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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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怎么做会计分录,第1张

培训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导读:培训费怎么做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银行存款,培训费的所得税处理: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

培训费怎么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培训费的所得税处理: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一般企业发生的培训费,作为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当年度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没有时间限制。

3、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而言,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包含培训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对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应单独进行核算,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司职工由于提升自身技能发生的培训费用,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支付职工培训费分录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包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

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可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开支800元员工培训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800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800

企业发生员工培训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等。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方法

1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2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3记账规则法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

-会计分录

培训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员工培训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计提员工培训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发放员工培训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培训经费是指甲方安排或组织员工参加的培训及乙方自主选择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的统称

培训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对照上述规定,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培训费计提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因此,企业应当按月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5%(特殊企业为25%)计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外商投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照工资总额的15%(特殊企业为25%)计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

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看过了培训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内容后,以后要是公司有再给职工提供培训费,财务也应该要懂得它们入账的内容除了培训费外,公司还有可能给员工其他方面的支出,届时财务要能够结合具体支出的内容来确定入账的会计分录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企业通常都会定期安排培训,支出的培训费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关于培训费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培训费的账务处理

计提员工培训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发放员工培训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怎么理解?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表示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借方表示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而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还应当按照“工资”、“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什么是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贷方反映库现金的支出,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的余额,并且一般不表示在贷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库存现金”账户的明细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的。现金日记账是反映和监督现金收支结存的序时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并为每一账页按顺序编号,防止账页丢失或随意抽换,也便于查阅。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账实相符,因此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及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

企业发生的培训费支出,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范畴,可在管理费用下设置二级科目职工教育经费进行核算。对于培训费,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培训费分录处理

培训费一般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而贷方则计入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核算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非货币性福利

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进行明细核算。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培训学校学费收入分录处理

计提培训人员工资的时候账务处理: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取得培训收入的时候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的时候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支付职工培训费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计量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