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受伤后,同事把我送去了医院,医药费应该由公司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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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干活受伤后,同事把我送去了医院,医药费应该由公司付吗?,第1张

在工地干活受伤后,同事把我送去了医院,医药费应该由公司付吗?
导读:一、在工地里面干活受伤之后,同事把你送到了医院,正常情况下来说,医药费是应该由公司来进行承担,也应该由公司来支付。这种情况建立在工地没有购买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前提之下,只要员工在工地里面干活,那么公司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员工在工地里

一、在工地里面干活受伤之后,同事把你送到了医院,正常情况下来说,医药费是应该由公司来进行承担,也应该由公司来支付。

这种情况建立在工地没有购买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前提之下,只要员工在工地里面干活,那么公司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员工在工地里面出现的受伤的情况,那么工地肯定是要给员工进行赔偿和支付医疗费用。所以说这种情况下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由公司进行支付,并且会由公司的其他员工进行陪同,也才能够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二、在工地里面干活受伤之后,同事把你送到了医院,医药费其实也可以由自己先垫付,最终通过缴费单来向公司进行报销。

对于某一些企业来说,他们是比较正规,并且可以给员工报销医疗费用。所以当工地里面出现的受伤的情况之下,员工可以自己进行垫付,但前提是一定要让工地的项目经理确认此事,并且有其他同事作证,这样才能避免争议。在支付完医疗费用之后,还要保留相应的凭证,因为这些凭证是报销的证据,大多数企业都是如此。

三、在工地里面干活受伤之后,同事把你送到了医院,医药费可以由公司进行垫付,公司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获得最终金额。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看病的时候由公司的员工先垫付费用,第一时间肯定是要保证员工的安全和治疗。等到员工在治疗过程当中,我们就可以报保险公司或者进入到工伤理赔程序当中,后续还需要很多资料和办理事项。这些事情都是公司会跟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员工只需要放心的接受治疗就可以了,不涉及保险赔付问题。除非工伤非常严重的情况之下。

如果你因为生病而收到了经理托人送来的红包,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表达感谢:

1 直接表达感谢:你可以直接发一条简短的短信或微信给经理,表达你的谢意。例如:“非常感谢您在我生病时送来的红包,您的关心让我倍感温暖。我会尽快康复,回到工作中。”

2 表达感激之情:你可以在短信或微信中更加详细地表达你的感激之情,让经理知道你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非常感激。例如:“感谢您的关心和帮助,我真的很感动。我会永远铭记这个时刻,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

3 礼尚往来:如果你觉得经理对你的关心和支持非常到位,你也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回礼,表达你的感激之情。例如:“非常感谢您送来的红包,您的关心让我倍感温暖。我也准备了一些小礼物,希望您能够喜欢。”

总之,感谢别人是一种礼貌和美德,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向经理表达你的感谢之情。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活动方案准备工作,活动方案是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的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研究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1

 为了体现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和温暖,切实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让困难职工能够感受到工会的关怀,从而增强工会在员工间的凝聚力,经工会讨论决定对公司困难职工进行走访和慰问,并开展送温暖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方案

 1、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员工的平时工作表现及家庭经济情况,将需要慰问员工的提名统计报活动工会。由工会讨论确定29名困难职工名单。

 2、本次活动费用预算为每人100元标准慰问品。

 3、由工会主要领导以家访的形式向职工发放慰问品。

 二、活动时间

 困难职工提名时间:9月6日—9月11日

 困难职工名单确定时间:9月14日—9月18日

 家访时间:9月21日—9月25日

 三、参与走访人员:

 工会领导及公司高层领导

 四、活动分工

 1活动小组组长:

 2活动副组长:

 3摄影摄像:

 4礼品采购:

 五、活动预算

 总预算:3000元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2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企业退休工人生活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上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拟定县总工会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方案:

 一、慰问对象

 1、特困职工:止20XX年底,全县共建立特困下岗职工档案630人,拟慰问救助260人(包括20名特困农民工)。

 2、劳动模范:目前全县共有省部级以上劳模7人(全国劳模1人,省部级劳模6人),全部进行慰问。

 3、退休工人:止20XX年底,全县共有企业退休工人370人,全部进行慰问。

 二、慰问标准

 1、特困职工(含农民工)每人慰问金300元,计260人×300=78000元;

 2、省部级以上劳模每人500元慰问金,计7×500=3500元;

 3、退休工人每人发价值80元全棉床单1块,计370×80=29600元。

 以上三项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

 三、慰问形式

 劳动模范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3人(魏文清、温连有、魏正刚),特困职工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4户(高志瑞、傅明道、王会堂、赵晓梅),其余人员(包括退休工人)由县总工会进行慰问。

 四、资金筹措

 特困职工、劳动模范和企业退休工人,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请求县财政解决72100元(其中劳模和退休工人全部解决,特困职工与工会各按50%解决),县总工会自筹解决39000元。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帮助职工的工作,集团始终把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构建和谐的企业关系当作公司宗旨,为落实好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生活困难救助办法:

 二、慰问活动主题

 关心职工生活,构建和谐顺达。

 三、慰问对象

 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及军属。

 四、参加慰问的领导及部门

 顺达商贸慰问活动由商贸公司工会牵头,集团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及相关部门经理参与。其他子公司慰问活动由各子公司自行组织。

 五、慰问形式

 1、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发给慰问金、慰问品;

 2、军属(现役军人家属)发给慰问品:

 3、各子公司将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及军属慰问标准统一发到商贸公司工会,经集团领导审核后执行。

 六、慰问时间

 20xx年1月25日(腊月二十五)之前。

 七、困难职工评定标准

 为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切实让确有困难的党员、职工感受到公司温暖,特制定评定标准。

 1、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常年医治费较大难以承担;

 2、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常年在外承租住房,只有一人工作承担家庭所有开支,年收入低于25000元;

 3、家庭虽有自有产权住房,但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常年医治,家庭年总收入低于20000元;

 4、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5、符合以上困难的党员、职工评定标准的家庭无大额存款,年内无添置日常生活必需用品以外的豪华设施。

 八、困难职工评定程序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制定困难党员、职工评定程序。

 1、根据各子公司困难党员、职工评定标准,由党员、职工本人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如实说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交给所在部门;

 2、各子公司困难党员、职工、军属申请人所在部门进行初步核查评定,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公司;

 3、各子公司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4、核实后提交各子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困难职工名单,并在公司公示栏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党群部。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4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市工会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总工会决定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工会干部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的对象和慰问标准

 慰问对象为区(园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各基层工会在岗的困难工会干部(离、退休困难工会干部不列入此次慰问范围,请各单位自行安排慰问)。慰问标准每人慰问金额1000元,慰问金由市总工会承担。

 二、慰问的困难工会干部条件

 1、长期患病或重病住院的工会干部;

 2、家庭因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工会干部;

 3、20xx年度病故的工会干部遗属。

 三、慰问程序

 1、由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困难工会干部条件认真调查统计,如实填写《困难工会干部申报表》(附件1)和《困难工会干部登记表》(附件2),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组宣部。

 2、市总工会核实后在春节期间组织进行慰问。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民生实事,学校工会本着以密切群众和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学校工作向着良性、健康、快速方向发展。充分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生活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上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拟订龙溪初中工会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方案:

 一、慰问对象

 1、特困职工:止20XX年底,已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2人,拟慰问救助4人。

 2、困难党员:1人。

 3、退休教师:止20XX年底,共有退休教师5,全部进行慰问。

 4、临聘人员:2人。

 5、留守儿童:11人。(系家庭特别困难,每班推荐1人)

 二、慰问标准

 1、特困职工每人慰问金300元,计4人×300=1200元;

 2、困难党员300元;

 3、退休教师每人慰问金200元,5人×200=1000元。

 4、临聘人员每人100元,2人×100=200元。

 5、留守儿童每人50元,11人×50=550元

 三、慰问形式

 困难教职工由校领导、工会、进行慰问3人(舒莹朗、陈陆平、黄玉川),困难党员、临聘人员由校领导领导进行慰问(舒莹朗、潘超越),退休教师由校领导、工会进行慰问(舒莹朗、付宪辉、黄玉川),留守儿童由校领导、班主任进行慰问(舒莹朗、梁经举)。

 四、资金筹措

 困难教职工、困难党员、退休教师、临聘人员和留守儿童,共需慰问资金3250元,请求学校在公用经费中解决。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6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中国工会各项方针政策,深入持久地实施送温暖工程,把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校园和谐。按照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研究,制定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方案。

 一、申请条件

 1、教职工本人家庭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教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身体伤害。

 3、教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身体伤害并住院治疗。

 4、教职工家庭长期供养患严重慢性病老人或患病子女,月医疗支出巨大,经济负担严重者。

 5、其他情形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

 以上情况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600元。

 三、困难补助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工会小组长提出申请,工会小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于本周(20XX年元月6日5:00前)报学校工会童爱华老师处,经学校工会审批后,发放补助。

 四、范围与名额限定

 学校共补助8名老师,困难补助对象为学校工会在职在编会员。困难补助发放本着“专款专用、重点帮扶、公开透明”的原则,让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困难职工身上,切实体现“扶危济困”的救济原则,保障困难职工切身利益。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7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粤工总〔20xx〕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增强医院团队精神,加强员工归属感,进一步推动医院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医院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每位员工切实感受到医院大家庭的温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品发放标准

 医院在为每位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时,送上一份价值约XX元的生日慰问品(蛋糕券一张),并致以生日祝福,由工会按月在定点西饼屋订制。

 二、发放对象

 医院全体在职在岗工会会员。

 三、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1日起每年循环赠送生日蛋糕券。

 四、发放办法

 蛋糕券的发放由工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末月的23日,工会办公室与人事科核对在岗人员情况后,工会办公室按照会员姓名、生日日期、券号、领取人等信息建立发放台帐,并在蛋糕券背面写上会员姓名;每月底由各科室指定专人到工会办公室领取次月过生日会员的蛋糕券,负责分发送到科室会员的手中。

 五、经费预算与开支

 全院约XXX名工会会员,购买慰问品(蛋糕券)费用全年合计约XXX元,由工会账户支出,每个季度由工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定制生日蛋糕券计划及经费申请、审批及发放;财务科负责做好款项预付及年终结算事宜。

 六、相关要求

 蛋糕券应妥善保管,一次性使用,如丢失不再补发。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8

 在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体现xx区两委和各级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关怀,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要向那些因病因灾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伸去援助之手、温暖之手,让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家庭都温暖过冬、欢度佳节。xx区总工会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两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帮扶对象:

 xx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已建会企业优先)正式在职职工、派遣职工及农民工家庭。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129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内(1720元)(含),但由于患一般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20xx年度确诊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四)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往年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导致生活困难,且20xx年度自负医药费达1万元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五)职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火灾等突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

 家庭成员一般按三口计算,已婚者按照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计算;未婚者按照父母、本人和家庭其他未婚成员计算。单亲、已婚无子女、多子女的按照实际人口计算。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此次帮扶资金通过困难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发放,请务必在此表中认真填写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卡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四)意外灾害:出具由消防、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提供的能够证明意外灾害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的,由职工本人写出书面材料,职工本人所在企业工会经调查属实后书面写明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生活困难:出具相关收入证明(企业退休职工收入的界定,凭退休职工本人的退休证和领取养老金银行存折;在岗、下岗职工的收入界定,凭本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凭本人所在托管中心出具的收入证明;对于求助职工配偶、子女是失业人员的收入界定,凭本人就失业证、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收入情况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学生出具学生证;残疾人出具残疾证;单亲家庭出具离婚证;

 (六)患大重病的:出具本年度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药费单据。

 (七)已录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仍需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申办程序及时间: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企业工会审核研究同意,由企业工会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所需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附件2)加盖工会章,由职工所在企业工会向xx区总工会申报。以上材料请于12月26日17:30前报xx区总工会职工之家(地址:华苑科技园开华道7号xx区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四、帮扶慰问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精准帮扶

 各级工会干部要满腔热情地关心职工生活,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调查走访,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耐心细致的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对困难职工做到“五清”:即家庭状况清、致困原因清、思想状态清、技能特长清、就业要求清。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并在企业内部公示确定慰问对象。

 (二)精准施策,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各基层工会要以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为目标,扎实开展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使每户困难职工都能与工会干部结成对子,把包保帮扶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五送”措施:即送慰问金、送慰问品、送岗位技能、送健康体检、送法律服务,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

 (三)加强人文关怀,丰富送温暖内容

 各级工会要努力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进一步丰富帮扶工作内容,加大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关爱,充分发挥职工文化阵地作用,及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党的温暖、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一线劳动者的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幸福生活。

 (四)关注农民工,加大慰问服务工作力度

 各级工会要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安排好农民工、派遣工的冬季生活,对节假日坚守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丰富其节日生活。安排好外地员工返乡探亲,积极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外地员工平安返乡顺利回城工作。认真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调动职工建设xx区的工作积极性。

 请各基层工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本单位职工生活调查摸底,认真了解困难职工的底数和变化,及时确定和调整帮扶对象,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状况和需求,经企业公示后确定呈报xx区总工会帮扶名单,xx区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汇总平衡后最终确定帮扶对象名单。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9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决定在全州教体系统开展“送温暖”20xx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

 关心爱护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送温暖”20xx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走访慰问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心坎上,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多方筹集走访慰问资金

 进一步加大走访慰问资金的筹集力度。各单位要对走访慰问活动所需资金认真进行测算,积极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本级财政加大对走访慰问活动资金的支持力度。各级教育工会组织在投入工会经费的同时,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和物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为困难教职工提供帮助。

 三、认真组织走访慰问活动

 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要制定方案,对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掌握实情。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中,认真倾听呼声,特别要重点走访慰问政府救助政策尚未覆盖或按现行政策救助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家庭。要从思想上、物质上对走访慰问对象给予关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宣传走访慰问活动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中,要注重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党员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要通过走访慰问,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党员的责任感,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多办让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20xx年2月26日前将走访慰问活动总结及有关资料报送州教育工会办公室。

工会慰问员工活动方案 篇10

 为营造温馨、关怀、和谐的内部环境和校园文化,给教职工以“家”的感觉,增强教职员工归属感和幸福感,并切实体现学校“以人为本”的精神,让每位教职员工切实感受到芦村中心小学大家庭的温暖,增强教职工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教职生日福利方案。

 一、 适用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合同制人员

 二、福利项目

 1、生日蛋糕券:在多次的调研和产品询价基础上,由品牌店提供面值150元左右的生日蛋糕一个。

 2、长寿面一碗。

 三、发放规定

 1、学校教职员工入职后可享受当年生日福利,界定日期以批准转正之日起为准。

 2、教职员工生日以填报工会会员信息表身份时间为准。

 3、学校工会人员在教职员工生日的当天当面发放生日蛋糕,也可由教职工在规定有效日期内自行到指定的品牌店领取蛋糕,如教职工订购蛋糕价格超出学校指定价格,超出部分费用员工自理。

 4在教职工生日当天,食堂为其准备一碗卧俩鸡蛋的长寿面。

 芦村中心小学教育工会

 20xx99

原单位同事,上班时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昏迷不醒,单位要负责吗?虽然是在单位发病,但脑溢血属于重大疾病,这和在其他地方生病住院是一样的,和用人单位关系不是很大,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为工伤,48小时之后没有死亡的,属于住院治疗,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第一,上班突发脑溢血49小时内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在工作场所发生疾病,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如果是视同为工伤的,包括医疗费用、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都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办理,享受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属于视同工伤待遇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享受三项待遇。一是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是抚恤金。这里的抚恤金主要是指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资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的地区具体规定也不同。

第二,上班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按照医保条例的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上班突发脑溢血以后,如果经过48小时抢救存活下来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当地医疗保险政策,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的,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报销住院抢救的费用,用人单位不负任何行政责任,主要是协助患者家属联系医院进行积极抢救,如果家庭的特别困难的,可由单位工会等发起员工进行募捐,提供人道主义的帮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抢救治疗所产生的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政策,报销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

第三,上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在48小时之后死亡的,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

对于职工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脑溢血作为一种常见的疾病,其实发病不发病,在什么时候发病或是在什么地方发病,关系都不是很大,只不过是在上班时间或是在工作场所发病,就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扯上关系,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即使扯上了关系,如果长期医院救治或是住院治疗,都是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来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属于48小时之外死亡,就和因工死亡没有关系。超过48小时之后死亡,不管在医院抢救的时间是多久都属于因病死亡,职工因病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目前对于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其补助的名称各地也不统一,有的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有的叫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等,特别是社保法出台以后,对于因病死亡的职工或是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其费用的支付渠道是由 社会 保险基金来支付还是由原单位负责支付,各地的规定也不统一。所以对于因病死亡的政策还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

综上所述,原单位同事上班时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昏迷不醒,由于发病的地点是在上班时间而且还是在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多少有一定的关系。如果送医抢救以后在48小时以内死亡的,这比较好办,属于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如果超过48小时之后还在医院处于昏迷不醒的,属于重大疾病,其住院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以后死亡的,按照因病死亡或是非因工死亡的享受相关政策规定,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

严格地讲,单位负责是需要认定是工伤的情况下,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怎么才能认定为工伤呢?只有按照巜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的认定”第十四条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问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异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由此看来你的同事是“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与工伤认定的七款好象都不搭界,所以,所以不属于公伤的范畴,按规定单位是没有责任的。

但是,作为单位的职工,单位应该表示慰问。如果单位经济效益好,从领导又关心职工的角度出发,加之职工家庭又较为困难,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可以适当给予补贴。

依照我的经验来分析,原单位同事,上班时突犯脑溢血,在医院昏迷不醒,单位需要负责任。

1、单位负有治疗的责任 :在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属于在工作岗位出现状况。即使脑溢血是个人身体出现问题是主因,也不能排除在工作中劳累过累等外部因素引发的脑溢血。因此,单位对此负有责任。

2、员工入院后治疗费用报销 :在员工送入医院后,所有的治疗费用应该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报销,使用的药品都是在医疗保险目录里的。家属如果想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必须由自己掏钱购买,不能在医保内报销。而且,单位也没有权利和义力帮助支付这笔额外的费用。

3、员工在48小时内死亡比照工伤: 员工在单位脑溢血之后,在住院后的48小时之内死亡,是比照工亡处理,赔偿费用大约几十万元。这个时间点,是必须掌握准确的。如果过了这个时间,需要家属考虑好,与单位沟通好,在时间上提前一点,否则是不能按比照工伤处理的。

4、我们以前有位同事 ,在单位脑溢血了,家属坚持要抢救,结果几天后还是死了,只得到了一部分补偿。所以,这个不抢救的决心下起来很难,考验着许多人的家庭和感情。

5、现在的单位也了解到这一点 ,对员工的身体状况都很关注,稍稍身体有点问题的,都是快点回家休息,养好了再上班。这个排查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单位有两位同志,都是上班时发现有点问题,然后安排他们休息,到医院检查一下,没想到两个人都是死在半夜,全是心脏病。如果死在单位,就是比照工伤处理了。

单位当然要负责了。

按照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身体出了问题,属于工伤,如果参加了意外险或者社保,单位负责找保险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入意外险或者社保,公司就要自己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2010年的时候,我们场来了一个新员工,他入场前就患有高血压,干了三个来月的时候,在一天中午,突然发病了。当时他和我老乡一个宿舍,老乡看他吐的满地都是,喊他也不答应,就觉得不对头,打电话喊来了场长,场长一看是发病了,赶紧拨打了120,并通知了他的家属。

等120来了,老乡把我喊过去,我们一起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到了医院一检查是脑血管破裂,需要马上手术,这时候,公司总经理也赶到了,当时住的医院是县医院,开颅手术还不过关,又在省城医院请来了专家。手术很成功,命是保住了,只是留下了后遗症,只能说几句简单的话。

后来,他又做了第二次手术,身体恢复以后能做饭扫地了。

他动手术的全部费用都是公司出的,不仅如此,动完第二次手术后,公司又给了他六万块钱让他养身体。

自从他出事之后,公司给入职的员工入了意外险,有的员工还入了社保,后来也出了几次意外事故,都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不但在上班时突犯脑溢血,在医院昏迷不醒,单位要负责的,而且员工在上班途中,戓下班途中单位都有负责,有关法律条文和劳动法写的非常明白。

我们学校曾经发生一件类似的事情:

在一次年级成绩分析会上,年级主任坐在会场主席台上正讲着话。突然,会场上的老师们听着这位年级主任说话吐字不清楚了,正在奇怪呢,眼看着他慢慢瘫软在了椅子上。老师们看事不好,赶紧涌上前去查看情况,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120急救车很快赶到现场,将这位晕倒的年级主任拉进了医院。经过诊断,这位年级主任是脑溢血,幸亏发现的及时,否则就会有性命之忧。

尽管如此,这位年级主任经过救治后,也留下了后遗症,说话仍然不清楚,无法写字,记忆力严重下降。

当时,学校和家属都没有提出工伤这件事。

六年之后,其家属突然提出申请工伤,并咨询了两名律师, 律师的答复是:可以申请工伤。

接到其家属的电话诉求之后,为了慎重起见,安排学校办公室到教体局、人社局进行了咨询。 这些部门的答复是:不具有申请工伤的资格。

这下该学校犯糊涂了:

按理说,律师是精通法律法规的,为什么律师敢大包大揽地说可以申请工伤,而人社部门却予以否认呢?

难道是申请工伤是有一定时间限度呢?

为了慎重起见,我在网上开始找相关工伤认定的条款。终于知道答案了——

国家在2010年出台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常详细:

一是申请具有时效性。 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工伤有明确界定。 脑溢血是一种疾病,而脑溢血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也就是说,因自身疾病原因被认定为工伤,前提是死亡。

而这位年级主任突发脑溢血,被抢就过来,因此就没有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说,你的这位原同事在医院昏迷不醒,正在抢救之中,如果抢救无效死亡了,就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就不被认定为工伤。

其实,工伤与否不重要,关键是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我是朗月寒雪,感谢阅读,欢迎关注。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按规定缴纳社保,即没有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则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由单位赔偿患病职工应按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或是按国家规定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亡赔偿费用。

这是工伤,单位肯定要负责的。我家对门男的今年才54岁,在热力公司上班,上班的时候突发脑出血,在医院做了开颅切喉手术,昏迷了一个多星期才醒过来,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天天做康复训练。回到家后白天就坐在轮椅上,不会说话,他家电视机天天开着,声音可大了。他老婆天天在家里照顾他,哪也去不了。那天她听到我们在楼道里说话,赶紧把门打开,让我们去她家呆一会,和她说一会话,说她都快憋死了,在家里面一天到晚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还不如在医院里热闹呢!她老公就是工伤,住院费用全部报销,她护理也有补助,她老公不能上班工资照发,一直到退休。

一个人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淤血,单位当然有责任,应该属于工伤,不仅是工作期间发生的事儿算工伤,职工从自己家中到单位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意外也视为工伤,这点是非常明确的,也许有人觉得这样单位不大划算,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如果单位拒绝按工伤处理的话,可以找律师上诉,我想作为单位会给你一个明确答复的。

一般的只要单位比较正式,不需要“负责”。

我理解提问者的主要意思是:用人单位对于突发脑溢血这个病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需不需要负责?

对于一个用人单位而言, 最大最重的责任无非是工伤赔偿。 但如果仅仅是上班时犯了脑溢血,昏迷不醒,够不上 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所以,想让用人单位负责的前提是,你得的脑溢血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再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你缴纳工伤保险。

题目中给出的是,突犯脑溢血,昏迷不醒。这就意味着人没有死,只要超过了48小时就不需要赔偿,即便超出48小时后死亡的,用人单位也只需要根据国务院规定的非因工死亡的规定, 给予适当补偿。

所以,得了脑溢血,其本质就是上班期间生病了,在法律性质上,和上班期间感冒了没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