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私自把房子过户给丈母娘的行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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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私自把房子过户给丈母娘的行为有效吗
导读:法律分析:夫妻结婚之后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了,对于房产的归属也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妻子私自把房子过户给丈母娘,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

法律分析:夫妻结婚之后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了,对于房产的归属也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妻子私自把房子过户给丈母娘,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现在许多年轻人结婚,丈母娘要求买房,主要还是为了女儿以后的生活考虑。

在村里,我有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他们有男有女,但大多数都没有上大学,所以早早的出去打工挣钱了。

每次过年回家,我都会看到他们的父母给他们安排相亲,女孩父母一般都会问问男孩的家庭情况,如果觉得满意就会提结婚的要求,比较常见的就是一定要有房,而且还是在县城买房。

按照他们的想法,如果连房子都没有买,那么女儿嫁过去住在哪里都没有保障,更不要谈什么幸福了。

所以来村里相亲的男孩一般都会开着车(这样显得有面子吧),然后说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买房子的钱或者已经买好了房子,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一般相亲都会泡汤。

我的几个小伙伴就是这样,他们是男孩,其中一个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叫作小奎,他和对象谈了几年恋爱,双方父母也比较满意,所以他俩已经准备结婚了。

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小奎女朋友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直接告诉小奎要在县城买一套房子,因为她担心和小奎父母住在老家会因为生活习惯和性格不同闹矛盾。对于这一想法,小奎女朋友的父母也非常表示赞同。

她的父母表示,既然你们都要结婚了,那就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家,这样两个人住在一起才会没有双方家长的顾虑,以后有了小孩儿也能有一个好的教育条件。

听完丈母娘的想法,小奎也是没有办法,虽然他家里已经重新盖了楼房,但老婆和丈母娘都不同意住在老家,他也只能抗住压力在县城又买了一套房子。

就这样,买了房子之后,小奎才和女朋友如愿以偿地举行了婚礼,领了结婚证。

在我看来,现在丈母娘一般都会要求未来女婿买房,主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是女儿生活的保障,因为丈母娘也清楚买房的压力很大,如果男方没有买好房子,那么以后女儿就要辛苦很多,为了女儿以后的幸福着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二是避免和男方父母生活在一起发生矛盾,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和双方父母生活方式差异太大,而且因为性格不同,很容易产生矛盾,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买房住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第三也是为了以后的孩子着想,毕竟在县城买了房子之后,周边的教育资源会更好一些。如果是在老家,以后有了小孩,小孩上学以及户口也是一个问题。

所以现在年轻人结婚,丈母娘才会要求买房。

如今,很多父母都会将其名下的房产转赠给自己的子女甚至是女婿,对于类似的情况,很多人不清楚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问:我岳母把她名下的房产赠与她的女儿和女婿(我就是女婿)。我岳父早已去世了,岳母现在由我跟我老婆一起赡养。我作为女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9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9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9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母亲将房屋无偿赠与女儿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女婿对岳母有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岳母对女婿的赠与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赠与女儿后,女儿再赠与女婿的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您岳母将房屋赠送给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您和您爱人的行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需向税务机关提交财税[2009]78号第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