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辞职电子厂的工作做兼职外卖值得吗?2、员工下班送外卖,被辞退,违法吗,公司说是兼职?3、饿了么骑手跑了一个多月辞职怎么急辞4、我30岁,工作包吃住,月薪6500,要不要辞职跑外卖?5、跑外卖7天离职还有工资吗我觉得辞职电子厂的工作去做
- 1、辞职电子厂的工作做兼职外卖值得吗?
- 2、员工下班送外卖,被辞退,违法吗,公司说是兼职?
- 3、饿了么骑手跑了一个多月辞职怎么急辞
- 4、我30岁,工作包吃住,月薪6500,要不要辞职跑外卖?
- 5、跑外卖7天离职还有工资吗
我觉得辞职电子厂的工作去做兼职外卖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电子厂的工作虽然累时间比较长,但是它比较稳定,而且福利待遇各方面都会有保障,对于万万原来说,每天风吹日晒,而且收入没有保障,还会出现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如果你还在电子厂工作的话,我希望你不要辞职
在电子厂工作的好处有哪些
一、电子厂的工资有保证工资高。
很多工厂是按照计件工资来计算工资的,对工作效率要求很高。他们在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做得更多。
大多数正规电子厂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8小时计算工资的。如果超时,加班费也按照15倍、2倍、3倍计算。只要工作时间一样,大家的工资就不会有差别。
二、电子厂工作环境好。
相比五金厂的高温工作环境,电子厂的工作环境要好得多,基本上是无尘车间,车间内温度一年四季适宜,不冷不热。
另外,除了车间,员工宿舍条件也比较好,有热水、空调、洗衣机,一些条件好的电子厂宿舍还会自带独立卫生间、浴室等。,相比于外卖员的工作来说还是好的很多可能大家觉得电子厂的工作很累,但是如果和外卖员相比较来说,可能还算轻松一些
三、电子厂工作比较轻松。
电子厂的普工大多从事生产,一般是电子产品的组装和包装。物品没有重量,不用费力搬运,都有操作台。他们只需要工具,按照步骤组装产品,简单易操作。
虽然电子厂都是两班倒,但是工作强度相对要小很多。
四、电子厂管理更加完善。
由于电子厂大部分员工都住宿舍,所以电子厂的管理制度比较严格,打架闹事或者有安全隐患的都会被严格控制。相比较外卖,原来说管理非常规范,这保障也很完善,对员工来说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劳动者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经过一、民主程序主动;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三、由劳动者签字确认,并且告知给劳动者本人的;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严重违纪,并且达不到辞退目的的,则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
1、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老板没有权利不准你辞职。
2、关于辞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你赔偿公司。
3、只要你提出离职,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人,公司应当结算工资,并开具相应的离职证明,不需要支付什么赔偿费用。公司不给你结算工资和不让你走都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建议你不要辞职去跑外卖,主要有以下理由。
第一、工资收入或许会提高,但劳动生产率没有明显提高。如果你现在每个月工资是6500块钱,而且包吃包住,还能休息4天时间,这种福利待遇虽然说不上是很好,但是也不错了。如果你现在去跑外卖,即使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一个月工作30天,你一个月收入也不过1万元左右,按照这个工作量计算,你比现在的工作量至少翻了一倍左右,但工资收入并不能够实现翻倍,你的劳动生产率并没有提高。
第二、跑外卖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没有长远发展的空间。跑外卖现在是一个比较红火的职业,但也是一个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职业,只要你有一台电动车,只要你有一个手机,基本上就可以去跑了。年纪大的可以跑,年纪小的可以跑,读过书的可以跑,没有读过书的也可以跑。但是谨你要知道,就算你跑10年跑20年,你还是停留在最初级阶段,没有任何的成长空间和进步机会。
第三,跑外卖的工作更加辛苦,激励机制让人感觉难受。跑外卖的职业确实很辛苦,还经常容易受到委屈,甚至由于被投诉导致罚款等。现在相关的软件平台,为跑外卖工作设定一些激励机制,个人感觉这些激励机制,就犹如一根勒在跑外卖业务员脖子上的一根绳子,鞭策跑外卖的业务员需要不停的接单,不停的去做任务,才能够拿到更多的奖励。很多跑外卖的业务员,为了拿到更多的订单,经常超负荷工作。不能说软件平台的这些做法有错,甚至还符合市场规矩,但是就是感觉让人难受。所以,与你现在的工作相比,或许你们公司管理比较严格,但是比送外卖还是轻松很多。
第四、跑外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职业风险与对身体的影响更大。此时此刻正是隆冬季节,大江南北都是天寒地冻的,但是送外卖的业务员依然要在路上不停的奔波,确实很辛苦,我们也需要为他们的敬业精神点赞。同样,我们也要考虑到,这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不管下雨下雪他们都需要骑着电动车,风里来雨里去,很多时候为了抢时间,还出现一些交通违章行为,长期间吸入汽车尾气等,可以说跑外卖的职业风险更大。
第五、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我们国家非常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专门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来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利益。你在现在的企业上班,除了能够拿到工资之外,还缴纳了五险一金,为你提供了多个方面的保障,工人还有工会组织等等。但是跑外卖,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职业,很多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这是我的建议以及一些理由,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和建议,或者我还有什么需要完善的地方,都可以真诚的交流探讨。
有。
按规定,只要是有正常上班,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
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至于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
只要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按时上班,并为此付出了劳动,公司方面就需要给付相应的工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什么话都没留下,就拍拍屁股走人的,就不同了。如果说新员工没有在离职前三天或合理期限内告知用人单位,说明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而需要离职的,因此给公司方面遭受损失的,那么公司方面可以根据相关明确的证据资料要求劳动者予以赔偿,届时便有可能拒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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