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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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导读: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主观:

新婚姻法下房产归属问题 1先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 政策播报: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 夫妻共同财产 ,区别在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 离婚 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所以说,如果婚前就置备好了房子,那么 房产证 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举个例子,小明和如花结婚了。小明结婚前就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那么如花和小明结婚后,房子是没如花的份的(除非小明去 公证 处公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明是在和如花结婚后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根据新规定,若 办理房产证 时,双方都在场,而且如花当场签字,那么就算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了。 新婚姻是如此现实,谁出钱就算谁的。所以,姑娘们啊,别以为找个房爷就衣食无忧啦。人家有再多房子也不关你的事……所以学会经济独立很有必要! 2父母出资买房,算谁的 由于自身财力不足,很多家庭都是靠父母帮忙买的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算呢 政策播报: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举个例子,小明和如花结婚了。如果小明父母在婚前就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如花份的。但是!!!如果是婚后小明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小明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不是觉得很绕很晕。其实说白了,就在于婚前婚后的差别。婚前爸妈给的就是个人的,婚后爸妈给的就是夫妻的,除了特别声明的情况。 3谈个恋爱就能敲诈房子 如果还没结婚,只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如何处置呢 举个例子,小明和小花在一次相亲中相识,两人一见如故,打算近期结婚,在谈恋爱期间,他们打算先一起买套房子。并且,小明名下并没有房产,所以小花就同意以小明的名义买房,这样就可以享受 首套房 的 贷款 政策。但是好景不长,小明和小花相处后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合,打算分手。那么问题来了,房贷是两人一起还的,但房本上只有小明的名字。小明特别不厚道地想私吞了小花之前还贷的那部分钱,硬要说是小花在恋爱期间赠予给自己的,小花肿么办呢 别担心!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小明和小花之前并没有书面约定,但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所以即使以小明名义购房,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依然有效。小明和小花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小花是可以要求小明返还自己支付的房款的。 4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 还是房子太贵闹出的问题。很多家庭选择婚前由男方付首付,婚后两人再一起还贷。好不容易还清贷了,却要分道扬镳。不过房子的价钱可不是一成不变的,涨价了,房产的增值部分怎么分呢 政策播报:《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 夫妻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小伙伴们看完这一大段肯定眼晕了吧,其实说白了就是,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 有不少姑娘一定想,老公婚前买的房,婚后她参与还贷,觉得很不甘心。其实不要紧,只要参与了还贷在离婚时就可以拿到还贷部分和增值的一部分。 5婚前买房婚后领房本,咋算 如果婚前就全款买了房,但房产证确是结婚后才领的,那么这套房子算 婚前财产 还是 婚后财产 呢 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只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当然,对于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结婚后父亲过户房子不一定算婚前财产,父亲将房屋过户给孩子的行为属于财产赠与,只要在赠与时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该财产是赠送给某一个特定的人,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也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一、结婚后父亲过户房子算婚前财产不

      1、结婚后父亲过户房子不一定算婚前财产,需要结合议以下情况来判断:

      (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则该房屋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2)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夫妻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个人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界定婚前房产归属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属问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4、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6、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7、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在现实生活之中,房屋的归属争议是经常出现的,很多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都会购置房屋之后赠送给自己的孩子,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并不想让房屋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赠送时最好明确表明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而不是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

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明显属于婚前财产,那么离婚后也是属于男方的。不过如果房子的贷款在婚后没有还完的话,婚后还款的份额是共有的,离婚一人一半。

离婚的时候房子肯定没有孩子的份,房子只能是赠予给孩子,或者父母死后作为遗产由孩子继承。孩子只有4岁,通常离婚不是由于母亲的重大过错,都会倾向于判给母亲的。

一、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给子女离婚如何分割

1、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给子女离婚时的分割: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写了双方子女名字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房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1、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财产分割时,男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2、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系婚前男方赠与给女方并且已经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到女方的名下了,那么这就属于女方的财产,因发生在婚前,则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婚产个人财产,不因结婚时间的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后另有协议约定归双方所有,否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故在离婚时,对此房屋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子女结婚后父母给孩子的房子,如果是以礼物形式赠与,那么房产归孩子所有。如果是赠与但是在赠予文书上写明了房屋仍属于父母所有,那么房产归父母所有。

对于子女结婚后父母给孩子的房子归谁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房屋的赠与形式。如果父母以礼物形式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并且已经办理过产权变更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就完全属于孩子。此时孩子可以自由处理该房屋,比如出售、转让或者继续保留。但是如果赠与文书(包括赠与协议、赠与契据等文件)中明确写明房屋仍属于父母所有,虽然房屋的权利证书上已经变更为孩子的名字,但是实际上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属于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只能持有该房产的使用权,不能随意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时没有书面文件记录或者记录不够严谨,那么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变得比较复杂。这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查看资金来源、办理产权变更的时间等因素。

如果父母给孩子的房子是出租房,该怎样确认房产归属?答:如果父母将房子转为出租房后,房子的所有权问题依旧可以依据赠与形式来确定。如果房子是以“礼物”形式赠与给孩子的,那么无论是自用还是作为出租房,房子的所有权都属于孩子。如果在赠与文书上写明了房屋仍属于父母所有,那么该房屋依旧属于父母所有,孩子只有相应的使用权。

简单来说,子女结婚后父母给孩子的房子,房产的归属问题取决于赠与的形式和记录。如果是以“礼物”形式赠与,并经过了相关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就完全属于孩子;如果在赠与文书上写明了房屋仍属于父母所有,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依旧属于父母。如果存在争议,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