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明送给苏萌的汽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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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明送给苏萌的汽车合法吗,第1张

韩春明送给苏萌的汽车合法吗
导读:不合法。韩春明和苏萌是电视剧《正阳门下》里的角色,其是由导演刘家成执导的一部现代都市剧,该剧主要讲述了韩春明和他的朋友们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在创业路上发生的坎坷故事。在该剧中,韩春明送给苏萌的汽车是一辆走私车,是不合法的,税务局查处并没收了

不合法。韩春明和苏萌是电视剧《正阳门下》里的角色,其是由导演刘家成执导的一部现代都市剧,该剧主要讲述了韩春明和他的朋友们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在创业路上发生的坎坷故事。在该剧中,韩春明送给苏萌的汽车是一辆走私车,是不合法的,税务局查处并没收了该车。

公司是可以租用员工的车辆来进行使用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办理,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双方都要签订合同,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里面的条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根据中国税务法36号附件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建议支付租金。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私车公用协议,保险费、车购税等涉及车主个人负担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余可以根据租赁协议条款,如应企业负担的,可在税前扣除。租赁协议、合同等资料企业留存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财税201636号附件》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建议支付租金。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私车公用协议,保险费、车购税等涉及车主个人负担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余可以根据租赁协议条款,如应企业负担的,可在税前扣除。租赁协议、合同等资料企业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企业,买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税务方面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计入职工福利费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超标的可以递延到下一纳税年度抵扣。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为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用于集体福利的运输费用,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税收规定,除以上二款事项外,都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关于对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因此,纳税人购买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乘用车和10至23座(含23座)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按规定应征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货车和皮卡车可以按规定申报抵扣。如新购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即使座位超过23座(按规定不征收消费税),但由于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4、企业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班车既不属于生产所用,也不属

  于管理所用,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属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固定资产,所以班车发生的汽油费不能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何看待江西钢企给每位员工发轿车的举动呢?据官方消息,江西方大九钢此次奖励员工的轿车,分为2933台江铃福特领界和1183台一汽大众迈腾,共计4116辆,总价达5亿元。一个多月前,车辆通过在江西本地车企和贸易公司进行购买。由于车辆过多,九钢公司是分批次给员工发放车辆的。此外,据官方消息,公司还将承担这些车辆的牌证制作、五年车险及车船使用税等各项费用。一直以来方大九钢都是在中国非常有名的一家公司,为什么我们要说这家公司非常有名呢?因为每每提到这家公司,大家第一印象都是这家公司,实在是太有钱了,而且这家公司一直都是以非常土豪的奖金的形式登上了整个企业版的头条。我们到底该怎么看这家公司的所作所为呢?这样的做法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思路呢?

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作为一家钢铁企业,方大九钢实际上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他能够给员工发放高达5个亿的。那么多汽车来作为奖励实际上代表的是这家企业经营业绩的优良,我们看到为什么能够有这么好的奖励呢?是因为企业连续5年实现了预期利润目标,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才会愿意将成果与员工分享,这实际上是企业本身业绩做得好的结果,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方大九钢已经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企业了。而且我们看到这家公司实际上并不是今年才有这样的做法,也不是一个短期的行为,而是常年如此,之前每一年方大九钢都是因为直接发巨额的现金红包,引发了整个市场的广泛关注,之前就曾经出现过,发放16亿的现金堆成现金枪,每人发放好几万的土豪现状。

其次,我们要考虑的是将汽车而不是发现金给员工好处到底是什么?相比于之前直接发现金,这次发汽车引发的整个市场的反响则会更加强烈一些,因为相比于之前发钱,可能很多企业年终奖发的钱也并不太少,但是毕竟都只是现金而已,而这种直接通过发汽车的方式让员工直接有开回家的感觉,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非常强烈的心理冲击。正如同这家企业之前直接发现金,而不是通过转账的形式给员工发奖金也是。同样的角度考虑,就是真正让员工拿到实惠,让员工真正从心里认同企业的价值观,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话,发汽车并不是一个坏的考虑。

第三,我们再来观察的是发放汽车,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说比发放现金更加有利。一般情况下,企业要给员工发放现金作为奖励的话,那么基本上都要缴纳比较高额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员工来说,拿到现金虽然感觉很爽,却面临着比较高的税负压力,而且企业所要缴纳的税负则会更多。而通过发放汽车这种形式,实际上如果进行比较好的税收筹划和税收处理的话,完全有可能实现有效的避税,这样员工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而降低更多的成本。所以对企业来说,发放实物的奖励往往会比发放现金的奖励更有优势。

因为该企业连续5年实现预定利润目标,所以此次奖励每名员工一台轿车,共4116台,总价达5亿元。2012年重组以来,方大九钢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2016年以来,企业吨钢材盈利从全国倒数跃居行业前三。本批轿车有2933台江铃福特领界和1183台一汽大众迈腾,分别从江西本地车企和车辆贸易公司购买。

据悉,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员企业包括方大特钢公司、方大萍安钢公司和方大九钢公司。

扩展资料:

网友热议:

有的网友说,羡慕无比!有的网友说,壕无人性!有的网友说,我都眼红了……然而有的网友却说,4116台总价达到5亿元,平均一辆车才不到13万元,还不如把钱发给员工呢!因为发给员工,他们可以买自己喜欢的车。

也有的网友说,奖励给员工,这个车别再出现以前的一些情况啊,说奖励给员工,可是员工只有使用权,到离开公司的时候还要还回去,这样的事例不少啊!有的网友说,公司连续5年实现预定利润目标,将成果与员工分享,奖励每名员工一台轿车的,这与其他公司不一样。

证券时报-江西方大九钢5亿元买4116台轿车,奖每名员工一辆

公司把几年前买的车作为奖励赠送给员工,涉及哪些税?

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固定资产清理;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上牌照时候要缴纳。

(1)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是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

(2)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个税:”

1、企业为股东购置汽车。企业为股东购车,税务处理实务中要视企业的经济类型分别进行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3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员工应将取得的所得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车辆,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该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按企业法规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奖励的汽车个人如何缴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以实物奖励员工,应按以上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近日,山东乐陵一企业的40名优秀员工每人领到一辆高级轿车,据了解这40辆车总价值约1,500万元。这40名获奖的员工中,近1/3是80后,据该企业总经理曹建邦介绍,这些汽车只是年终奖的一部分。还有年终奖金及其他奖品,网友看到很羡慕,纷纷表示又是别人家的老板。这些员工拿着汽车钥匙十分激动。

这样的奖励机制会让员工更加有归属感。阿云曾说过,员工离职无非就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钱没有到位,第2个是心委屈了,而企业这样的奖励机制会让员工的付出有收获。现在很多企业为了提高效益,经常对员工压榨和剥削,不仅苛扣员工的工资,而且根本就不会发任何的年终奖,这也是导致员工经常离职跳槽的原因,而企业的这种做法,更能留住那些优秀的员工。

企业的奖励机制为鼓励员工更加上进努力。现在很多企业吃大锅饭,不管你是勤奋还是偷懒,不管你是有成果还是没成果,最终拿的钱都是一样的,这也会打击很多人的积极性在职场中变得更加的懒散和不认真,让那些优秀的员工得到应有的奖励,这样才会激发更多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好的企业效益,也希望企业一定要舍得付出,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企业的奖励机制会吸引更多的人才。我们都知道一个福利好的企业才会有更多的人来应聘,一个经常克扣员工工资的企业是留不住那些优秀人才的,如果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奖励机制,会吸引更多的人才,也会让企业拥有更多的新鲜血液,这样的企业在未来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才能在市场上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