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是。办浦发银行信用卡送200元购物卡是真的,这是银行业务人员为了吸引用户办卡采取的一种营销方式,好完成网点的发卡工作量,业务员也好完成自己的业绩。浦发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涵盖面广,有多种金融服务和产品,主要经营贷款和存款业务,营业范围
是。办浦发银行信用卡送200元购物卡是真的,这是银行业务人员为了吸引用户办卡采取的一种营销方式,好完成网点的发卡工作量,业务员也好完成自己的业绩。浦发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涵盖面广,有多种金融服务和产品,主要经营贷款和存款业务,营业范围是吸收公民的存款、票据贴现以及发放贷款等。
上班有监控,不能送呀。
你可以在柜台找她办业务,然后可以问问她什么大约什么时候下班,就说单位给客户发过年礼物。她应该就知道。等她下班,约个方便的地方给她就好了。
另外还有个办法,直接给她本人发快递,快递本杂志什么的,卡就贴在第二页。当然,最好发完了告诉她注意签收。
你好,这个应该是违规的哦。
首先根据《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 现就严禁卫计系统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红包、回扣等问题,第一条就一律不准互赠购物卡,那应该就是违规的哦。
其次,你可以问一下有关同事,然后看一看有关的成文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禁止送购物卡的。可以看一下这个文件严禁收礼金规定 关于严禁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和赠送礼物礼金购物卡
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领导工作挺辛苦的,这东西可能会方便许多,略表心意,不成敬意!您就收下吧。可以在比较空闲的时候拿出去送给领导。
超市购物卡方便好用,不用带零钱就能购物,很受消费者欢迎,但另一方面,购物卡是超市自己发行的,有很多使用规则并没有被所有的顾客知晓,有的就会引发一些问题,购物卡的使用期限就是其中之一。
消费者手中的购物卡大都是单位发给员工的福利,其意义等同于员工通过劳动获得的报酬,理应得到超市的尊重。况且,购物卡的面值等同于人民币的币值,不能通过设置使用期限的方式让其作废。
随着时间推移,人民币需要升级更换,银行广而告之后采用逐步回收方式,往往需要多年才能完成,其目的就是保护人民币持有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与人民币等值的购物卡不仅没有得到同样的待遇,相反,却常以使用期限等方式来挤压持有者的使用空间,稍有大意,市民手中的购物卡就会作废,这对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个不应承担的损失。
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所以这时候,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预付卡(购物卡)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附加不征税购物卡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6年第53号)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8年28号文件)
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一般情形下合并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属于生活性困难补助等特殊规定,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一般情形下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购物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11]5号)。
增值税销售购物卡属于不征税,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用购物卡购办公用品、茶叶、纸巾等集体福利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办公费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接受在线提问(212年4月11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1、企业购买购物卡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发放购物卡给员工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企业购买购物卡,应当设置“预付账款”借方科目以及“银行存款”贷方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购物卡给员工,应当设置“管理费用”等借方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以及“预付账款”贷方科目核算;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应当设置“本年利润”借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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