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外卖员健康证查以下内容:1、病毒性肝炎、痢疾、乙肝病毒、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2、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健康证办理流程如下: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
外卖员健康证查以下内容:
1、病毒性肝炎、痢疾、乙肝病毒、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
2、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
健康证办理流程如下: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3、内、外科常规体检;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6、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
7、注意事项: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时前空腹进行;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法律依据: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可以的。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受检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并依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给予罚款等处罚;对技工院校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学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体检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本通知规定,停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保护受检者的隐私。
扩展资料: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要督促党政机关在录用人员体检中带头执行不检测乙肝项目的规定。
2、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需要携带你的身份证
到了体检中心之后会安排你做体检
有的单位是会有合作的体检中心
那么你需要提前去预约时间
也有一些是需要自己付款参加体检的
不过入职体检一般个人是拿不到体检结果的
法律分析:外卖健康证体检项目内容:1、五官科:包括视力、色觉、听力、鼻子、口腔和咽喉;2、内科:包括血压、营养和发育情况、呼吸道和肺、心血管、肝、脾、精神神经状况;3、外科:身高体重、皮肤和淋巴结、甲状腺、脊柱四肢、肛门和生殖器等;4、X光胸透,主要检查心、肺、腹部的器质性疾病;5、抽血化验:检查生化项目和乙肝“两对半”。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拒绝卫生监督的;(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