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这是一个互相需要的平衡,他需要劳动力,你需要报酬。如果达到了这个平衡,双方满意,那么就可以继续合作。你认为不尊重?那么你可以再一次辞职。不要指望别人都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路来。但是您可以选择,你可以不同意给他工作。我认为,他给你报酬就是尊重
这是一个互相需要的平衡,他需要劳动力,你需要报酬。如果达到了这个平衡,双方满意,那么就可以继续合作。你认为不尊重?那么你可以再一次辞职。不要指望别人都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路来。但是您可以选择,你可以不同意给他工作。
我认为,他给你报酬就是尊重你的劳动了,他还怎么不尊重你呢?如果你感到不平衡,其实还可以辞职的,再也不到这样的工厂去做工。
谢谢你的提问。
职业病诊断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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