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交警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伤亡事故,公安部交管局10月17日印发修订完善后的,明确执勤执法实行分级防护,细化了路面执勤执法、查处交通违法、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要求。 交
为进一步规范交警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伤亡事故,公安部交管局10月17日印发修订完善后的,明确执勤执法实行分级防护,细化了路面执勤执法、查处交通违法、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要求。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反光服,佩带多功能腰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催泪喷射器、警棍、手铐,根据需要携带警绳、约束带等装备,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还应当佩带挂肩警示灯、发光指挥棒、强光手电等主动发光装备。执行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等任务时,应当根据需要携带防弹(防刺)背心、防刺(防割)手套、防弹头盔、警械武器等装备。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交通警察履行前款职务时应当穿着反光服,佩带多功能腰带、对讲机、执勤记录仪等装备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还应当佩带挂肩警示灯、发光指挥棒、强光手电等主动发光装备。警用巡逻车应当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反光或者发光锥筒(以下简称“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以及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示灯、灭火器、牵引绳、急救箱等装备。装备的数量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和执勤执法实际需要确定,执行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等任务时,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破胎阻车器、防暴盾牌等装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抢险救援等需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需求。执勤目标单位可以向负责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出需求。
袭击警务人员的处罚
袭击警务辅助人员,不能以妨害公务罪处理,这是因为警务辅助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无执法权限。只能按殴打他人等法律处理。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收起更多
现在各个省都为送外卖的企业落实他们的安全责任,增强外卖人员的安全意识,而且交通局也是非常重点的对外卖人员,做了重点点名。让这些配送人员要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意识,现在在各个省都开展了一盔一带,这种安全意识守护行为。特别推动外卖人员在配送的时候佩戴安全头盔,带动其他车辆也一样遵守使用一盔一带,现在有很多快递电动车和自行车他们的违法行为是非常高的。
所以为了督促他们配送人员的安全责任,增强了他们的人生安全意识。现在人的日子是越来越红火,上班的白领都不想去食堂吃饭,所以都会叫外卖。现在外面的数量会越来越多,所以他们也是非常的火,他们为了跑单量,所以经常会违规交通规则,而且骑车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通常都是红灯绿灯都不在他们的眼里。
不过为什么他们会这样的不要命的赶单呢?其实在他们的工作里压力也是非常大的,虽然现在行情是非常的好,他们也挣得非常多,可是就是干不下去,而且辞职的人员也是连连不断,其实这些让他们辞职的压力,究竟是为什么?
现在的客户要求很多,这是每个外卖人员最苦恼的,以前单量少,但是非常简单,送到就可以了。可是现在提成也高了,而且客户的要求也不断增长,有些客户要求更是变态,所以让有的外卖人员也是接受不了的。有些客户如果外卖人员没有达到他的要求,就会进行投诉,所以他们就是这样,为了不让客户投诉,才不遵守交通规则。希望客户尽量做到,不要抱怨那些送外卖的人员,因为他们在路上长期骑车也是很不安全的,只要平安送到,晚一两分钟又如何?
头盔政策是由公安部在2020年4月份公告出台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的统一行动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骑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骑电动车带头盔是公安部门交警管理部门进行提议的因为每年的事故非常的多,每天每年的,骑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都是非常多的,所以在这个情况下,交通警察,为了安全,就提议让政府或者是人大,授权进行法律规定,让,骑电动车带头盔,进入法律的阶段。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头盔是一种摩托车驾驶员配戴在头部的保护装置。其作用主要是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驶员的头部,阻止或减轻事故对驾驶员及乘坐人员的伤害在关键时刻可以挽救其生命。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头盔是一种摩托车驾驶员配戴在头部的保护装置。其作用主要是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驶员的头部,阻止或减轻事故对驾驶员及乘坐人员的伤害在关键时刻可以挽救其生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全帽当头盔交警管。根据华律网发布的信息中得知,使用安全帽来代替头盔,骑电动车上路行驶,被交警发现之后是会被处罚的。一般来说戴安全帽骑车上路行驶,如果被交警发现之后会进行口头的教育,同时有可能会罚款,罚款一般是5元以上50元以下。如果所骑的电动车是属于机动车类型的,这种情况未戴安全头盔会扣一分,而且会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日前,霍市交警联合快递企业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活动,让人们对戴头盔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佩戴好头盔可以从自身出发预防伤害,降低道路交通伤害的死伤率,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安全。
据统计,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上网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8639人,而骑电动自行车人群才是最该佩戴头盔的人,因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一旦造成碰撞伤害,绝大多数都是头部首先受到撞击,而头部也是我们身体中很脆弱的部位。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八十。这一系列数据值得我们深思,也该引起大家的警醒。
现在,汽车驾驶证有扣分制度,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这些制度来约束人们,司机和乘客就算为了不扣分,也会系安全带。但是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群,因没有完善的制度,管理起来就相对困难,所以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才会开展一系列宣传劝导活动,给大家讲述戴头盔的好处,确实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
生命只有一次,请大家安全出行,这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人。光明日报说,每小时就有1名电动车骑行者死亡,而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我们一定要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因为对于车辆来说,我们自己的身体属于弱势群体,而佩戴头盔可以有效减少我们的伤害。
霍市交警对于安全教育上,一直都是很重视的,不仅仅体现在这次的一盔一带劝导工作上,在平时也开展多次安全教育活动,比如进入课堂给孩子上安全教育课,进入农村开展一盔一带教育活动等。其他地市现在也有很多开展类似活动,旨在将一盔一带思想深入人心,保障好大家的安全。作为我们一定要积极响应号召。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
临沂经济区交警“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为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向大家提出倡议:
一要时刻遵守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务必要牢记相关规定、遵守相关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人。
二要时刻带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三要牢记载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因此,在日常骑行中要牢记规定,安全出行。
四要以身作则、共同参与。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
2021年8月25日
相信很多朋友家中都会有电动车的存在,毕竟对于现在而言电动车真的是一款非常方便的代步工具。而且电动车也适合很多人群去骑行,更没有驾照的限制。电动车也凭借小巧灵活占据了市场非常大的优势,一经推出立马收获了大量人群的支持和购买。有的人家庭中甚至有2~3辆电动车的存在,大大缓解了出行的不便捷性。
但是近两年因为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更是经常会有电动车出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本身电动车的门槛就很低,不管什么人都可以去骑电动车。也没有规范的考驾照一说,大部分的人都是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而且电动车也是因为小巧便捷,很喜欢在车流量中进行钻跑。这也大大提升了电动车人群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危险性,近几年更是引起了交管部门的关注。
现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交警抓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人群,头盔可以说是大家骑电动车时的一种保障。为了加强电动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高台县的交警大队决定开展“一盔一带”的专项整治行动。将会派大量的民警对道路进行安全检查,专门针对电动车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进行拦截,还会对非法载人以及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车辆重点打击。在交警大队加强工作的影响下,街道上的人群大部分也都可以正确地佩戴上了头盔。
其实这一举措是非常有意义的,毕竟大家在骑电动车的过程中往往都是身体裸露在空气里。开车的时候还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的保护,但是骑电动车反而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交通意外,人们的身体很可能会受到很严重的伤害。如果大家都能够自觉佩戴头盔,即使发生意外还有头盔对脑袋进行保护。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