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如果说你买的是总单价上十万的集体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赠送的就比较靠谱,因为他们的利润也不少。 如果你仅仅是买了几千的车险或者意外险他们就送你云南旅游,那么这个就肯定有问题。有的朋友在当地买了一箱酒总价才2000多点,促销员就送了他1张双飞云南
如果说你买的是总单价上十万的集体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赠送的就比较靠谱,因为他们的利润也不少。 如果你仅仅是买了几千的车险或者意外险他们就送你云南旅游,那么这个就肯定有问题。有的朋友在当地买了一箱酒总价才2000多点,促销员就送了他1张双飞云南旅游免费票,还说必须要2个人参加。他的朋友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还阻止了他一下,结果他还是想去玩就去了,结果回来说导游一路骂人要他们买东西,不买东西就是不讲诚信,过去骗吃骗喝的。最后2个人旅游费是没出钱,买的那些破东西就花了2W多了。 所以有时候小便宜还是贪不得的! 现在信息这么发达,想去云南旅游,在网上随便找一找 云南旅行社排行榜 找一家自然排名靠前的云南当地地接旅行社就好了。参加的是纯玩团,全程很开心,导游也只字未提购物的事情。但是开销有点大,玩5天,旅游费+机票就花了3000多了。所以你想想去一趟云南的成本,保险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免费请你去的。
平安汽车保险 平安汽车保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2007年,平安开始以电话车险为突破口,开创了中国保险官方直销的先河。连续三年增长超过100%,在车险总保费中占比从2007年的44%增至2009年的144%。并且2009年平安的电话车险率先实现了15%的盈利,宣告车险的电子商务模式在中国获得成功,而这一经验也迅速被全行业所借鉴。
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以2012年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可以入账,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可以入账的发票有:
(1)开办费。
(2)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3)每月工资。列支员工人数和工资金额,请参考个税起征点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并考虑国税每年一次按个人工资收入征收的防洪保安费用(月工资超过400元的每人每年交60元的防洪保安费),以及南宁市“两基”达标办征收的按个人年工资收入的1%计算的职工地方教育附加(每年分9月和12月两次征收全年的职工地方教育附加)。
(4)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
(5)包员工吃住的费用。例如包员工中餐,可在福利费中列支。
(6)办公费。购买的办公用品等。
(7)单位用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加油费、修理费、停车费、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如果车辆购买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是以股东个人的名字购买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从而不能计提折旧,但发生的以上费用可以入公司的帐。
(8)电话费。要注意的是:预存的话费不能报销,因为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就和预付货款一样,只是估计的金额而已。凭个人的身份证打出话费消费的发票。
(9)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和送客户的礼品、烟、酒等)。并不是所有发生的招待费都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新所得税法第43条规定: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
(1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新所得税法第44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份,准予扣除;超过部份,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购买货物或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
(12)购货或发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及装卸费。
(13)交通费。包括在市内打“的”的费用和跑业务的公交车费。
(14)办公地点的租金及物业费、垃圾费、水电费。
(15)印花税。
(16)差旅费。报销人员要填制差旅费报销明细表,列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往返的车船费、住宿费、途中补助、其他杂费等。
(17)财产保险费。
2、以上列支的费用请注意3点:
a、各种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统一发票或事业单位收据,经营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账。一般来说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椭圆形
(2) 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有事业性收费收据专用章,菱形
也有例外,要具体分析。例如:银行、保险、邮政、电讯、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单位使用的专业票据(如车船票、飞机票、门票等),可不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开出发票的内容应与开出发票的单位的经营范围相符合,没盖章、客户名称开错或发票的内容与单位经营范围不符的不能报销。
b、跨年的发票(发票上注明日期不是本年的)均不能入到本年的帐,因为涉及到上年及本年的企业所得税,所以费用一定要按时间分清。就算是年底成立的公司,只能入成立当年的帐。
c、用于个人消费的费用不能入到公司的帐,如去超市购买的食品、衣服、化妆品等等。送客户的礼品除外。
3、每月初,外勤会计外出取票。
a、以上所说的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
b、所有进出对公银行的往来单据,包括:电汇、进帐单、转帐支票头和现金支票头、利息单、购买支票和电汇单的收费回单等。
注: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可以有多个一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除了不能支取现金外,其它功能和基本存款帐户一样。
要看民宿服务质量,要看民宿的经营许可证范围,要看民宿的经营方式
是不是黑导,与开民宿无关。如果是为了吸引客人,主动免费导游,我认为这只是经营方式,而不是黑导。
如果把客人拉到以后,引诱甚至强制客人乱消费,乱购物,这样才是里导!
黒导是没有导游证,欺骗别人消费从中牟利。名宿的店主只是为了生意兴隆,带着或引领住店的客人游玩,并且还是免费的,我要是有幸赶上这样紫的民宿,我愿意和首选住在这里[赞]
假如说是免费的,就不纯正黑,至少也叫白导。
因为他没有去牟利,没有牟利的东西,怎么叫黑呢?嗯,他是为了你,让你入住他的民宿。想这是一个很好的民宿老板。
这样的民宿老板,我觉得是一个小辛运。
没有证照或者资质应该是不行的吧!但如果介绍的景观物美价廉,最多算个中介费吧!
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来看待。什么是“黑导”:那些损人利己的导游为了自己的利益,推荐游客到货价不符的商店里去消费,游客不消费就爆粗口并进行威胁的,没有“油水”,就减少景点等,对于这种“黑导”应予以打击。而一些“民居”的老板能为游客着想,帮租客引导一些好的景点,以合理价格或免费为租客代办门票等,我想租客还是欢迎这种老板的。
个人觉得不算,只是引客人游玩,并没有挣到导游那份钱。他这属于一种推销做广告的方式,跟部分店家卖商品时赠送小礼品一个道理,不能因为他送礼品就说这家店是礼品店
如果没有伤害消费者的利益就不能算吧,一般来说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又物美价廉是可以接受的。
第一种他们真的不能冠导游之名,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是导游,只是瞄准强制游客购物,及个别客户占小便宜心理等行为背后利益的一个群体,动手又动口,需要被管制。 第二种就更加可以明晰。我们不排除有一部分持证导游,就是想黑游客,想昧着心赚点黑心钱。
这样就不难看出如"家居"店主免费引导客户游玩,而且不是通过引领客户导游过程中谋取店里及个人利益,就不应算黑导游。
“黑导游”指的“三无”导游即无导游证,无带团资格、无旅行社安排。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委派而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
首先你连导游的资质都没有,你既没有导游证,又不是接受旅行社委派从事导游业务的导游人员。你这个不能称为“导游”顶多就是个“向导”,所谓向导是指为他人引路、带路、为 旅游 者解说、指点风景名胜。就好像,你去朋友或亲戚家玩,他们带你转悠转悠。
你也说了,只是免费带他们玩玩,你不是收钱才带他们去的,也没有指定地点非要他们去玩,更没有强迫他们购买 旅游 景点的东西,至于合不合理,看客户投不投诉你就知道了。
根据我之前陪客户旅游的经验来说
第一:不要和客户有任何的冲突,尽量满足客户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如果客户希望你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在自己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和客户吃好喝好
第三:团队里的男客户买点当地的烟送他们点,女客户买点当地的小饰品之类的送些
总体来说,和客户处好关系,不要得罪客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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