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一共有三个妻子: > 第一个女人> 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刘氏与 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结合,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可惜此女不能守节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会编》卷二百七是这样描
一共有三个妻子: > 第一个女人> 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刘氏与 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结合,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可惜此女不能守节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会编》卷二百七是这样描述的:> 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要录》也有相似的记载,卷120绍兴八年六月丁卯:飞之在京师也,其妻刘氏与飞母留居相州,及飞母渡河而刘改适,至是在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军中,世忠谕飞复取之,飞遣刘钱三百千。丁卯以其事闻,具奏:「臣不自言,恐有弃妻之谤。」诏答之。> 先说这则记载的真伪吧,台湾方面的岳飞研究专家对此条记载持伪造的意见,理由是秦桧当权以后,尤其是岳飞身死之后,秦桧指使其子秦(火喜)大肆篡改原始档案,对岳飞进行攻击与污蔑。而且岳飞家谱中也根本没有记载过这个刘氏。>> 大陆方面则完全肯定此条记载的真实性,因为李心传在编写《要录》的时候,曾经亲自看过岳飞的上奏,事见《要录》卷8建炎元年乙亥注。既然亲见岳飞的上奏,这件事的真实性自然是不容置疑的。何况当其实人们普遍对妇女改嫁持宽容态度,秦桧犯不著在这些小节上污蔑岳飞。> 接着来八卦岳飞的态度。> 会编的记载比较详尽:韩世忠告诉岳飞他的结发妻子嫁给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让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快点来接结发妻子回家吧。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不作回答。结果被韩世忠这个大嘴捅到了皇上那里,岳飞迫不得已上奏说:「当初渡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是切骨恨之呀。已经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来帮助她家用,恐怕天下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以免有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韩世忠只说岳飞的前妻嫁给了一个押队做妻子,岳飞居然知道她曾经两度改嫁,这消息是从何而来耐人寻味呀。如果是在韩世忠通知之前,则说明岳飞恐怕一直在留心自己前妻的动向,只是一直隐忍不发;如果是在韩世忠通知之后,既是切骨恨之,居然还去打听前妻改嫁几次的八卦新闻,嗯,感觉岳飞也是八卦爱好者呢。但是,不论之前之后,这样的举动恐怕是可以扣上「余情未了」这顶帽子的。> 可是,毕竟是她先负了他,像岳飞这样血性的男人,对于这样的女人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态度,于是面对皇帝陛下的撮合,也只有硬邦邦的「切骨恨之」四个字加以回复。多少旧日耳鬓厮磨举案齐眉的往事,都因为这个女人的背叛化作子虚乌有。唉,谁说英雄无情,英雄有情,这情愈真也就愈烈,容不得半分踏错行差。这个忍心抛弃自己儿子的女人,实在是无福消受这番情真意切呢。> 或许刘氏就像金庸笔下的马春花,身为一个农妇却有几分艳丽的姿色,于是被一个王孙贵胄看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的逃离了贫穷的家庭,投入王孙公子的怀抱。然而那个公子,也不过是将她当作玩物,轻易的抛弃了。她终究还是再次落入了下里巴人的手中,继续过著穷困的生活。只是,在接过那五百贯的巨额资助时,不知她的心里是否有不甘与羞惭……> 再八卦一下韩世忠,韩世忠与岳飞修好于绍兴五年平杨么之后,绍兴八年的时候上奏,应该不存在陷害岳飞的意思,相反可能还是一力为岳飞着想的举动呢。只是韩世忠这个大老粗事先没有做好调查研究,不知道这桩公案的来龙去脉,结果碰了一鼻子的灰。不过,他所以如此做,也可能是受了岳飞另外一件风流韵事的启发,知道岳飞是个情深意重之人,方才做出这样的举动。那件风流韵事是什么> 注:2、3贯已经够一个三口之家生活一个月了。500贯,真是一笔巨资呢。>>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绍兴三年九月庚申)飞养子云尚年少,上亦已战袍、戎器赐之。「《宋史》卷三六五《岳云传》:「云,飞养子。」以上两条为岳云是「养子」的记载。>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飞长子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举礼泉观云坐与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机密事。」此处又称岳云为长子。>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一二《岳少保诬证断案》:「岳飞次男岳雷系同岳飞一处送下。」据此刑案原件,岳云亦应为「长男」。> 《金佗粹编》卷一三《先兄甫等复官》:「据故枢密岳飞男云妻巩氏状:『伏睹(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同奉圣旨指挥,故岳飞与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氏故夫云见有男二人:甫二十五岁,申二十二岁,女大娘二十四岁……见在潭州同居,并系枢密亲孙……」> 可知岳云确系岳飞亲长子,然应为岳飞前妻刘氏所生,故或疑为「养子」。」> 从岳云妻巩氏所言,岳云自然是岳飞亲子无疑。记载岳云为养子的《宋史》和《金佗宗谱》在关于岳飞、岳云的记录都主要渊源于岳珂所著《金佗粹编续编》,或由此造成后人误解。> 然而《金佗粹编》最早的前二十五卷于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刊修了毕」,而巩氏提及「并系枢密亲孙」(从前后文看,似还有强调之意)的申状写在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所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测,岳云为岳飞养子的说法在《金佗粹编》成书以前,甚可能是岳云身前就已存在。> 综上所述,岳云自然是岳飞亲子无疑。(此处引述论证同样来源于网络,但其引用史料可信无误,应予采信。当然,这种说明文字恐与民间传说、戏曲、评书之类相牴触,请广大读者自行鉴别)> 第二个女人> 这件风流韵事发生年代不详,约在绍兴五年平杨么之后,绍兴七年淮西兵变之前(因为黄纵在这个阶段出任的岳飞主管机宜文字),事见《金佗稡编》卷9《遗事》,而遗事的记载又是引自《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公家素无姬侍,先父被檄差出,远方妄传公纳士族之女以为妾。先父以告,公曰:「四川吴宣抚尝遣属官来议军事,某饭之,彼惊讶某之冷落,归言于吴宣抚。吴乃以二千缗买一士族女,遣两使臣妻送来。某令其立于屏后,告之曰:『某家上下所衣麻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女乃吃然而笑,某曰:『如此则不可留也。』遂遣还之,初未尝曾见其面也。」> 翻译过来就是:岳飞家里向来没有姬妾侍奉,有一天黄纵出门干公务,(这家伙相当于岳飞的机要秘书)听说岳飞纳士族之女为妾的传闻。黄纵回来以后赶紧询问岳飞,岳飞说:是有这么回事,四川的吴玠(另一中兴名将)派人来我这里议论军事上的事情。我请他吃饭,他诧异于饭桌上的冷落(也就是没有歌伎之类助兴了),回去就告诉了吴宣抚。> 翻译到这里,需要略微了解一下宋代风气,据《宋朝事实类苑》卷42记载,石曼卿赴豪门宴会,酒菜并不放在桌子上,而是一妓捧著一个盘子,轮流上来敬客。所以吃饭的时候每个人前面都是一溜艳妆美女,该是多么赏心悦目大畅人心呢。>> 就算岳飞没有这么奢靡,起码总要有一个色艺俱全的出席陪酒吧,可是居然没有一个人!于是吴玠以为是岳飞眼光太高,就破费两千缗(贯)买了一个士族女子送给岳飞。岳飞也绝,他知道这事情后,没有见这位名姝,只是让她立在屏风后面,告诉她:我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衣,吃的也只是咸菜粗粮,您要是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吧,如若不然,还是请回吧。那个女子吃吃的笑了,岳飞就把她打发回去了。> 看看岳飞对自己身边女子的要求--「同甘共苦」,不是把女子当作玩物,而是当作志同道合的革命伴侣,如果没有共同的追求,宁可舍弃别人白白赠送的美女!这在那个年代实在是难能可贵的,身为岳飞的妻子实在是非常幸福的事情。韩世忠大概就是受这个事情的启发,才管起了岳飞的闲事。可是他老先生也没有事先打听清楚,刘氏是个什么样的人,难不成原配就一定都和秦香莲似的忍辱负重了这个刘氏可是和那个士族女子一样的品性呀!> 话说回来,岳飞有了刘氏的前车之鉴,这回赶走这个美女也就是情理之中了。已经受过一次伤害了,不能再受第二次伤害,岳飞赶走美女的时候,心眼里估计正琢磨著刘氏呢,呵呵。瞧刘氏改嫁对岳飞的 有多大。> 第三个女人> 八卦了两个与岳飞有缘无分的女人,接着要说的就是与岳飞「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李娃了。哦,如果没有那场冤案,相信他们俩是可以实现事间最浪漫的事--彼此看着慢慢变老的。> 李娃在岳飞孙子岳珂编的《鄂国金陀稡编》中是有传记的:李氏,名娃,字孝娥。奉其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 《金佗续编》卷一三《先祖妣李氏复楚国夫人告》这样形容李娃:前楚国夫人李氏柔洁以为质,俭勒而自修,处安荣不闻骄妒之愆,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 据王曾瑜先生考证:李娃在建炎四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 嗯,好了,这三条记载综合一下,足以证明李娃是个非凡的女人。先说此女嫁岳飞的时候居然已经有二十八、九岁,宋代女子多于二十岁之前出嫁,二十岁之后出嫁的也有,但是情况就比较特殊了。一种是一等人家的女子,知书识礼,被自己的父母视作摇钱树待价而沽,结果沽来沽去辜负了青春时光。这样的女子大多才貌双全,出身不高不低的比较尴尬。另外一种女子则是--改嫁的!如果李娃真是改嫁的,则足以说明此女颇有手腕,能够在乱世之中抓住已经握有一方兵权的将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呀。另外,也足以证明岳飞不是只看重女性贞操的伪君子。> 接着发生的事情就更不简单了,岳飞不在军中,李娃听说岳飞的某个部下打算谋叛,一声不吭。直到布置妥当才齐集诸将,当众宣布了调查结果,将毫无防范的叛将捉住斩首。这完全是女中诸葛的风范吗。周密也在《齐东野语》中八卦这位巾帼英雄:> 有一天岳飞出兵,留在后方军营的李娃,听说岳飞打了败仗,就急忙命令一位亲将带兵救援,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岳飞得胜而归,他诧异的问这名亲将怎么回事。亲将说,奉夫人的命令去救援太尉。岳飞闻言大怒,你怎么可以听从他人的命令,于是把这么亲将斩首示众了。> 不去管这则史料的真伪吧,因为《齐东野语》是在宋末写成的,能有这则传闻,至少说明李娃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多少是有几分英武男儿风,且颇有管理才能的一个女人。但是,也许正因为如此,岳飞才对李娃严加限制,后来就只许她「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呜呼,宋史上少了一位梁红玉般的奇女子,泪奔之……> 至于流放日子中的李娃,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二十一年间李娃率领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苦度日月。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最为严厉的编管刑,严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没月到监管人处呈身。在这样的境遇中,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真是大有王光美的风采。如果换成刘氏,还不知要怎么样泪奔呢……> 当然,李娃除了有这么多美好的品格外,还相当女性化,也就是很有女人味。通过岳飞的一通训斥,我们可以约略领会到李娃于层层重压下的温婉细腻的女性风采。>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著绸缎。有一回,他看到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从此以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这样一个极品女子,真不知道岳飞是几世修来的福气,要是换作刘氏,不知道要泪奔加裸奔多少次了。可是,和岳飞在一起她真的幸福吗在岳飞去世后的三十五年中,当她以优雅的姿态笑对人世间至深的黑暗与苦难时,她是否真的无怨无悔> 八卦了这么多,最后再说说宋人对妇女改嫁的看法。> 基本上,在岳飞生活的年代,改嫁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女人自己置下的田产宅第,离婚的时候还可以带走,而且,法律也并不禁止妇女改嫁,虽然也不鼓励。不过想想,即使到今天,我们的社会也没有鼓励离婚的法律,宋代的法律条文已经可以算宽松了。至于离婚之后,如果她在前夫家留下一个孩子,又在后夫家生下一个孩子,是可以接受双方的供养的,呵呵,比起明清实在是宽松太多了。>
岳飞是中国古代最优秀军事统帅、民族英雄,他在国家深陷外族侵略的情况下,挺身而出,有效打击和阻挡了女真人对南宋的进一步侵略,并喊出了“直捣黄龙”的提气口号,可惜却被贪图安逸的宋高宗和秦桧生生害死。不过,也正因为岳飞身上莫大的悲剧色彩,使他成了中国历史上最让人尊敬的英雄人物,但另一方面,岳飞的感情生活也是比较不幸的。
岳飞的军事成就非常大,他率领的岳家军军纪严明,赏罚清楚,同时他还特别体恤部属,以身作则,当时“岳家军”不仅喊出了“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的口号,而且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就连金兵都发出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感叹。可在另一边,也就是岳飞的后院却频频出现问题,且不说南宋大家庭宋高宗和秦桧等投降派的各种阻挠,就连岳飞小家庭也出现了问题,后来甚至发生了岳飞被老婆甩掉另嫁的苦情戏,着实让人感叹!
史载,岳飞一生共经历两次婚姻,第一次是16岁时娶了一位刘姓的农家女,二人刚结婚时比较恩爱,并且很快就生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岳云,可在这往后,又过了七年,他们才生育第二个孩子岳雷。可见,这期间他们之间聚少离多的现象多么严重。也正因如此,刘氏见岳飞在自己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又离家投身到军队,以致贫困的家庭负担都落到她一人的肩上,加之当时汤阴县又被金兵占领,所以刘氏一狠心就撇下两个孩子而改嫁他人。就这样,堂堂的大英雄岳飞遭到了妻子的抛弃,真是可叹!
可刘氏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后来改嫁的男人竟是韩世忠军中的一个小官,韩世忠得知后,还曾叫岳飞娶回刘氏,但岳飞只是“差人送钱五百贯”,以了结这段感情。
岳飞娶的第二个女人名叫李娃,字孝娥,二人是在战乱中相识,大约在建炎二、三年(1128或1129年)间结婚,也就是大概被刘氏甩掉不久后,岳飞就正式娶了李娃为妻。岳飞与李娃感情非常和睦,二人共育有岳霖、岳震、岳霭(霆)三子。岳飞被害死后,李娃被流放到南,她坚持着将儿孙抚养成人。岳飞的冤情被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得以北归,后来到了75岁时病逝,葬于江州(今江西九江)。
岳飞一生在婚姻生活问题上是非常严肃的,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身为大将军身边妻妾成群是很平常的事,与他同时代的几个带兵的将军,如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等都比岳飞的妻妾多,其中的吴更是以好色闻名。据说,吴在自己好色的同时,也没有忘了照顾一下岳飞,有一次,他曾特地送岳飞送去一个美貌女子,结果被岳飞原封不动送了回去,并对身边人说:“国耻未雪,圣上宵旰不宁,岂大将宴安取乐时耶!”
岳飞的高尚品质令人不得不敬佩,他后期虽身居高位,却丝毫没有倚仗权势过上奢侈生活,或贪恋女色,一生过着俭朴生活,并且没有纳过一个小妾。这样一个把自己全部身心都献给朝廷的人,最后却为朝廷所不容,岂不悲哉?(文/讲史论教)
古代24孝故事精典全文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
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
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
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
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
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
“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05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
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颂》等。
14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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