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主观:收养协议是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双方就收养孩子达成的协议。收养协议在双方签字后需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私下签订协议收养婴儿的,没有进行备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收养行为一旦成立
法律主观:
收养协议是收养人和送养人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双方就收养孩子达成的协议。收养协议在双方签字后需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如果私下签订协议收养婴儿的,没有进行备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一旦成立即发生相关法律效力,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养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产生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养子女本人同意。
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一、 收养协议 的内容有哪些 1、送养人、 收养 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 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二、书写收养协议注意什么 1、明确收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资格 收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收养协议将无效,所以当事人在签订收养协议时,应当从以下方面了解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条件:根据《 收养法 》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 抚养 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④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 、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送养人的条件是: ①孤儿的 监护人 ; ②社会福利机构; 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2、写明收养协议具体内容 收养人和送养人需将双方达成的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以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实践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常常涉及到 继承 、抚养问题纠纷。所以建议在收养协议中明确指出: 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 ②有互负抚养的义务 ③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④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综上, 收养孩子 本身就是一个复杂冗长的过程,因此收养人和送养人在签订收养协议时除了从以上方面多加注意之外,还应当多加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建议尽可能在该协议中详尽收养人对被收养人的教管培养事项。 通常在建立了收养关系的时候,才会需要书写收养协议,而这样的协议一般就在办理收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的时候需要用到。另外,该协议其实也会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一定的保障,因而就一定要先搞清楚应该如何写收养协议才行,以免影响收养手续或公证的办理,同时还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母,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时才可以送养子女;而且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双方达成收养协议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一、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送养人
可以成为送养人的有:
1、如果是孩子的监护人,送养孩子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2、如果是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3、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离婚期间丈夫不同意收养成立收养关系应如何
丈夫不同意妻子的收养,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办理收养的机关有两种:一是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区)、县公证处,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二是基层或户籍部门。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镇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办理收养公证须经以下程序:
①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②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心环节。
③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基层机关或户籍部门依行政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交验各种必要的证明;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其要求大致与上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人:_________(男)_________籍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
养人:_________(女)_________籍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
送养人:_________
被送养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
一、经多方查找,找不到被送养人_________亲生父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乡、镇街道送至_________福利院。
二、收养人_________、_________要求领养_________福利院_________为养子(女),并保证一定将他(她)抚养教育成人,决不遗弃,享受亲子(女)一样的权利。
三、经审查符合收养条件,我们同意将_________送给他们抚养、教育。
送养人(盖章):_________ 收养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证明
被送养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经多方查找,找不到其亲生父母。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乡、镇、街道送至_________福利院,由我院抚养、教育至今,故我院是_________的合法监护人。
特此证明
_________福利院(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分析:有区别。收养协议与送养协议主体不同;收养协议与送养协议的主要条款不一样,收养协议主要写收养人收养小孩的有关事项,送养协议主要是将孩子送给别人养育签订权利义务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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