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职获赔6千元硬币,女子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员工 0 46

女子离职获赔6千元硬币,女子离职的原因是什么?,第1张

女子离职获赔6千元硬币,女子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导读:女子离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要求她转岗,但是她不同意,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于是这名女子离开了公司,公司以旷工为由和她解除劳动关系。事件梳理据媒体报道,在四川资中的张女士在一家医学美容公司上班,从事咨询师助理的岗位,此前因为公司要求她转岗她不同意

女子离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要求她转岗,但是她不同意,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于是这名女子离开了公司,公司以旷工为由和她解除劳动关系。

事件梳理

据媒体报道,在四川资中的张女士在一家医学美容公司上班,从事咨询师助理的岗位,此前因为公司要求她转岗她不同意,应该是闹得不和的原因,张女士直接离开了公司,随后公司直接以张女士旷工为由将她开除。

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张女士要求公司给她减免之前在公司进行眼袋手术的尾款,和未缴纳的社保尾款,公司觉得这要求不合理,所以拒绝。于是第二天张女士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

事件本质

劳动仲裁结果下来,张女士仲裁成功。但是公司在支付补偿金的时候却耍了个心眼,公司说要过给张女士支付现金,张女士一开始还不以为意同意了。于是公司将张女士带到一辆三轮车面前,三轮车上面有放着两个**垃圾桶(干净的),这两个垃圾桶装满了一元硬币(6000元),公司称这是支付给张女士的补偿金,并要求张女士自己清点。张女士觉得这是对她的一种侮辱,拒绝清点,而且要求公司以另外的方式支付。公司认为反正都是支付这样支付并没有不妥,双方就此事还在僵持之中!

要知道这可是6000个硬币,光靠张女士自己点清楚怎么着也要半天的时间,公司这种做法确实有在为难张女士的意思,但是公司说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张女士此前的行为过于让人不爽,所以公司才用这种方法支付!

张女士就此事在此告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回应是,说我们仲裁了,具体他们怎么支付我们就管不了。

写在最后你要干嘛?从哪边去哪边?困了没有啊?

其实张女士碰到的这种事确实还挺侮辱人的,挺让人难堪的,这钱拿也不是不拿更不是不知道这个闹剧会以什么样的形式结束!

笔者工作这么多年,一直都非常的相信和公司不管怎么样,都希望能够好聚好散千万,给双方都留一个体面。对此,你如何看?

四川资中女子张某在一家医学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共计6000多元的补偿金。9月14日,她应约前往劳动仲裁部门领取补偿金时,公司方面却用三轮车拖来两桶硬币。她称,对方拉来的都是一角的硬币,还让她“一角一角地数”,因此认为公司这一行为涉嫌侮辱。

张某系资中当地人,今年4月20日,她入职资中允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咨询师助理岗位工作。几个月后,因为公司要求她转岗,她不接受,在没有填写《辞职人员工作交接核查表》的情况下,离开了公司。8月13日,公司以她旷工为由,通知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

随后,张某以公司未依法按时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保和未支付加班费为由,申诉至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加班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差额。

9月2日,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在15日内支付张某经济补偿1000元、加班工资307457元、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2000元。

9月14日,张某接到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对方称公司要给她现金,让她去一趟劳动仲裁部门。“从下午3点等到4点,公司的人来了后,让我写收条、按手印,然后去一楼拿钱。”张某说,但下楼后她发现,现金竟是对方让公司的员工用三轮车拖来的。“两个医疗废物桶装的硬币,一个装了1/3不到,一个1/2不到,全是一角的。”

扩展资料

公司会计:给得不痛快,她不能胜任工作

9月14日晚,资中允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俞某告诉记者,她认为公司用硬币支付张某补偿金等并无不妥之处。“硬币也是钱,也有一块的,还有纸币,只不过都是零钱。劳动仲裁(后履行)也没说必须现金、百元大钞。只要裁决了,该履行支付的,我们一分不少地支付给她就行了。”

俞某还说,张某有怨言,公司同样有怨言。而对于张某所认为的这是一种侮辱,俞某认为,这不存在。“这是发行的硬币,是有效的,可流通的。”

她还称,这些硬币是公司此前做活动时兑换的。“这事情是劳动仲裁的,我们肯定就在劳动仲裁给。要去银行,是她自己拿去银行存,那是她的问题。”俞某证实,公司的人未同意张某提出的去银行让柜员清点。

她还说,张某走后,他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我们可以当她的面数一遍,她觉得数量不够,再数都可以。”

央广网—女子离职获赔6000元硬币:太侮辱

该公司否认了自己是侮辱行为。该公司说这些钱并是搞活动剩下,并不是都是1角1角的。会计还说劳动仲裁并没有要求都发100元的钞票。而且表明自己没有少付钱,会计表明这些都是合法流通的硬币。但与此同时,该公司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解释,会计表明,张某在公司一直不能胜任自己的职位,而且也不同意调岗的操作,同意离职之后,要求减免眼袋手术的尾款,要求未缴纳社保折现。

公司在否认自己的侮辱行为时,也对张某的一切行为进行了说明,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不是一日之事。但这个问题究竟谁是谁非,还要看总体事件的情况。

如果说公司里面的职位,张某都不可以胜任,而且他对公司的要求过于严格,这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难以达到这样的要求,但如果他的要求都是合理的,那么公司的解释就不是很有说服力。同时,我们在工作中没有必要过于苛刻的要求公司怎样,只要我们和别人的待遇差不了多少就可以,如果自己不能接受这样的待遇,我认为最好还是换其他的岗位或者离开这家公司。

在公司这个角度的话,公司在用人和选拔人还有考核人的制度上,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发现问题,争取把自己公司的制度做到最好。避免产生一些争议,对于一些自己认为不太配合公司的员工,应该尽快的妥善安置,可以辞退他,并且给他一点安家费。让自己公司人才更加全面,同时也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与产生争议。

在这位员工的角度看的话,这些硬币数量庞大,确实是受到了一点侮辱,但是也不要太过在意,如果公司最后能够以百元大钞来解决,那么两方都有一个好的结果,那是最好。作为员工,如果感觉自己不太适合这个公司,也可以自己尽早的离去,以免自己在里面并不太舒服

公司给员工支付离职赔偿金6000元,竟然是用垃圾桶装的多是一角钱的硬币。如果是我遇到这种用垃圾桶装钱支付我现金的行为,我觉得这是对我的一种不尊重以及侮辱。我相信很多网友会和我有相同的想法,也很认可我的看法,这就是对人格的侮辱,很少有人会觉得这是一种正确的做法。

⑴事件缘由

张女士是四川一家医学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接受公司提出的转岗要求,便从所属医学美容院离职,离职之后的张女士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得到了公司6000元的离职赔偿金。但最后公司选择的支付方式竟然是用三轮车拉来的两桶用**垃圾桶装的多是一角钱硬币,并要求张女士尽快完成赔偿金的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⑵恶意支付,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采用一角钱硬币支付员工赔偿金6000元的行为,显然是想钻没有规定支付方式的空子,觉得自己在前期和员工之间闹了一些不愉快,心里憋着气,很不舒服,想采用这种支付方式让自己心里痛快舒坦,以为占上风了。其实不然,这也是一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该行为就是对员工的侮辱。如果这种恶意支付方式得到了认可,那此举会被很多无良公司效仿,那以后员工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⑶缘聚缘散

如果员工既然已经做出了离职决定,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就说明公司存在一些条件和员工自身匹配度不高了,在符合正常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应该给予审批,好聚好散。可是在离职人群中,能和公司真正做到好聚好散,江湖再见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但是如果因为没办法做到好散,公司就采用一些故意刁难离职人员的行为,实则可耻。

其实遇到这种豪横的企业,我个人其实可以给你点建议。我在上海的时候,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公司。最后支付给我的2000块钱工资也是1块1块的工资。但是当时我并没有给人生气的感觉,而是直接开始数。数完之后,我告诉公司的负责人,少了1块钱。这笔款项我拒绝接收。其实从这里开始,这个案子就算是没有了结。然后呢,我前往法院申请了劳动仲裁的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之后,一般会冻结公司的对公账户。意味着这个公司的资金已经无法流转了。随后我正常的工作去了,同时注销了我的所有银行卡。

之所以注销银行卡,原因就是当我注销银行卡之后,公司只能通过现金的方式给我。而无法转账。至于支付宝和微信,在法律上这些目前是不允许的。而我后来公司的工资,反正一直都是打到我媳妇账户上的。因为对公账户被封禁,没过几天,公司就通知我去公司领取我的工资。其实这个时候,我已经回到了老家。然后我就告知公司我现在在外地办事,需要一定时间赶回去。然后就开始日常敷衍公司。毕竟此时公司是比我着急的,毕竟对公账户仍然处于冻结状态。

因为所拖欠我的工资就是6月份的工资,一直到9月份才给了我一堆硬币。所以你既然拖欠了我3个月,我也拖你3个月。后来就是各种找理由推脱。一直到我觉得玩够了,然后才前往公司领取了我的工资。这次公司老实多了,主动拿出来20张百元大钞。然后我慢慢悠悠的点了点,然后挨个检验了一下。才拿钱走人,案件结束。其实对于这种无良企业,就应该采取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打击。

其实很多人没有选择维权的根本原因,一个是不懂法律,没有法律意识。一个是嫌弃太麻烦。其实国家在这方面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毕竟就拿我们常说的劳务仲裁来看,周期需要60天。其实对于一般的劳动者来说,2个月的时间是非常漫长的。说句不好听的,拖欠工资的老板如果60天不上班,仍然有大量的收入。而劳动者如果2个月不上班的话,那么真的只能吃土了。不过这一切都不是我们放弃维权的理由。

其实很多老板并不是不害怕员工去维权,而是很多员工因为自身的问题,没有办法或者不敢去维权。除了员工不懂法律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员工根本不团结。很多人都抱着一种无法形容的心理,总是希望让别人出头,然后自己正常获得自己的报酬。这本来就是不对的,比喻一下就是一群人都很饿,但是有部分人却总是希望别人冒着危险去打猎,然后自己从中分两口肉吃。

没有权利,用硬币支付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老板发工资法硬币,虽然道德上是说不过去的,但在法律上员工只能接受。硬币用金属铸造的货币。新中国发行的硬币,大致可分为普通流通用的硬币;流通用的金属纪念币和收藏用的贵金属纪念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十七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第十八条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

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