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主观:大家对于生育津贴应该都很清楚,是国家对于职业妇女由于生育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的生育现金补助。一、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怎么领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
法律主观:
大家对于生育津贴应该都很清楚,是国家对于职业妇女由于生育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的生育现金补助。一、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怎么领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不过,无论那种方式,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都有时限的。关于如何领取问题,应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二、生育津贴和工资可否同时享受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用人单位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三、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按照上述第(一)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2、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产假 工资发放标准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市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 生育保险 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 生育津贴 ; 2、 生育 医疗费用; 3、 计划生育 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 社保 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9号)规定:“一、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16年1月22修正的《 四川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所以对于非难产生育一胞胎的女员工的生育津贴应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158” 那么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可能远远低于职工原本的工资水平,此时,应该由女职工所在单位予以补足。其法律依据为《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社保机构按前款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 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总天数。
职工的月薪为5000元,产假总天数为128天时,生育津贴就有2133333元。具体的计算是:月薪5000元÷30天×产假总天数128天。目前,职工所在单位较大的基数比较高,那么领取的生育津贴比较多。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一定是实际申请到的生育津贴数额,因为不一定是按照每个人缴纳工资的多少来进行计算,最重要是看一下单位平均工资基数是多少。生育津贴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可以申请领取,当然不同省份规定也有不一样的,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
一、生育津贴概述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中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另一种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
二、支付
中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三、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生育保险交一年以上的可以报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医院开具的发票原件;
5、出院证原件;
6、病情诊断书原件。
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生育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具体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津贴通常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需要看具体规定。不仅可以领取到高额的生育津贴,还可以对生育时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包含了检查费,医疗费,药费等,个人只需要支出少部分。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包含了以下这些。
1、 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 需要提供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自行到网上下载。
3、 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
4、 需要提供已经准备好的生育证明和准生证。
5、 还需要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
6、 提供女职工本人的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复印件。
7、 提供医院生育医疗费用、出院小结的数据,门诊病历以及生育医疗证明等。
8、 其他证明,可以先联系当地社保局了解。
众所周知,女性缴纳的生育保险,在生小孩时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会非常高,主要会参考女性职工的工资,还需要参考产假时间,最后计算出生育津贴的金额。
很多女性在工作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个抉择,就是怎么解决生儿育女和所从事工作之间的矛盾。为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很多跟女性相关的保险政策。有些女性可能最关心的就是生育保险的相关内容,出现需要报销的时候找谁报销,以及怎么报销等问题。
一、女员工参加了生育社会保险生育或者流产的生育津贴由谁支付如果女员工参加了生育社会保险,这个费用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性在怀孕、分娩时可能会不能工作,这个时候就会导致女性失去收入来源。为了保证社会化生产,生育风险逐渐的就由社会承担和补偿。这样可以有利于女性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还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可以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问题,保障了女性的权益,同时也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有利于优生优育。
二、生育险的办理流程报销时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在单位有参加生育险并且该员工缴费一年以上。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资料和计划生育证明,还需要提前准备好新生儿的出生证明、诊断证明、费用凭据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异地或者是境外难产,需要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异地或者是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和费用凭据。
三、女性流产后怎么调理身体流产之后,女性最好要卧床休息三天。大概两周左右时根据自身的恢复情况,考虑要不要上班。为了保护子宫,避免过度运动这样可以有利于身体恢复。在休息期间要注意饮食,不能吃一些生冷及辛辣的食物。要注意给身体增加营养可以吃一些鱼肉、鸡蛋等食物。同时女性还要做好保暖,避免着凉引起宫寒。女性在流产后一个月内不要同房,容易引起一些妇科疾病。女性在流产后要注意私处卫生,及时更换衣物减少炎症的发生。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均实行限额、定额、项目付费的规定,并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执行。
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未婚生子有权享受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需要区分产假和产假待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女职工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休产假,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公司都应当无条件批准其享受90天的产假。但是,未婚生育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所以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的员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相关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工资。
未婚生子抚养权这样判定: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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