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给员工进行不带薪的培训,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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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给员工进行不带薪的培训,合法吗?,第1张

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给员工进行不带薪的培训,合法吗?
导读: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给员工进行不带薪的培训,合法吗? 入职前进行培训,是可以不带薪的,因为不属于在职职工,还没有正式录用,如果是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进行培训,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停职留薪是合法吗 单位

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给员工进行不带薪的培训,合法吗?

入职前进行培训,是可以不带薪的,因为不属于在职职工,还没有正式录用,如果是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进行培训,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停职留薪是合法吗

单位开会,职工问领导拖欠的三薪什么时候发,领导大怒,开条停薪留职记大过处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用人单位收取员工入职押金是合法的吗?

1、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

2、你未书面提出离职、未交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会以自动离职为由不给你算工资,但收取的押金本身是违法的,他必须退。具体你几天不上班了?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入职前交880的保险费靠谱吗

这个肯定是不靠谱的,我们去公司是去赚钱的,不能钱还没赚到就先付钱了,而且还要交什么保险费,完全没有听说过的东西。

用人单位向员工收取1000元押金合法吗

违法。

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3年合同给员工交福利,标明若员工提前离职需交给用人单位3000元,合理吗?

这款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整部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两种劳动者离职时必须支付违约金或者说赔偿金的情形:一是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培训服务合同,二是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合同。其他签订的任何要求劳动者离职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都是无效的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款的规定,他属于排除了劳动者的主要权利,是无效条款。

用人单位解聘员工不付赔偿金,安排员工异地培训合理吗

关键看企业是否还继续发放工资,如是,则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而只是在岗培训而已。 一、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情况下,企业都应当给予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员工不服,要求待岗合法吗

首先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之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方认为调岗调薪,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你必须服从,否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说入职不满一年不享有带薪产假,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产假与入厂多长时间没有任何关系。单位的这个规定是违法的,所以也是无效的。

辞职了,用人单位扣掉员工上月的全勤奖,合法吗

除非用人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并可以充分证明扣款合理,否则无故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

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

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请采纳

企业对员工进行特殊技能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但是公司的培训费用需要合理,一万元的住宿费,不知道你两个月住的是什么地方。需要公司提供住宿发票

而且公司不能将培训费从你工资扣除,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齐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