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真的有公司福利的送手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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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真的有公司福利的送手机的吗?
导读:肯定有的,格力公司就给员工发过,当然肯定不是所有员工都有,但是有很多公司的福利都发手机的。拓展一般来说,企业福利由法定福利和企业自主福利两部分组成。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员工的福利保护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法定假期。企业自主福

肯定有的,格力公司就给员工发过,当然肯定不是所有员工都有,但是有很多公司的福利都发手机的。

拓展

一般来说,企业福利由法定福利和企业自主福利两部分组成。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员工的福利保护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法定假期。企业自主福利,即企业为满足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需要,自主建立的,在工资收入和法定福利之外,向雇员本人及其家属提供的一系列福利项目,包括企业补充性保险(如企业年金)、货币津贴、实物和服务等形式。

这是它与社会福利的最大区别,后者是政府主导的公共事务,其目标是改善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然而,企业福利与社会福利又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社会福利支出日益膨胀,为缓和资金供求矛盾,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减缓社会福利支出的增长速度,而这时企业内部的各种保险福利、住房福利等新兴福利项目开始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功能,许多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的企业福利甚至可以满足其员工的多数社会服务需求,从而客观上起到了替代社会福利的作用。

1、有了祝福即使是寒冬也感到温暖,平安夜我在许愿:愿幸福和您终生相伴,愿您的礼物堆积如山。

2、祥云飘飘吉祥到,喜气洋洋幸福来,平安夜里降平安,开心快乐好运来,愿君平安夜里笑呵呵,快乐幸福更如意,心想事成万事顺。

3、爱是雪,情是花,变成雪花飘你家,铃儿响,鹿儿跑,把我的心儿带给你,平安夜,狂欢夜有你有我才精彩。

4、抓把雪花飘一飘,思念祝福都来到,叙袜子挂一挂,开心快乐全装下,敲个铃铛响一响,健康平安在身旁,发条短信看一看,阖家幸福又美满,祝你平安夜快乐。

5、平安夜,星光灿,风儿轻,夜温暖,静享圣诞送吉祥。人也醉,钟已响,载歌载舞又一段,祝平安,喜洋溢,夜夜吉祥美如意。

你站在企业的角度看下,可以防止企业的客户流失,对于企业来说利大于弊,企业只用提供一个手机加上一个手机号,反正员工也带不走。一个手机怎么也能用个几年了吧,平均下来一年的投入还真不多的。(例如:手机5000元能用5年 企业一年只用花1000元就能保证自己的客户不会流失,是不是很划算呢)

企业给员工购买手机账务处理,

如果是作为员工福利发放,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借:销售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如果是作为办公用品购入,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具体情况如下:

      1、手机若是用于公司经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或者通讯费就可以,由于手机更新换代太快,不再计入固定资产,同时与经营相关的手机允许抵扣增值税;

      2、若是手机送给客户或者用于福利,则属于业务招待费或者福利费,不得抵扣增值税,同时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3、若是手机用于私人使用,与经营无关,则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增值税更无法抵扣;

      4、购买手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单位购买的,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