同意离职,公司应给予多少补偿?2、公司对怀孕女性下达辞退通知,并愿意给赔偿金,这时候应该怎么办?3、员工怀孕公司有补贴吗4、怀孕期间,单位让我待岗,给发待岗工资,给交社保吗
- 1、工作两年零两个月,公司让孕期员工离职,并同意给予补偿,孕期员工同意离职,公司应给予多少补偿?
- 2、公司对怀孕女性下达辞退通知,并愿意给赔偿金,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 3、员工怀孕公司有补贴吗
- 4、怀孕期间,单位让我待岗,给发待岗工资,给交社保吗,生完孩子会被开除吗?
第一,你不同意离职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孕期是有法律保护的。千万不要简单的离职。孕期是不可以加班的,也不可以上夜班,还有很多保护。违法开除怀孕的职工那公司问题就很大了,一般不会的,公司让你们自己离职说明公司还是懂法的。赔偿多少,两年两个月,差不多每一年是赔一个月的样子,但是你想孕期加产期加哺乳期,你就算合同到期也还可以干到哺乳期结束的,还有生育津贴也是过万的。还有社会保险这一块也要算进去。如果孕期开除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两倍赔偿,以及后续合同到期自动顺延的时间也可以赔偿。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司是不能够随便辞退怀孕女性的,需要给予女性相应的赔偿。公司如果想要辞退怀孕的员工,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之下,就属于违法辞退,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女性赔偿金。有些公司为了创造更多的收益,就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也要想要支付赔偿金,但如果女性不满意的话,那么就有权利拒绝。即使公司已经开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向人们的账户中打了赔偿金,但人们仍然有权利决定是否要离职。
如果公司并不愿意赔付女性两倍的薪水,那么人们可以继续上班,公司也需要继续发工资。如果公司只想要将女性辞退,那么就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即使公司给怀孕女性支付了赔偿金,其行为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当劳动仲裁胜利之后,人们就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在这个期间,公司也需要照发工资。当女性的权利受到了公司的剥夺时,人们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虽然恢复劳动关系可以解决相应的问题,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为公司可能会继续上诉,而且当公司已经招到合适的人时,也不会再让怀孕女性恢复原有的岗位。如果人们所在的公司是一个没有底线的公司,那么一味的纠缠,只会让怀孕女性受到更多的损失,因此人们也可以直接拿钱就走,没有必要与公司过多纠缠。
如果人们想要减少自己的损失,那么就需要与公司进行协商,需要找到一个更好的解决方式。不少女性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都感觉到十分头疼,因为对方直接愿意支付赔偿金,女性其实并没有太多选择的机会。如果一直留在公司,也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法律分析:
有工资: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给交社保,生完孩子不会被开除。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安排怀孕女职工待岗,应当与其协商一致,不能单方做出决定,否则就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虽然员工因怀孕在待岗期间不提供劳动,但是劳动关系是存续的,用人单位应该履行为其缴纳社保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交存社会保险。如果待岗之前用人单位已明确接受员工待岗的,用人单位事后不得再以员工没有提供劳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定情形,而劳动关系的解除则必须要有员工或公司实施的法律行为方可解除。原则上,如果劳动双方均未向对方明确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关系是不会因员工待岗而解除。且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用人单位随意开除员工,将被认定违法解除,须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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