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二十三条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二十三条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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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长沙警察喝酒开车打人被刑事拘留
2015年5月13日下午,一段“长沙市警察上班时间喝酒开警车打人”的视频引起网民关注。今天下午6点,长沙市公安局作出回应,称长沙岳麓区两名打人巡防队员已被刑事拘留。
13日晚间,有网友通过微博发布“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村,一辆警车要进入小区,因私车没有让路,结果警车两名警察从车上下来抓着私车上两个人打得全身是血……而且警察是上班时间喝酒开警车打人”。该微博下面附有11秒视频,显示一名脱去上衣的男子在殴打另一名男子。
该微博发布后引起众多网民关注,转发评论上千次;今天上午视频网站更是出现了“不给警车让路,结果被警察打得好惨”的6分54秒视频。对此,今日凌晨长沙警方作出回应:称岳麓公安分局已迅速对事件展开调查,将迅速查明事实,严格依法处理,调查及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天下午6点,长沙市公安局再次做出回应: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就此事展开调查。
经查,5月13日15时许,岳麓公安分局岳麓派出所值班民警带领巡防队员在黄鹤村、勒江村小区清查电游赌博机时,巡防队员谢某东(男,24岁)、谢某平(男,35岁)驾驶一辆牌号为“湘A3151警”的警车(司机为谢某东)行驶至勒江村小区入口处时,与一辆皮卡车司机吴某佳(男,34岁)及乘客吴某(男,33岁)因让路发生口角,进而引发冲突。冲突过程中,吴某佳身上多处被打伤。
接警后,岳麓派出所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调查处置,交警现场对吴某佳以及谢某东、谢某平抽取了血样,并送检酒精含量检测。
经鉴定,吴某佳和吴某分别构成轻伤和轻微伤。交警抽血送检酒精含量,谢某东、谢某平血液酒精含量均为0mg/100ml,吴某佳血液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5月14日,岳麓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对谢某东、谢某平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参考资料:
法律分析:你可以去公安机关的督查部门投诉,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处理;也可以到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公安民警在工作期间一律严禁饮酒。五条禁令内容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二十三条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湖北有一个民警走进了酒吧做安全防范提醒,所以这个视频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广泛讨论,而且网友也都说民警非常的负责任,并且也说一线工作人员非常的辛苦。我们平时在生活中可能也会遇到一些很难的事情,那么我们遇到事情的时候也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一线工作人员是否值得我们致敬呢?
我们平时在生活当中应该也会遇到民警,但是很多人都觉得他们非常的不负责任,而且可能也会觉得他们根本就不值得我们尊重,但是小编觉得大多数的民警还是非常负责任的,而且他们也比较辛苦。小编在网络上也查看了视频,而且在视频当中,这位民警也是非常善良的,并且也面向当时所有的顾客宣传一些安全防范知识。所以一线工作人员是非常值得我们尊重的,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有正确的观念。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但是大家也不需要感觉过分的焦虑。可能很多人都会去酒吧这样的娱乐场所玩,但是很多人可能就会忽视一些安全隐患,所以警察叔叔也是非常辛苦的,而且警察叔叔也会到酒吧这样的地方去做安全讲解。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而且也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千万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
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但是大家也不需要感觉过分的焦虑。大家也不需要感觉十分的伤心,而且一线工作人员也承担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且他们也是非常负责任的,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多关心这些工作在一线的警察们。
需要报备,各部门民(辅)警饮酒必须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在申请同意后向县局警务督察部门申请饮酒报备并备案;县局各部门无特殊情况的必须常态保持三分之二警力备勤不饮酒,由两名主要负责人的当日不得同时饮酒;每日带班领导及督察民警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存在违纪违规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如果真遇到查酒驾,当着警察的面,掏出酒在那边猛喝「吨吨吨吨」。然后说自己是刚喝的酒,刚才开车的时候是没有喝的,肯定行不通的嘛!如果真的是这样,有可能酒驾就变成醉驾了。
当警察面喝酒能算酒驾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上面第6条提到了。
都想到过,也都遇到过,都已经办过了。也就是说,交警在判定酒驾的时候,根本不会管你之前开车有没有喝,当着警察面喝,就是酒驾。就好比:不管前面学习努力了没有,你考试没有考好,老师就说你之前上课,就是开小差,学习就是不认真。
当警察面喝酒可能有什么后果
加重处罚后果,当警察面喝酒,除了根本无法逃避酒驾的惩罚,反而有可能把这个事情搞得更严重了。首先,前面讲到过的:你当着交警的面,「哗」这么喝下去,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就变得更高了。常见的二锅头举个例子:正常喝一大口,大概是50mL,酒精浓度56%,也就是24g左右的酒精。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有论文《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数学模型》,上面讲。
按照普通成年人男性体重75kg来算,差不多有50kg的体液。24g酒精,假设这酒精都被人体吸收掉了,相当于是血液酒精的浓度上升了48mg/100mL。按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里面的规定来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就算饮酒后驾驶了;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话,算是醉酒后驾驶了。
甚至达到前面说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里面规定的,血液酒精含量200mg/100mL的这个从重处罚标准。好比说:摔了一跤,本来就小小一个伤口,你却是不去管它,反而在上面撒点盐,痛得要死。搞了不好,这个盐还是不干净的,还把伤口给感染了。
除此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和警察作对,当场喝酒、撒泼打滚这些行为,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罚款甚至是行政拘留的事情,也不是说没有发生过。
其他类似方法也基本没用
除了当场喝酒,还有当场喷酒精漱口水、当场狂喝水,这些办法其实都是没有什么用的。
用酒精漱口水,往嘴巴里面喷酒精漱口水,确实可能会引起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不准确。它是超过正常水平很多了,主要是因为刚喷完漱口水,酒精在口腔里面会有残留。就好比:你刚吃完大蒜,也会有残留,是吧,味道会比较大,对不对?警察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他等你几分钟,是不是?然后他说:“「哎」我这有瓶矿泉水,我们人民警察送你的,白白送你漱个口,我们再来测一下,行不行?”
想靠这个借口蒙混过关,是不太可能的。狂喝矿泉水,理论上确实是能够起到稀释酒精的作用的,但实际上对检测结果,基本上是没有影响的。有理论依据的,河北工业大学有论文《基于STM32F407ZG的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的研究》,上面讲。呼气式酒精检测,是要求被测者深吸气之后,以中等力度呼气3s以上的,检测的是肺部深处的气体。
而且刚才也讲到的,一个成年男性有差不多50kg体液,就差不多50L,一瓶500mL的矿泉水,就算全部吸收到身体里面,影响多少?1%左右。这对抽血检验也几乎是造不成什么大影响的。就好比说:小时候,偷偷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爸妈回来检查,立刻:「哦哟」遥控器把它关掉,或怎么样。
没有用的。爸妈回来第一件事情:电视机上手「啪」一放,摸一下;iPad手上摸一下,热的。“你刚才在干嘛?”是不是?屏幕黑的又没有用的。
遇到查酒驾,任何行为都是没意义的
所以总得来讲,遇到查酒驾,当着警察的面喝酒、喷漱口水或者是狂喝矿泉水,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反而有可能会让事情变得更加严重。还是那句话了:“「哎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实在是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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