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司赠送汽车如何做会计分录公司送车的会计分录需要用到的会计科目有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原材料、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详细的会计分录做法见下方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属于固定资产处置,具体财务处理如下:企业因
公司赠送汽车如何做会计分录
公司送车的会计分录需要用到的会计科目有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原材料、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详细的会计分录做法见下方
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属于固定资产处置,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公司够买小车赠送给员工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公司购进汽车时,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不含税的机动车发票金额+车辆购置税+汽车装具发票载明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公司将汽车赠送给员工,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再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公司赠送汽车如何做会计分录
“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这句话最近常被提及,而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时赠送的精装修、赠送的家电,甚至是买房送送车位、送汽车,这些行为是否需要按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也是争论不休的话题。 有的说总局规定“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太过严格,有的说买房送家电需要依法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有的说这是混合销售,也有说这是兼营行为。 对于现代商事活动中林林总总、花样翻新的各种赠送行为是否需要视同销售,本草根税官无权去界定,也不想去与各位大师争论,利用这周末的时间,本草根暗想,与其喋喋不休争论表象,还不如厘清“无偿赠送”与“有偿赠送”的内在关系,是否征收岂不是一目了然。 那么,“无偿”与“有偿”究竟是如何区分呢? 仔细分析赠送的对象、条件与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在销售甲货物(不动产)、提供服务的同时向特定对象(购买、受让方)赠送乙货物(服务或劳务),同时获取(对应的、直接的)经济利益,实际是一种“随货赠送”的组合销售行为。 因各种原因,不以获得(对应的、直接的)经济利益为目的,向没有销售、买卖、转(受)让关系的不特定对象随机赠送货物(服务或劳务),这是无偿赠送,或者说是“捐赠”行为。 “随货赠送”与“无偿赠送”相比,存在以下两点本质差异: 第一,有偿与无偿的区别: 销售主货物、赠送从货物的行为不属于无偿赠送,应属于附有条件、义务的有偿赠送,类似于成套、捆绑或降价销售。 无偿:没有代价的;没有报酬的。指一方单纯获得某种利益而无须支付任何经济代价的行为,即无偿法律行为中,不存在“对价关系”。 无偿赠送:在没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可能流入的情况下,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的行为。 第二,对于赠送财产的质量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送的财产有瑕疵的,赠送人不承担责任。受赠人对受赠商品的质量问题不能完全得到赔偿。 销售主货物时赠送的从货物即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即“赠送人”应承担完全责任,消费者能够得到完全赔偿。 “随货赠送”的组合销售是一种附买赠方式的商品销售,其特点是消费者正品与赠品是组合在一起不可拆分的,且相互之间有一定内在联系。 “随货赠送”是有偿捐赠,不属于无偿捐赠。或者简单明了的说就是以价格折扣、折让方式进行的“促销活动”。 不买房屋,开发商搞错了楼盘和房号送你精装修?不买房屋,无缘无故开发商也送你汽车?这类4月1日也许才有的好事,你能遇上,我反正遇不到。 如果某位看官非要说,也许还真有这样的无偿赠送呢。本草根倒是想起一个情人节的段子,在这无偿赠送给你吧: 男生问女生:你喜欢什么花 女生羞答答道:我喜欢两种花。 男生急切地:哪两种?我送给你! 女生低头小声说:有钱花,随便花! 男生傻傻地说:你真美! 女生妩媚地问:我哪美? 男生深情地说:想得美!!!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无偿赠送精装修?无偿征送汽车?——你还真是想得美。虽说有的房地产老板也说自己的来自草根,但他那草根和本草根税官不同,人家开发商是源自青藏高原的冬虫夏草,算账可精了。你又不是人家老板的小三,你只是大哥。对于大哥,呵呵,送你的精装修、送你的汽车、送你的花园、送你的车库,这是都包含在销售价格中了,实际是客户自己买了送给自己的。你不买人家的房子,人家会送吗? 什么?你问我是什么草?呵呵,本人上学时是校草,现在嘛,是属于这片大地、属于广大纳税人的青青河边草。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回到正题来吧。 那么,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时赠送的精装修、赠送的家电,甚至是买房送送车位、送汽车,究竟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呢? 我想,分清某项赠送行为究竟是“有偿”还是“无偿”以后,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也就清清楚楚、无需争议了吧。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无论是实施细则,还是在某个单行文件中,总局都是强调的“无偿赠送”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至于“有偿赠送”,你能找出另外征税的法律依据,你就征税吧,找不出?那就依法行政好了。
我觉得很正常啊。现在许多家庭,开支都非常大,有的有房贷,有的父母老了,经济收入有限。很少有家庭里会有存款。
结婚本来就是年轻人自己的事情。双方父母的参与,也是努力想让这桩婚姻稳定,避免更大的波动和变数。在古代,男女结婚通常是家族的联姻,要求门当户对,在资产各个方面能够相匹配。
但是,现在结婚应该是两个年轻人的私事。是两个人,愿意为了将来而在一起结婚奋斗,过上幸福的日子。所以说,父母有无房子有无陪嫁都和结婚并没有重要的联系。只能说父母的赠与越多,可能小家庭的经济就越宽松一点。
但是说到底,成家是年轻人自己的事情。那些指望父母出房子出嫁妆的人才是脑袋进了水。
为什么你的生活非要你的父母来买单?
说实话,我的家庭条件较好,但是为了我和我先生在一起,我们非常低调的在外地结了婚。而且我们自己打拼房子和车子。我不希望我的丈夫接受我娘家的礼物,这样会让他染上惰性,我也不希望我接受婆家的礼物,这样会给我枷锁。
我们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艰苦的日子。但是正是这种艰苦,让我们觉得对方都是自己最需要的人。
我都能够如此,我相信你们也一定能做到。
不要试图拿自己分外的钱财。那样会拴住你的自由。不要和世俗横向比较,因为你永远是输家。
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诈骗,建议你保持警惕并不要轻易相信对方。通常情况下,陌生人不会轻易送房送车给你,这很可能是一种骗局。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诈骗手段:
1 要求你提供个人信息或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2 要求你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押金等。
3 要求你安装某种软件或者访问某个链接。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并保持冷静。你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渠道了解对方的背景和真实情况,例如通过社交媒体、搜索引擎或者公共记录等。如果你感到不安或者有任何疑问,请不要犹豫立即停止与对方的联系,并向当地的执法机构或者消费者保护机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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