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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报纸
在与男网友“谈恋爱”期间,几个烂熟于心的女主播编造生日、自己欠债等各种理由,诱骗对方不断刷礼物,从中牟利。短短一个月,40多人上当,涉案金额50多万元。
12月14日,本报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公安分局获悉,当地警方近日打掉一个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该团伙12名成员全部落网。
今年11月初,男子池琳(化名)在某直播平台刷了一个美女主播,给她刷了一个价值3000元的礼物,然后加了对方的微信。两人随即在“热聊”中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后来,池琳陆续刷了一万多元的礼物,都没能见面。他一直约“女朋友”出去,对方却把他拉黑了。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报了警。
亭子警方最终锁定了女主播杨。警方查明,该案为团伙作案,涉及多名受害人,藏匿在广东、青海等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
11月底,随着调查的深入,亭湖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利用“美女主播”试图在直播平台上博取网友的好感。男网友留下微信号后,主动加好友并与之“谈恋爱”“交朋友”。根据固定的词语,他们虚构了身份、年龄、职业、家庭背景等。主播的,谎称自己过生日,直播平台有任务,欠债等。,并承诺只要刷了礼物就可以“冲”。
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运营负责策划每天的直播主题,组长负责实时监督女主播。女主播按照固定的话语博取同情,通过不断索要打赏和礼物的方式实施诈骗。受害者充值一定金额或被骗后,会被拉黑,无法再次进入直播间,也无法通过软件联系女主播。
12月2日,专案组辗转四川、广东、青海三省,一举抓获该诈骗团伙成员12名,冻结资金30余万,涉案总金额50余万元。经查,该团伙头目方某(男,1987年2月出生,甘肃临夏人)交代,其伙同他人成立直播公司,以此为幌子,招募“95后”杨某等6人为“女主播”,并根据工作需要,找文某等人为运营人员实施网络诈骗。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网络诈骗犯罪已被亭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方、杨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6人已被取保候审。
本报记者邱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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