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因为公公舍不得给孩子出奶粉钱离婚不值得。首先, 公公没有养育孙子的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也就是说,你公公目前对孙子没有抚
因为公公舍不得给孩子出奶粉钱离婚不值得。
首先, 公公没有养育孙子的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你公公目前对孙子没有抚养的义务。
再者说,你公公虽然每个月有5000元的退休金,但是这个钱你还真不该眼红。他辛苦工作了一辈,退休了国家给了他这个福利待遇。
这个钱是他应该得的,也是他以后的生活保障。这钱是他的私有财产,他乐意给谁就给谁,别人不能有非分想法。
其次, 公公不给钱的背后可能有原因
从亲情方面来说,大家可能会觉得公公这样做有点太绝情。毕竟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会爱着他。但是公公这样做,说不定还有另外的原因呢。
在老人眼中,年轻人花钱不太算计,很多时候都是钱来钱去顺手走。所以有些老人宁愿把钱放在自己手里,等到儿孙们有用的时候再拿出来。
我身边就有一位这样的老人,平常的日子里不怎么给孙子花钱。但是孙子考上大学的时候,他一下子拿出来两万元。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次舍得大出血?他笑呵呵地说:“好钢用在刀刃上,钱要花在正经地方”。
所以说,公公不给钱不一定是他不想给。可能他觉得你们完全有能力负担,想着把钱留着,等着以后真正有大用处的时候再拿出来呢。
最后,公公不给钱与离婚扯不上关系
公公不给钱与你和丈夫离婚,连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根本就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
你过日子是和丈夫过,不是和你公公的钱过。你离不离婚,完全取决于你和丈夫夫妻关系好不好,和别的事情扯不上关系。
如果你们夫妻关系很好,就因为公公不给孙子出奶粉钱闹离婚,想必会惹来人们笑话的,而且你的丈夫也不会答应。就算是真离了,将来以后你也会后悔的。
所以说,因为公公不给出奶粉钱这件事情来说,真不值得离婚。
你把自己的钱给自己的父母,没有错,这是在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你为什么给你父母的钱,要让公公婆婆知道?你赡养父母的同时,难道因为公公婆婆有退休金,你就可以不给钱了吗?确实有一些做法不是很妥当,你原本可以做得更好的。
(因为给父母钱而被质疑,究竟是谁的错?)
每个月给父母五千块没有错:履行赡养父母义务。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明确要求成年子女对于老年父母是具有赡养义务的。 当女儿虽然嫁出去了,但是这种义务并不会因为嫁出去而消失。所以只要你经济条件允许,你给父母五千块钱,其实是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反过来说,如果你不顾父母死活,对年迈没有经济收入,没有生活能力的父母不闻不问,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才是有错的。有谁阻止你给钱父母的话,他/她可能真的是法律意识淡薄,并且心胸狭隘、丑陋,甚至可以说少了一些“人性”……
(谁能看着父母凄苦而无动于衷?)
五千块是公公婆婆的钱吗?如果不是,你想支持自己的金钱,何错之有呢?不过,如果你拿给父母的钱是公公婆婆的退休金,慷他人之慨,拿他们的钱来给自己父母,那就有些过分了。用一句通俗的粤语说,叫“食碗面反碗底”,赤裸裸的“吃里扒外”的行为,这样的“孝顺”真的是不足称道。
当然了,如果你拿的是自己赚来的钱,谁能说你?怎么,自己赚钱自己花的自由都没有了吗?你又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你又不坑蒙拐骗偷,怎么就不可以给自己的父母拿钱花了?这个时候,你不但没有错,反而还是个值得称赞的女儿……
(没有退休金的老年人,生活确实艰难)
你本来可以私下给钱,不用声张的。人与人之间,其实不少人心态是很奇怪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在乎有钱没钱,却在乎能不能一样平均地得到钱。所以知道你给父母五千块之后,你的公公婆婆必然也会有这样的情绪:儿媳给了她父母五千块钱,怎么就没给我们五千块钱?是我们不值得给这钱吗?是不是没把我们当长辈?
(在家庭矛盾面前,一定要争取到丈夫的支持与体谅)
所以啊,你给钱给自己父母,可以,但是真的没有必要宣扬出去,展示你作为一个女儿的孝顺。你可以私下里给父母,并且让他们也不要张扬,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算是你的枕边人,只要不是动到夫妻共同的资产,你甚至都可以不跟他说。毕竟,声张出去,就容易有这样那样的争执与隐患发生……
尽量做到平等,哪怕公婆有退休金,该给的钱还是要给。
此外,在给你的父母五千块的时候,其实你也应该给公公婆婆钱的。哪怕他们有退休金,他们依然需要子女的照顾,需要感受到儿媳妇对他们与自家父母一视同仁,感受到儿媳妇的爱,就算是因为你的父母没有退休金多给点,你也可以不点出来这个金额上的差异,真要问起来,再解释一番,也就过去了……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时候不是因为这“经”难念,而是考虑不到,没有做好关系的平衡与处理。但凡多想想,做事情的时候方方面面考虑到位,做到点子上了,只要不是遇到太“恶毒”的人,其实日子还是能过下去,家庭也会比较和谐的。
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同样实行社会统筹,社保部门发放,即使实行缴费前就退休的,也应该社会保险部门接收发放,关键是,你公公退休的单位,没有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社保部门是不给发放退休费的,这个问题,只能找单位,把职工的养老保险缴纳了,就不会拖着不给你们发了,实在不行,你们就到法院去起诉你单位违法不缴费的行为
有的。去世老人的配偶有退休金也能享受抚恤金。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你说你的岳父岳母有养老金。的确,他们有养老金,你不需要给他们很多钱。但是,他们都是父母,他们需要你的孝心,比如给他们买衣服、买食物。你不能说人家有钱就不给一分钱,你家没钱可就不好给了,不合理。如果你有一个孩子,费用会更高。一个月两万块钱也不算高。如果你不顾自己的小家,只顾自己的父母,老公都不会高兴,时间长了矛盾就会激化。
建议你给父母的钱要适当,比如每个月1、2千,买点东西适当给公婆,尽可能完成公平。孝顺是好事,但不能考虑别人。如果是因为嫉妒公婆的养老金,觉得每个月一定要给父母5000元,强迫他们给。没有讨论,也没有讨论的余地。原因是,一方面,你可能没有和你的配偶讨论这个问题,也没有问你的配偶的意见,然后做出决定。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每个月5000元,是不是太多?我们来想想在城市里的生活。
这退休的人平均每个月的退休金大概是两三千块钱。即使你们是夫妻,你们的养老金加起来也可能有5000元,当然这是在你们自己的养老金之上,也可能达到5000元。题主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家庭的另一半有问题,但他不认为自己有问题。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问自己是不是错了,这说明你对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经营自己的家庭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问题做得详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给我留言,大家可以多多和我评论,如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大家也可以多多和我互动交流,如果大家喜欢作者,大家也可以关注我哦,您的点赞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谢谢大家了。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