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进修时只要没有与用人单位再签定别的用工合同,原合同期限满后,可以不在续签合同,并不能索要进修期间的工资及补助等。因为员工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培训、进修等都属于正常工作安排,也是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这并不能代表只要接受了培训员工就
进修时只要没有与用人单位再签定别的用工合同,原合同期限满后,可以不在续签合同,并不能索要进修期间的工资及补助等。因为员工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培训、进修等都属于正常工作安排,也是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这并不能代表只要接受了培训员工就要终身为用人单位服务,除非有特殊约定的除外。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的。
是非法的。公司必须自己支付培训费用。"劳动法》第6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法》第28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本单位职工和拟录用人员的职业教育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
也就是说,为你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承担相关费用。
更重要的是,你通过培训掌握相关技能后,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无疑是培训的最终受益者,不能认为这只是你自己的事,与公司无关。如果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这样的公司?嘿嘿! 培训学校在边上?
而且还是假的,最好不要去这样的公司,虽然工作不好找,但是我们可以从底层做起,也许那还是骗子公司呢肯定不合理。
这属于公司内部的培训,应该是免费的,如果要交钱,你最好早点离开这个公司,八成是骗钱的!"。有些公司是这样的。但现在的工作很难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根据规定,这里的培训费应包括用人单位为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认证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为劳动者培训而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作为一个希望进步的企业,重点不应该放在员工的自觉上,应该从上至下的进行改革,进行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本身不进步却希望员工们自觉,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不惜一切维护企业利益,不觉的可笑嘛?你们这不是在真心帮员工,而是单单为了自己的效益,天底下没有傻子
培训是企业给员工福利的一种,所以当然要给你开工资了。但是正规企业在给员工进行培训的时候,都要签署一份协议的。对企业来说,给员工培训,员工能力提升了,自己企业也能从中获利,一举两得。
对员工来说,企业给员工掏钱进行培训,一方面是对员工的重视,另外也是对员工的关怀,员工应该好好珍惜企业提供的机会。因为毕竟自己能够从中学到知识和技能,未来的发展就靠这些能力。
公司安排培训,签下培训协议标明参训人未按协议执行提前离职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其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如未满2年离职,应当赔付违约金,未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如果培训在试用期内,无需赔偿。离职是否需要赔偿要看培训是否在试用期内,以及能否提供培训发票。
如果培训发生在转正以后,且公司能举证培训发票,因签订了两年合同,已工作一年,须赔偿培训费用上限为1500元。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
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