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为企业复工复产建立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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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为企业复工复产建立云防线,第1张

亳州为企业复工复产建立云防线
导读:为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健康生产,我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帮助企业把牢防疫关口、筑牢抗疫防线,较好地保障了经济“回暖”。开展病史“云监测”,准确掌控员工健康档案。企业复工前,我市全面开展员工健康排查登记,准

为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健康生产,我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帮助企业把牢防疫关口、筑牢抗疫防线,较好地保障了经济“回暖”。

开展病史“云监测”,准确掌控员工健康档案。企业复工前,我市全面开展员工健康排查登记,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为确保员工健康档案真实有效,我市利用医院云HIS病历、药房购药信息,在企业复工前与企业员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对发现7日内有发热、咳嗽等诊疗史的员工,通知企业要求该员工暂不返岗。截至2月15日,已比对10209名复工员工信息,发现38名拟复工人员7日内存在相关诊疗、购药信息。除部分购药备用人员外,共发现27人未如实申报病史,均已暂停返岗,留观检查。

数据对冲“云预警”,防范感染风险人员复工返岗。明确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有湖北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史、仍在医学观察期等存在感染风险的人员暂不返岗。同时,利用抗击新冠肺炎大数据库中掌握的上述人员信息,在企业复工前与员工信息进行数据“对冲”,对重点人员进行预警。截至2月15日,已提前预警2名存在感染风险人员,及时通知企业,做好暂不宜来亳劝告。对于已经来亳的,进入所属区域集中隔离点进行留观14天,切实保障返工人员不受感染。

动态跟踪“云监控”,实时掌握返岗人员健康状况。明确复工企业加强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对出现咳嗽、发烧、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隔离送诊,并按规定报告。由全市统一开发了企业电子登记平台,员工凭二维码扫码进厂,员工身份信息和体温情况自动同步至全市统一数据库。目前,数据库约有全市19000条数据,并将根据复工情况实现实时录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数据专班实时比对进厂人员体温现状和7日内病史,实现“零接触”健康监控,做到实时预警、动态跟踪。

亳州新型肺炎情况

这种情况的确很是头痛,万一以后有问题又会来找你公司的不是。

可以写一份“自愿放弃疑似职业病诊断声明书”,让这类员工在上面签字。

我也因此事专门咨询过律师,这个声明书按道理来讲是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但如果有这样的一份声明,员工事后还来闹事,一般卫生/安监部门都是向着你们的,这样可以避免好多麻烦。

希望能帮到你。

因为一旦有员工患有职业病的话,那么公司不仅需要依法给予工伤赔偿、岗位津贴,还甚至会被员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所以这其中的费用是相当多的,所以即使员工真患有职业病,也尽量不承认以避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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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旦有员工患有职业病的话,那么公司不仅需要依法给予工伤赔偿、岗位津贴,还甚至会被员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所以这其中的费用是相当多的,所以即使员工真患有职业病,也尽量不承认以避免承担责任。

      规定上员工患有职业病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注意的是,这上面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确定满足上面的条件之后,公司又不肯承认的情况下,你需要按照规定步去做职业鉴定,具体按如下:

      1、鉴定机构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2、鉴定材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当然,要是做完职业病鉴定之后,你公司不肯给赔偿的话,那可以按照下面的处理方式解决:

      1、协商和解。双方就职业病赔偿达成一致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患者会有一些妥协,建议急需治疗费的患者考虑这种方式。

      2、仲裁。企业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3、诉讼。如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至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企业赔偿。如果企业拒绝赔偿的,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其实不用管你公司承不承认职业病,只要及时去做职业病鉴定,确定是了,那么公司也就没理由否认了。建议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处理,毕竟职业病还得宜早治疗较好。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

3、如果工伤严重,甚至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

一、社保的工伤险怎么样报销

当发生了工伤,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报销工伤:

1、就医治疗

工伤的就医治疗应该遵循社保规定,一般只有去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去最近的就医机构,如果随意去一些私立医院或者非定点医院,工伤保险是不管的。

对于一些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的,用人单位需要将员工送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如果因为医疗条件的限制需要转到别的城市就医的,需要先经过当前医疗机构的提出,再经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同意。

作为用人单位,则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事故发生情况向社保有关部分报告,并且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工伤事故报告书》和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在30天内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的职工或者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只要工伤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的相关费用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3、劳动能力鉴定

当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如果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要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的鉴定方法需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职工的病例、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检验报告单等。

4、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工伤认定完,一般由用人单位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等。

劳动能力鉴定后,评定伤残等级,单位可以持《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

二、提出工伤认定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去工作,如尚未痊愈,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还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沈律师表示,本案中李某于2012年12月进入用人单位,距纠纷发生时(2017年10月)工作年限未满5年,按照规定,医疗期为3个月。

2017年8月22日李某虽然医疗期已满,但其病情严重,确实处于病假中,而且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也已经收下了病假条,公司不应当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可以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支付经济补偿的形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沈律师说。最终,仲裁结果和法院判决都支持了这位女职工,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人民网--医疗期满后再请病假,单位能因旷工开除员工吗?

近日,赣州印发《赣州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操作指南》,指导全市企业在织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疫情科学防控网的基础上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

一、企业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企业用工人数备足口罩、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

2在企业内设立独立的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按照工业园、乡镇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

3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电梯、食堂、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及通风口、空调等关键位置进行全面消毒。

4备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5安排赣州辖区内、未外出、身体健康的员工返岗;人在湖北的员工一律暂不返厂;赣州以外的其他员工返厂后须由企业组织隔离14天以上,经检测无咳嗽、发热等症状后,再返岗。

6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二、企业复工报备流程

1、企业报备申请

复工企业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复工备案表

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本地返岗员工名单、外地返厂人员信息

企业防控防护物资及原材料储备清单

2、组织现场审核

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当地疫情应急指挥部组织工信、人社、卫健、工业园区、乡镇等部门及驻厂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审核未通过的,暂时不得复工,并安排专人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尽快达到复工条件。

三、复工后的疫情防控

1、封闭管理

1厂区内有员工宿舍和食堂的,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出。

2对厂外居住的员工逐一登记,并把登记信息报送员工居住所在社区,实行“两头监管”。

3厂区只设一个进出通道,并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口罩。

4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尤其是物流运输人员和车辆,做好信息登记,识别来源地,防止疫区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对确需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车辆和物资进行消毒处理。

5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实施全员健康检测。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报当地疾控部门,按要求送诊。对疑似或确诊病例,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对密切接触人员立即实施隔离,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6加强厂区周边环境整治,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须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2、厂区管理

1在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显目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标语。编印疫情防控知识手册,人手一份,营造群防群控氛围。

2建立消毒区域清单,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员工宿舍、食堂、电梯、卫生间、小卖部等公共场所及通风口、空调等关键位置进行定时消毒,并在公共洗漱场所摆放洗手液和擦手纸。

3保持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集聚场所通风,原则上不使用空调。

4厂区内娱乐运动场所一律停止使用。

5建立口罩回收区,集中消毒处理。

3、生产管理

1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实行分批返岗、轮班轮岗、错峰生产,采取签字上岗和“小班制”模式。

2推行网上办公、网上招聘、网上洽谈,提倡行政人员分散办公。

3工作期间员工间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出现交叉感染。

4、食堂管理

1实行餐具消毒,配备洗手液,保持食堂清洁。

2实行分批次用餐,推行盒饭制,严禁排队取餐、集体用餐,就餐人员距离保持1米以上,不相互交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5、宿舍管理

1指定专人24小时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2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合理控制每间宿舍住宿人员,严禁相互串门、私自外出。

四、建立工作制度

1、企业帮扶制度

各地要建立领导挂点帮扶机制,明确帮扶领导,向复工企业派出驻厂员,重点企业安排帮扶工作组,随时掌握企业复工情况,帮助企业从严防控,协调解决生产原材料、物流、资金等复工问题,以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问题,确保企业复工平稳有序。各地要组建由防疫人员组成的小分队,指导督促所有复工企业按照防护指南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信息报送制度

实行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企业每天17:00前将当天疫情防控情况报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现异常情况,即时即报。

3、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工信、人社、卫健、工业园区、乡镇等部门及驻厂员不定期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4、责任追究制度

对未报备擅自开工及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复工企业,责令停产,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核查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一时间让员工离开工作岗位进行隔离,视发烧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

一、对员工近期的生活和工作轨迹进行全面的了解,是否从疫区回来?是否接触过疫区返回人员?生活小区是否有新冠肺炎确诊者或疑似病历?家庭成员是否有发烧症状?如果有以上情况建议到当地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检查,看是否是新冠肺炎;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可以居家隔离,每天2小时测一次体温。

二、对此人员作为单位重点关注对象。统计单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建立档案,一旦此员工确诊为新冠肺炎,对所有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14天。

三、对此人员工作区域、生活区城加大消毒力度,每天上下午至少要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四、每天对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烧人员不允许进入工作场地,回家隔离,视病情决定是否去医院检查。

只要我们日常做好防控,出现发烧等异常情况能得到有效管控,相信我们一定能取得防疫战的胜利,使工作逐步步入正轨。

防疫期间员工上班发烧该如何处理,首先得了解所处地域的防控政策。

如果身处疫情高发区,如武汉或周边县市,必须立即隔离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疫情防控部门会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将亲密接触者隔离,现在疫情高发区的政策是“不让一例发热人员留在社会上”;

如果身处疫情高发区以外的省市,要确定员工是否来自疫区,是否有乏力、胸闷、拉肚子等症状,如果有,必须立即隔离并上报防控部门处理;如果没有,要确定员工是否有疫情高发区接触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如果有,也必须隔离并上报防控部门处理。如果都没有,则要送医院就诊,医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告知方案。

新冠肺炎传播极快,大疫当前,必须以大局为重!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职业病的处理方法:

1、到当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验。

2、如怀疑为职业病,应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3、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

4、诊断后,应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