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司培训员工时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且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2,根据新劳动法,公司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但是不能收取培训费。法律依据
公司培训员工时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且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2,根据新劳动法,公司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但是不能收取培训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单纯的这个内部培训协议是合法的。
如果不够3年就扣除你近2000元工资属于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高于单位培训你的剩余费用。
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单位没有根据协议给你涨工资,这个属于单位违约,既然单位违约你也就没有必要遵守这个三年之约,单位也就没有资格扣你工资了,把这个协议收好,这个是重要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很多人在签订培训合同的时候,容易入坑,如果不事先了解清楚,很容易被骗,当我们在签订培训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不要轻易签署,更不要听对方瞎忽悠。
一、培训合同上必须要写清楚培训的课程名称、课时数量、课程时间,写得越详细越好,还有培训机构师资的资质,培训费用,培训履行的地点和方式等。每一个项目都要写清楚,不能模拟两可,更不能写待定这样的字眼。
二、培训合同上必须写清楚,当我们因为某些事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参加培训的时候,如何解除培训合同,对双方有没有什么影响,怎么处理解除合同等。
三、培训合同上要写清楚,如果培训期间请假,怎么处理,扣不扣课时,扣不扣费用,能不能再补课时,或者有没有违约金等。当培训老师请假的时候,又是怎么处理,培训课时会不会顺延等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在培训合同上写清楚。
三、双方要约定好违约责任,比如,有的公司在培训合同上会约定,新入职的员工会参加培训,公司在培训期间为你花费的培训费用,要求你必须要工作满多少年以后,才可以走,否则,你要把未履行的服务年限的培训费赔偿给公司。
四、关于培训服务期限,你一定不要听公司瞎说和瞎忽悠,培训合同的培训服务期可以约定,但是,新员工入职的培训不属于培训服务期的范畴,培训结束后,如果你觉得公司不合适你,是可以随时走得,而且不需要给公司赔钱的。
五、如果真的需要解决双方的争议,培训合同上是否写了如何解决矛盾等,是协商、仲裁还是法院。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公司安排培训,签下培训协议标明参训人未按协议执行提前离职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其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如未满2年离职,应当赔付违约金,未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合法的。合同签几年没有多大关系,如果想离职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无论是否批准,你都可以走人的。至于公司对你进行过培训,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花费了一定财力,则你只需补偿未履行合同期限所应当分担的费用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培训问题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明确有关培训事宜及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企业与职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某项具体培训项目的有关问题(包括违约赔偿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的这些约定,是处理有关培训争议的重要依据,但约定规定劳动者违约时应负担的培训费用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因费用问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培训不过关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劳动者因培训不过关而被公司解除合同的,公司解除合同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的做法。劳动者被用人单位以培训不过关而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认为单位做法不太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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