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公司购买了中秋礼品送给客户,会计上按业务招待费处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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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公司购买了中秋礼品送给客户,会计上按业务招待费处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能否抵扣?,第1张

前不久,公司购买了中秋礼品送给客户,会计上按业务招待费处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能否抵扣?
导读:《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售和采购同时处理,相互抵消)现你方会计上直接按招待费处理,不做视同销售,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售和采购同时处理,相互抵消)

现你方会计上直接按招待费处理,不做视同销售,没有销项,则按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做进项抵扣。

但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严格,取得增票不进行认证抵扣,是违反管理规定的,所以纳税申报时,应该先认证,做进项,再做进项转出。

现凡是礼品都需要纳税的。

按公司常规入账: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送给客户,视为销售,交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这个不用客气,我这是给孩子买的,或是给老人买的,和你没关系,就是不办事,我过来也要给他们顺手带点东西。

2、领导上次我的工作差点弄砸,我知道是您在中间帮我了一把,我心里一直惦记着,一直没有机会向您道谢。

3、我有个同学包了几个山头种水果,这个就是他家种的。他寄过来几箱,请我帮忙给推销,领导你也尝尝,好吃的话也帮他传传口碑就行了。

4、这是朋友送的,我也不喜欢喝酒,麻烦你帮我消化一下吧。

5、领导,我有个亲戚在云南做生意,回来探亲给我带了两盒茶叶,我自己喝了不错,留一盒,给你也带一盒尝尝,也不值啥钱,就是口感正宗。

6、领导,这次是我冒昧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东西也不值钱,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7、领导,这是我周末自己做的,每个人都有一份,你的这份多一点,可以带回家给家里人一起尝一下。

8、东西得用在合适的人身上才能发挥出价值,我放在家里也是占空间,所以得麻烦您受累,帮我把这个东西处理了。

9、领导,我最近接触到这个东西,我觉得您一定会感兴趣的,给您看看!

10、我有些问题想跟您当面请教一下,您看您明天方便还是后天方便?

你就说最近承蒙照顾,让你在公司的业绩表现很不错,刚好近期公司推出了一些客户回馈活动,你就想着给客户来一份,小小礼品聊表心意,礼轻情意重。同时也顺便创造一个机会跟客户交流交流,多多学习,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把自己的姿态放低一点,就想着我什么都不懂,就是过来跟客户取经、学习先进经验、促进自身成长的。

按这个思路,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你要记住,在客户面前,尤其是能稳定出单的客户面前,销售要有把自己当孙子的觉悟。

话糙理不糙,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