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期间患精神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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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患精神病赔偿,第1张

员工在工作期间患精神病赔偿
导读:法律主观:工作原因导致精神病如何赔偿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才能计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

法律主观:工作原因导致精神病如何赔偿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才能计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有精神病职工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如发现员工患了精神疾病,应谨慎决定,不要断然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否则很容易造成违法。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处理问题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为此,原劳动部先后颁布了很多文件,对该类问题进行了规定。

2、单位应视员工患病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处理。

3、如果该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伤的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能辞退精神病患者,但要符合法定的情形,例如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新安排的工作等。关于精神病患者能辞退吗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精神病患者能辞退吗

      1、用人单位能辞退精神病患者,但要符合法定的情形,例如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新安排的工作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精神病患者是否能够结婚生子

      1、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失去正常理智,思维混乱,生活不能自理,一般不宜结婚生孩子。但是,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精神病患者,照样可以结婚、生孩子。

      2、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生活上往往不能自理,分娩后哺乳、照料孩子都难以胜任。精神病的治疗一般要持续服药3~5年,怀孕后服药,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而且,如果因怀孕而停止服药,则对患者不利,有些精神病还可能遗传给下一代。因此,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忌受孕。患有轻微的精神病妇女,经治愈后可以怀孕,但分娩时一定要住院待产,防止意外发生。

      首先应详细了解孕妇过去病史,并请精神科医生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对某些与妊娠时特殊心理状态有关的精神病患者,如强迫观念或反应性抑郁症等,终止妊娠可以使病情好转。因此,一般主张进行人工流产,患有其他类型精神病的孕妇,可以继续妊娠,但应加强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在治疗用药时,应考虑到各种药物对胎儿的毒害作用,氯丙嗪的用量不宜太大,胰岛素昏迷和电休克疗法应尽量避免。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有关精神病职工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并设专章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医务人员、监狱等场所,社区、家庭、新闻媒体、心理咨询人员等在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的责任。

      《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一条提出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赋予患者相关的司法救济权,将司法手段作为保护患者人身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重要的“兜底”保障措施。让患方成为提起诉讼的法律主体,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也将推动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

      对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经患有精神病但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对病情严重不能控制的,应当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关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一点需要大家注意的就是,是否有精神病,需有关机关作出确认后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依据。

      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单位有精神病职工是否能辞退他,怎么认定单位里面的精神病职工知识等应该要积极找律师帮忙。

职工患精神病,应对患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如果病情严重,医疗期应适当延长。医疗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可将患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内容,并且明确告知劳动者并签字确认。如果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了精神病并经有关机构确认,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考虑医疗期的问题。试用期已满的员工患精神病后,如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能够证明这个人的精神病是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由于工作环境以及人员等因素造成的,可以申请鉴定,若认定为职业病,那么就应该由单位负责。如果不属于职业病,则自己承担责任。

精神不正常的表现

1、感知觉出现问题障碍。出现感觉过敏、感觉减退、感觉丧失或者是知觉障碍当中的幻觉错觉,感知综合障碍,临床当中以幻听、幻视、错听错视等比较多见。

2、思维障碍。以思维形式障碍、思维内容障碍、思维逻辑障碍为主。

思维形式障碍包括思维破裂、思维散漫、思维贫乏、思维迟缓等的内容。而思维内容障碍主要以妄想和吵架观念为主。妄想的内容包括关系妄想、被害妄想、钟情妄想、嫉妒妄想、贫穷妄想、被追踪感、被揭露感等。思维逻辑障碍以逻辑倒错、赘述、词语新作等为主。

3、出现注意力障碍。包括注意力增强、注意力减退。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医疗期规定》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细则,并及时报我部备案。

这个问题看着觉得好笑,但从事HR的,一旦让你遇上了,估计你就笑不出来了。首先从法律、政策的角度阐述:1、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有精神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2、过了试用期,员工被发现有精神病的,可根据其情况给予以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进行鉴定,如果是一到四级,那你们单位就得养他一辈子了。如果是五到十级,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上岗的,可以给予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一款)实际上HR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妥善地解决问题?还是老办法,举例说明吧1、如果员工患上精神病,老板不敢用这个人,作为HR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公司管理规定,做到有法可依。第二、会同该员工的部门、工会研究对策(解决问题的建议得你出)。第三、向老板汇报,同意后执行。最后、实施。 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最好是跟对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对方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到场),关键是个“钱”字,对方闹也是为了争取利益最大化。 在协商的时候,有些技巧: a、给对方多少钱补偿,得有依有据,哪些是法律规定要给予的,哪些是公司从人道方面考虑的,要说得清清楚楚。同时要清楚地让对方明白,公司是充分考虑了员工的情况而作出的决定,如果员工仍无理取闹,到时候劳动仲裁,可能员工只能得到法律应得的那部分,另外的那部分大家撕破脸皮了恐怕到时就没了。 b、要给对方时间考虑,但不要太长。 c、充分考虑和体谅对方的情况,但也要让对方明白公司的困难。 d、协商时找专门的接待室,不要单独接待,找上其部门主管、工会代表,这样谈崩了,有人缓和,精神病发作了,你的人身安全有保障。另外门口叫上保安,随时待命。最好接待室有摄影头,没有条件的,自己准备录音笔(买好点的,别心疼银子),最次的,起码现在手机都可以录音吧。准备这些是要提醒你,随时要有取证的意识。跟你一起的人是人证,录像、录音是物证。 e、不要惧怕对方的威胁。2、协商过程中,诱使对方精神病发作或者对方为达到目的无理取闹装疯闹事怎么办? a、协商前要有所准备,上述的D条准备好。 b、协商过程中,对方精神病发作,公司人员应迅速撤出,保安进去控制住场面,并视情况而言报警。对方家属若是故意让精神病患者闹事,立即报警,并保留追求其监护不力的相关赔偿责任。若对方故意装疯闹事,威胁其立即停止该行为,否则报警,强制送其到精神病治疗机构,时间长了在那里面不是精神病也成精神病了。3、协商不成怎么办? 处理这类问题有几个关键,把握住了,即使协商不成,主动权仍在公司手中。 a、医疗期内提前申请鉴定,并将鉴定通知发给员工监护人,通知上要注明员工因个人原因不配合鉴定或不鉴定应担负的责任和后果。注意发放通知时的取证。 b、准备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写上员工因医疗期已满,仍无法上岗,因此根据法律(具体法条太长就不写了)与其从某天开始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员工(正常时)或其监护人在某个时间段内来办理离职手续,届时办完手续后,公司会在某天将所有的补偿款和代通知金一起发放。这个通知,在当面与其协商时给对方,你先念给对方听,最好让其签收,对方即使拒绝签收,但你仍可以证明对方已经收到。 上述关键问题做好后,你就轻松了。对方不做鉴定,你可以不用给他医疗期相应的补偿金。你已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和支付赔偿款的方式,就可以停掉他的工资和保险。(切记,通知其解除后一定要停工资、保险),他不办完手续,就给他补偿金。你还没有法律风险。4、该员工或其家属老来公司闹事怎么办? 取消该员工的门禁权限,拒绝其本人和家属进入公司,如果闹事,违反治安法规的,报警处理,造成损失的,视情况追求其监护人责任。(平时要处理好和政府的关系哦)5、该员工或其家属对HR或者公司其他员工造成安全威胁怎么办? 精神病患者杀人也不负责任的,吓人吧。 a、协商时该员工应和其监护人一起,否则拒绝协商。协商只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时间进行,其他时间、其他地点禁止与其接触。 b、不要单独去处理该事情,以公司的名义,不要让其认为是你在针对他。 c、不要激化矛盾,其实说白了是钱的事情,而且不是你拿钱。 d、常常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让其感觉你是在帮他。 f、拿自己权限有限,需上级单位(不是上级)作搪塞。 g、一但对方恶意生事,保安控制住后,立即报警,并强制送其到精神病医院。(费用可以公司先垫,然后通过法律追讨,关键是你要向警察出示对方监护不力且该员工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精神异常行为) 如果你没做到这些,弄得很僵的话,建议你还是跟领导申请一下,换个人来处理,你的未来还很长,没必要把自己性命搭上。 最后,如果员工真的患上精神病,其实是很可怜的,一定要解除合同的话,还是多给点银子吧,当做行善积德吧体验新版博客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如发现员工患了精神疾病,应谨慎决定,不要断然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否则很容易造成违法。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处理问题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为此,原劳动部先后颁布了很多文件,对该类问题进行了规定。单位应视员工患病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