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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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第1张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导读:法律主观: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应满足如下法定条件:1、收养人目前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能力,能够提供一定的教育;3、未患有禁止收养子女的疾病;4、没有法律禁止领养的违法犯罪记录;5、30周岁以上。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需相差四十周岁。法

法律主观: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应满足如下法定条件:

1、收养人目前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能力,能够提供一定的教育;

3、未患有禁止收养子女的疾病;

4、没有法律禁止领养的违法犯罪记录;

5、30周岁以上。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需相差四十周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从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1、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2、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4、第22条规定,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小孩送孤儿院满足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证办理方法:

1、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

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

3、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

4、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

综上所述,当然,要建立合法的领养关系,还需要办理领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成立的也仅仅是事实领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是: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4、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

一、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条款,领养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

      3、年满三十周岁;

      4、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

      须提供下列证明: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者的保证);

      2、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7、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

      8、家庭情况调查报告。

      如果收养夫妇中有一个不能前往中国办理手续,另一人可根据由其签字的委托书代为办理。

二、作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当中对于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这一问题就有着明确的规定。虽然说一般领养孩子的条件比较严格,但是如果在福利院领养的孩子是属于孤儿或者说是残疾儿童的话,那么只需要满足有收养子女的能力,而且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纪相差在40周岁以上就可以领养福利院的孩子。

目前来说,在我国可以送孤儿院的孩子有类,一类是父母双亡,且未满18周岁的孤儿。另一类是虽然父母亲未死亡,但却无人抚养的事实孤儿。

例如,小明是1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父亲因犯罪在监狱服役,母亲抛弃小明离家多年未归,杳无音信,这种情况下,虽然小明父母均健在,但小明属于事实孤儿,小明就可以由孤儿院进行收养。

对其余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孩子,虽不能送福利院,但若因家庭困难确实不能负担孩子生活、医疗、教育费用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

孤儿申请程序:

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孤儿基本情况登记表》。

2、审核。乡(镇)办民政所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民政局审批。

3、审批。民政局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4、建立档案,输入全国儿童福利管理信息系统,经逐级审批通过后,发放社会福利证。

5、按月发放救助金。

华龙区人民政府网-华龙区民政局孤儿救助政策

领养小孩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