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出车祸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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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出车祸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导读:如果一名送货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车祸,并因此受伤,则可能算作工伤。具体是否算作工伤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该员工的工作职责、发生事故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送货员可能有赔偿的资格,这通常是由工伤保险计划提供的。该计划的具体细则因

如果一名送货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车祸,并因此受伤,则可能算作工伤。具体是否算作工伤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该员工的工作职责、发生事故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送货员可能有赔偿的资格,这通常是由工伤保险计划提供的。该计划的具体细则因地区、国家和组织而异,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法律专家了解详细信息。

此外,如果送货员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并导致他们受伤,送货员或其雇主可能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法律诉讼以确定赔偿责任。

一、作为用人单位,首先要建立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关系,以此化解人力资源(工伤)风险。

二、发生工伤后应积极救治伤者,送至定点医院或就近医疗机构抢救治疗。

三、申请工伤认定,并妥善解决工伤职工救治中的问题,需要垫付医药费的需要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护理的解决护理问题。

四、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申请工伤鉴定。

五、根据鉴定结果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项目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代为申请。工伤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在申请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转付给工亡职工的亲属,并协助其亲属作好殡葬事宜。

按以上操作才能体现人性化的劳资关系,切不可冷漠无情的对待。

六、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给付责任(工伤保险承担主要责任)。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略……。

员工遭受工伤事故的,工伤赔偿需要根据工伤造成的后果分析,损害后果不同,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均不一样。一般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造成员工残疾的,还要赔偿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因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员工受到工伤公司怎么赔偿

      员工受到工伤的,公司需要根据工伤事故给员工造成的损害后果分析,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赔偿项目也不一样。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工伤认定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认定期间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工伤赔偿争议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事实上,正常情况下劳动关系中公司需要给员工买工伤保险,有工伤保险的,大多数赔偿都是从工伤赔偿基金中支付的,公司只承担少部分赔偿责任。没有买工伤保险的,不影响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